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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偷渡到緬甸人體運毒70粒入境被抓,獲刑15年

北京晚報11月9日報道,在緬甸,陳某通過人體藏毒將價值70余萬元的70粒毒品膠囊帶往北京。但他乘坐的飛機剛剛降落在北京首都機場,民警就已經確認了他的行蹤,并將其抓獲。今天上午,陳某因涉嫌運輸毒品罪,在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出庭受審。經審理,法官當庭宣判,陳某的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一審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偷渡緬甸去“帶貨”
陳某今年21歲,2017年,陳某的母親生病,陳某抵押了自己的私家車,他一心急于贖回。通過偶然的機會,他聽朋友說“帶貨”很掙錢,便通過QQ聯系到了中介,但他并不知道要帶的“貨”究竟是什么。
今年3月份,陳某答應中介可以“帶貨”,中介便給陳某打了300元錢。陳某隨即乘火車到了昆明,又轉乘大巴車來到了芒市。
3月6日,到達芒市的陳某被中介安排上了一艘小船,和另一名男子一起離境,進入了緬甸。剛剛下船,陳某等人就被7名當地人控制住,陳某隨身的通訊工具、證件都被收走,并被安排住進了一處賓館。
吞服70粒海洛因膠囊
接下來就是漫長的等待,直到7日凌晨3點,當地人帶著海洛因膠囊來到了陳某面前,要求陳某將毒品吞服下去。每個膠囊都有拇指大小,但陳某只能直接吞食這些膠囊,不允許喝水、進食。
“他們要求最少要吞70粒,我吞了70粒之后實在吞不下去了。”陳某說,吞食過程很痛苦,起初他根本吞不下去,但對方威脅他,既然來了就必須吞。這個過程前后足足進行了14個小時,直到下午5點,陳某才完成了“任務”。
吞食毒品完成后,陳某又被送回了國內,并從芒市乘飛機飛往北京。
8日凌晨,飛機降落到北京首都國際機場后,剛剛下飛機的陳某就遇到了民警,不等民警詢問,陳某就一五一十地交代了運輸毒品的事實。在派出所,陳某前后五次排便,才將70粒毒品全部排出。
攜帶的毒品價值70萬
事實上,人體藏毒的風險極大,由于人體內的消化液不斷侵蝕膠囊,一旦包裹著毒品的膠囊在體內破裂,運毒者便會有生命危險。對此,陳某十分清楚,“我也擔心毒品在體內破了死掉”。
雖然冒著生命危險用身體運送這批價值70余萬的毒品,但對方承諾付給陳某的報酬不過一萬五千元。而因為陳某沒有完成運毒,這筆錢至今陳某也沒能見到。
今天上午9點半,陳某被帶入法庭,對檢察機關的指控陳某均表示認可,并表示自愿認罪認罰。
“當時就是一時糊涂,誤入歧途。”法庭上,陳某表示自己十分后悔,在到達緬甸后,他就明白了自己要帶的“貨”是毒品,但當時人身已經受到控制,已經沒有回轉的余地。
檢察機關認為,陳某的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但考慮到陳某實施犯罪的目的是為籌錢給母親治病,社會危害性較小,且其屬于初犯、偶犯,沒有前科劣跡,建議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至15年。
經審理,三中院認為,陳某的行為已構成運輸毒品罪,且運輸毒品數量大,應依法予以懲處。鑒于陳某到案后能夠如實供述所犯罪行,系初犯、偶犯,且有悔罪表現,可從輕處罰,故一審判決陳某犯運輸毒品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并處沒收個人財產10萬元。
(本文原題為《人體運毒70粒 男子獲刑15年 他從緬甸乘飛機入境 剛降落首都機場就被抓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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