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延吉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尹林涉案2500萬,一審被判18年

新文化報 - 新文化網12月5日消息,在延邊轟動一時的延吉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尹林腐敗案昨日上午在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認定被告人尹林索取或非法收受門市房及商鋪、住宅、汽車、現金等折合人民幣1740.294萬元犯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100萬元;貪污4套住宅和3套門市房折合人民幣100.38萬元犯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并處罰金人民幣50元;私分國有資產731.1081萬元,犯私分國有資產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并處罰金人民幣30元,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罰金180萬元。判決后尹林表示要上訴。
判決后審理此案的法官金東弼接受采訪時表示,因尹林對大多數犯罪事實拒不承認并不積極退贓,因此從重判決,如果認罪悔罪并積極退贓刑期將可能只有14年左右。
昨天是第四個國家憲法日,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邀請部分人大代表和媒體記者來到延邊州法院參觀法院建設,并參加了尹林案的公開宣判。
涉案金額2500多萬
昨天9點30分,尹林腐敗案公開開庭,主審法官金東弼當庭宣讀判決。
據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判決書,被告人尹林,男,1960年2月14日出生于延吉市,朝鮮族,研究生文化,延吉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曾任延吉市房產管理局局長,延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因涉嫌犯受賄罪于2016年1月28日被刑事拘留,同年2月5日被逮捕。
法院經審理查明:
受賄事實:2001年至2014年,被告人尹林在擔任延吉市房產管理局局長、延吉市人民政府副市長、延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金虎云、李宗君、呂洋等12人給予的人民幣520萬元,價值878.1176萬元門市房及商鋪6套、價值169.1764萬元的住宅5套、價值142.3萬元的汽車4輛、價值13.7萬元的高爾夫球桿1套、高于市場價17萬元銷售汽車一輛,共計折合人民幣1740.294萬元。
貪污犯罪的事實:2003年,被告人尹林在擔任延吉市房產管理局局長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非法侵吞延吉市房產管理局職工集資樓5號樓1單元301、302、401、402室4套及3號樓與5號樓之間的3套門市房,其價值共計100.38萬元。
私分國有資產犯罪事實:2000年12月末,延吉市房產管理局下轄新興房產管理所、河南房產管理所、朝陽房產管理所、房產經營開發公司改制后成立延吉市房地產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延房實業),其注冊資本為3039萬元,其中延吉市房產管理局國有法人股771萬元,占股份總額的25.4%,自然人股2268萬元,占股份總額的74.6%。2001年11月,被告人尹林作為延吉市房產管理局局長兼延房實業公司董事長,明知道原屬于新興房產管理所的一處綜合樓與延吉市遠東開發公司開發的原工商用房原址、原面積回遷的情況下,對已增值的固定資產沒有進行重新評估,將總價值3125.6225萬元,其中國有資產793.9081萬元的10套門市房,按照改制前的評估價62.8萬元出售給延房實業公司的10個股東小組,2002年初,延房實業公司職工出資771萬元,購買該公司的全部國有股份,達到私分國有資產731.1081萬元的目的。
只承認三筆受賄事實
法院經審理認為,被告人尹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以單位名義將國有資產私分給個人數額巨大,其行為分別構成受賄罪、貪污罪、私分國有資產罪,依法應當數罪并罰。雖然尹林在偵察階段能夠如實供述自己的大部分犯罪事實,但從審查起訴階段開始翻供,庭審中只承認三筆犯罪數額44.1247萬元的受賄事實,其余犯罪事實拒不供認,無悔罪表現;尹林具有索賄情節,故對其進行酌情從重處罰。最后作出如上判決。
該案主審法官金東弼在庭審后接受記者采訪時介紹,尹林有7筆犯罪事實是零口供,在這么多次提審中,他從來不供述犯罪事實,這對定罪難度非常大,為此檢察機關多次補充證據,進行調查。最后被告人不供述,但是從證據角度,證據充分確鑿,包括尹林的妻子、情人、姐姐、姐夫的證言,證據鏈條足以證明他的犯罪事實。而且尹林的案子是家族犯罪,尹林的妻子、姐姐、姐夫、表弟都即將判決。
“這些年我們審理了很多腐敗案件,我主審了很多,包括廣西壯族自治區原政協副主席李達球的腐敗案也是我主審的,這些腐敗分子絕大多數都認罪,只有尹林從始至終不認罪,我很少遇到?!苯饢|弼說。
鞠躬行禮卻不認罪退贓
金東弼法官介紹,尹林每次開庭,都會到公訴人那鞠躬行禮,然后再給法官鞠躬行禮,懇請網開一面,從輕處理。法官直接告訴尹林,想要從輕,只有認罪悔罪積極退贓這一條。但尹林仍然認為證據有瑕疵,不足以定自己的罪。而且不積極退贓,至今法院扣押了800多萬贓款,尹林還有1000萬沒有退贓。所以這次判決其實是從重判決,如果他認罪悔罪,全部退贓的話,刑期應該在14年左右。因為現在新的司法解釋出臺后,將犯罪數額和情節結合進行判決,認罪態度很重要,認罪態度好,就會輕判,認罪態度不好,就會重判。
憲法日人大代表旁聽庭審
昨天是我國第四個國家憲法日,延邊州中級人民法院邀請了多名人大代表和媒體記者前來法院,參加尹林案的公開宣判后,大家還參觀了執行指揮中心、審委會會議室、訴訟服務中心科技法庭等。當大家看到現在的群眾可以在家里登錄法院的網站進行網上立案,每一次開庭審理都被錄音錄像永久保存,每一次審委會召開的案情分析會都會被錄音錄像永久保存以便日后追責后,紛紛贊嘆不已。
前來參觀的十九大代表、公園街道園輝社區主任黨委書記兼主任林松淑說,在社區工作跟群眾接觸最多,有很多糾紛要來打官司,昨天參觀后感覺法院方便群眾,是一個專業化、規范化、科學化的法院,希望多組織這種活動,讓群眾來參觀,讓大家學法、守法、懂法,學習憲法精神,感受公平正義。
(原題為《延吉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尹林涉案2500多萬,一審被判18年》)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