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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衢州規范公積金貸款最低首付比:首套房兩成,二套房三成
6月2日,浙江省衢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發布《關于規范住房公積金業務的通知》。
《通知》規范了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公積金貸款資格時限和留存額度以及開辦商轉公業務。
《通知》稱,在衢購買首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購買第二套住房申請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申請公積金組合貸款且商業銀行貸款和公積金貸款的首付款比例不一致的,執行較高的首付款比例。
申請公積金貸款的,借款人須連續足額繳滿6個月的住房公積金;結清公積金貸款后,可在次月起再次申請公積金貸款。公積金還貸提取除結清還貸提取外,借款人的個人賬戶須留存6個月的繳存額。
在衢繳存住房公積金且已辦理商貸且還貸記錄良好的借款人,原商業個貸所抵押的住房已辦妥《不動產權證》且符合公積金貸款條件的,可申請辦理商轉公業務,將商貸余額全部或部分轉為公積金貸款,轉貸金額不超過當期公積金貸款限額。鼓勵已辦理公積金貼息貸款的借款人,按照自愿原則申請辦理原貼息貸款中的公積金貼息貸款余額轉為公積金貸款。
衢州市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已在今年2月調整為家庭最高80萬元,個人最高50萬元。衢州市實行貸款限額與個貸率掛鉤浮動,每月初向社會公布上月末住房公積金個貸率,若全市住房公積金個貸率連續3個月處于95%(含)以上、90%(含)-95%、85%(含)-90%、85%以下四個區間之一時,報管委會同意后,相應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即可執行家庭60萬元、70萬元、80萬元和100萬元;個人30萬元、40萬元、50萬元和60萬元的貸款限額。
稍早些時候,衢州已取消了房地產限購限售政策。
4月1日,浙江衢州市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協調小組辦公室發布《關于促進市區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通知》。
文件明確,非衢州戶籍家庭、個體工商戶及由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企業,視同衢州戶籍家庭執行相關購房政策。
這也意味著,非衢州戶籍家庭可在衢州市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不受2021年8月7日政策中需繳納社保或個稅滿12個月且僅能購買1套的限制。而個體工商戶及由自然人投資或控股的企業也可在市區范圍內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優化區域限售政策方面,文件指出,《關于促進市區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通知》發布后市區新出讓地塊新建商品住房、已出讓地塊中尚未網簽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土地出讓公告里有特別約定的除外。
按照衢州市住建局的官方解讀,2021年7月20日調控政策發布后,截至目前在智慧新城、老城區范圍內出讓的僅有高鐵新城GT-04-02地塊(飛來酒店項目),該地塊中144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仍執行《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后5年限售的政策。《通知》發布后在智慧新城、老城區范圍內新出讓的地塊中144平方米以下的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
此外,在2021年8月7日至2022年3月31日期間,購買已出讓地塊中的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且已網簽的,仍需按照原有的5年限售政策執行,限售時間按《商品房買賣合同》網簽備案之日起計算。但是,2022年4月1日前購房人的《商品房買賣合同》尚未網簽備案的,不受原有的5年限售政策限制。
按照《關于促進市區房地產業良性循環和健康發展的通知》,衢州市區新出讓地塊中144平方米及以上新建商品住房不限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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