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敘詭筆記|“莊子敲骨”會攤多大的事兒
魯迅先生的名篇《起死》,乃是根據(jù)《莊子·至樂》篇中的一斷寓言改編而成的。莊子去見楚王,路上口渴,在一個水溜邊喝水時發(fā)現(xiàn)了一個髑髏,然后一邊當鼓敲一邊念念有詞:“您是貪生怕死,倒行逆施,成了這樣的呢?還是失掉地盤,吃著板刀,成了這樣的呢?還是鬧得一榻胡涂,對不起父母妻子,成了這樣的呢……”總之話里話外甚是不恭,結果招來了鬼魂,雙方好一頓啰嗦,直到莊子請來司命大神才把鬼魂趕走。司命大神嫌莊子多事,莊子這個時候反倒替髑髏說起話來,意思是它暴露于野實在可憐,能否“請大神復他的形,還他的肉,給他活轉(zhuǎn)來,好回家鄉(xiāng)去”……

一、埋骨不慎惹鬼上身
清末咸豐年間的上海,歷經(jīng)小刀會起義和太平天國戰(zhàn)亂,百姓死亡慘重。當?shù)乇緛砭陀小岸嗤9撞辉幔蛏w以草,或砌以磚,置之內(nèi)外城根及田野間”的習俗,現(xiàn)在累尸既多,時間一久,死者的子孫日益窮困,自顧不暇,更沒有時間和能力給死者下葬,于是“每致棺木朽脫,尸骨暴露”。
咸豐乙卯年,學者汪道鼎回上海拜見做縣丞的父親,父親很嚴肅地對他說,自己前幾天散步郊原,見原上累累尸骸,無人掩埋,心中甚是不忍。于是與包山甫學博商量,捐出一部分官俸而葬之,具體的工作就交給汪道鼎和貢生李吟香辦理。
汪道鼎退下來,跟李吟香商議時,李吟香面露難色,悄悄告訴汪道鼎:“檢骨之難,稍一不慎,立致奇禍。”說著還給他講了一段典故。
原來乾隆年間,有位姓周的知縣來上海做官,跟汪道鼎的父親一樣,“觀暴骨而慘之”,于是捐錢買了塊墳地,找人檢骨分埋。由于具體經(jīng)辦的主事之人不夠稱職,拿了錢就想早點把事糊弄完了,于是雇了一群毫無檢骨經(jīng)驗的民工胡亂檢拾,“男女不分,彼此不辨,顛倒混淆,零星拋散”,有的把此人的腿骨和彼人的肘骨裝在一個壇子里,有的把“女足男頭,合為一具”,更有甚者,對那些保存尚且完整的棺材動了歪心,用斧頭強行劈開,搜光棺材中的陪葬之物后,將尸骨隨便挖了個坑一埋了事……
工作剛剛結束,具體經(jīng)辦的主事之人就病倒了,“病中見男女無數(shù),或折一臂,或跛足,或男子而雙翹(腳)纖小,或女貌而軀干雄奇”,還有瞎了一只眼的、缺了嘴唇的、后背前胸都有洞的,聚在一起圍攏著他的病榻詬罵不已。病人厭煩這些鬼物的騷擾,索性閉上眼睛不看它們,誰知鬼物們竟來擰他的耳朵,拔他的眉毛,令他不勝其苦,“百方祈禱,毫無應驗”。更加糟糕的是,沒過多久,周知縣也生病了,“病中輒聞呼冤聲,眾口嘵嘵,不可細辨”,費了好大的力氣,總算聽清它們喊冤的內(nèi)容,大約就是骨殖被錯亂地搭配、掩埋,有的還橫遭拋散,已經(jīng)跟司命之神控訴,少不得要勞煩縣令大人親自到冥界說明情由……沒過多久,周知縣和主事之人都一命嗚呼,“凡與斯役者,數(shù)年中無一存者”。
聽完李吟香的話,汪道鼎嚇得心驚肉跳,原來即便動機是好的,想做一件好事,但要是所托非人,用非得法,不以實心實力行之,反而會招致滅頂之災,所以捐資埋骨的事情,還是緩辦慎辦為妙。
二、吊骨不慎夢見亡魂

牢騷歸牢騷,博學的汪道鼎心里也有數(shù),人命天定,有人榮華富貴享樂一世,有人勞碌一生死無葬身,這原就是沒法子的事。但要說到死亡,那可是人人平等不分貴賤的,就算某人比蕓蕓眾生墓坑更大、壽衣更華,但作為尸骨,卻是完全一樣的存在,半點褻瀆不得的。

這種事不僅古代有,近代亦有記載。郭則沄在《洞靈小志》中記載:民國初年,北京進行疏通水道的大工程,“自象坊橋(今宣武門附近)至西直門,皆大明河溝”,疏通水道的工人由南往北清理水道,在這條河溝里發(fā)現(xiàn)了大批的白骨,雖然服裝多已腐爛,但看身上飾物,“蓋明末闖賊犯闕時,都人投河死者”。當時風傳“西人方收骨煉獸炭,愿以錢易之,每斤錢三文”,聽到這個消息,光緒年間的翰林學士、曾任京師審判長的馬冀平不干了。他當時在象坊橋畔的觀音寺開設了佛教災振會,不同意讓洋人買走這些骨骸,“謂枯骸可憫,商于市政公所,出資贖之,亦每斤三文”。這一下收骨甚多,都堆積在觀音寺旁邊,“中有兩部完整者,又一部甚巨,全軀無損”。這部巨大的尸骸不好跟其他的碎骨放在一起,一時間又無處安置,于是用繩子吊在觀音寺里面。
恰好觀音寺的住持正在閉關清修,并不知道外面收集尸骸之事,更不知道那具巨大而完整的尸骸被吊在寺里,卻晚上做夢夢見“一甲胄者言懸身甚苦,乞為解釋”。一開始,住持沒當回事,但“繼而連夕皆夢”,還說:“已經(jīng)連續(xù)吊了我三天了,苦不堪言啊!”住持這才從閉關之所出來,找人問怎么回事。馬冀平聽說之后,趕緊把那具巨大的尸骸解下來,裝進一具棺材里,當夜住持就夢見那個“甲胄者”來致謝。馬冀平“嗣以所收骨及是棺叢瘞于龍泉寺外隙地,署其碣曰古人冢”。
這件事情的真相,如果了解到民國初年的某種時代特征——隨著西方文化的引進,尤其是科學思想漸漸被人們了解和接受,引起傳統(tǒng)文化的強烈反擊,這種反擊也夾雜了不少糟粕在內(nèi),導致各種迷信特別猖獗,尤其是一些寺廟為了香火的需要,極愛給自己增加各種“神跡”以招徠香客——所以,那位主持當然不會放過這個懸骨于寺的好機會了。不過也由此可以看出,中國人對未嘗入土的骸骨,總覺得如果它們不安,活人也會不安的。
三、棄骨不慎禍致子孫
雖然像周縣令那樣埋骨不慎可能會招災惹禍,但總的來說,遇到?jīng)]有掩埋的骨骸,像馬冀平一樣善意地處理,還是會避免麻煩上身。如果反其道行之,那可真的是自找不痛快了。
江盈科在《雪濤小說》里舉過一正一反兩個例子。宋代的時候有個女人死了,裝進棺材寄放在一座佛寺里。恰好一位考官也住在佛寺里,偷偷對他的一位參加今科考試的朋友說:“你在考卷上,開頭連用三個生僻的古字,我就知道是你了,一定讓你中舉。”沒過多久,一位書生也來到這寺中借宿,靜夜獨坐時,見一女子翩然而至,說自己就是寄存在佛寺里的那具棺材中的女死者,由于家人無力把自己下葬,希望書生“助妾歸骨”。善良的書生答應了,女人便把考官的“中試秘訣”告訴了他。書生考試時,于考卷開頭連用三個生僻的古字,果然金榜題名,當然書生也如約將那女子的棺材運回故鄉(xiāng)安葬。
反面的例子則是江盈科親歷。他的家鄉(xiāng)桃源縣有個名叫楊竹里的人,乃是當?shù)氐暮缽姡瓷狭丝h城西郊一個風景很美的地方,要在那里蓋一座別墅,可是此地原本是塊墳地,楊竹里平時霸道慣了,竟“掘得死骨,皆投道路”。沒過多久,有個瘋瘋癲癲的乞丐跑到城隍廟里,“訴楊氏棄骨事”,接著又跑到集市上大發(fā)狂言,說什么“爾棄我等骨,我訴于神,神將罰汝”!其后三四年的時間里,“竹里子孫死者四五輩,僅留一孤如線”,時人都說“丐者之言,蓋鬼托也”!

所以,莊子如果真的像《起死》當中所寫的那樣,凌辱一個髑髏,按照古代筆記中“一貫”的風格,后果將是非常可怕的。對死人遺骨——尤其是對那些葬身于亂墳崗中的遺骨的不敬,往往被視為富戶對窮人、惡人對好人至死不肯放過的欺壓和壓迫,不可能不遭到報應。當然,也可能正是這種情愫,當清末洋務派致力于在全國鋪設鐵路、架設電線時,一旦需要移墳遷墓、掘尸棄骨,往往會遇到民眾的大力反對,成為國家走向科學與文明的障礙,而最終歷史的發(fā)展證明,大規(guī)模的遷葬并沒有造成僵尸圍城,筆記小說中固然包含了一些真實的因素,但終究還是有太多撰寫者難以成真的愿望。
只是,當今天的我們將遺骨的報復一律看作荒誕不經(jīng)的“鬼話”時,有沒有因此而增長幾分以大欺小、恃強凌弱的勇氣呢?倘若是,那么恐怕只能說,當文明成了野蠻的憑仗時,文明本身也就可悲地走向了自己的反面。
本文發(fā)表于《北京晚報》,澎湃新聞經(jīng)作者授權轉(zhuǎn)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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