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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起手機,數碼相機對“中國天眼”FAST望遠鏡干擾更大
我們一直知道手機等電子產品會對射電望遠鏡的運行產生干擾,所以服役中的射電望遠鏡都會對周邊的電磁設備進行管控。像我最近訪問的澳大利亞射電望遠鏡的扛把子帕克斯64米望遠鏡(Parkes Telescope)、澳大利亞望遠鏡密集陣(ATCA),都會在園區門口寫上“手機要關機或者調飛行模式,相機可以且歡迎使用”(下圖左下角)。

而貴州的500米FAST望遠鏡更是在周圍幾公里范圍內設置了法定的電磁寧靜區,禁止游客在望遠鏡附近使用手機,而且比澳洲這邊望遠鏡更嚴格的是,連數碼相機也禁了。不過在去年FAST剛落成時,不少眼尖的同學都發現,新聞圖片里,游客仍然在大喇喇的用手機和數碼相機在拍照。

于是我們不禁有點困惑:這用來拍照的手機、數碼相機什么的,對FAST望遠鏡的運行到底有沒有影響?到底該不該管?
最近貴州大學的黃仕杰同學等人的一篇文章《FAST訪客電子設備電磁干擾分析》針對這一問題做了個實驗。
文章首先約定了一個用來判斷是不是造成干擾的依據:國際電信聯盟曾經發表過一個建議書《射電天文觀測保護閾值》(ITU-R RA.769),這份文件給出了各個頻率上射電觀測所需的“寧靜”對應的電磁輻射功率是多少。實驗中測得的干擾信號頻譜將會和這份標準進行比對。這份標準大概是這樣(橫軸頻率,縱軸輻射強度):


在綜合樓,跟望遠鏡之間有兩座山阻擋,干擾信號會被減弱70-140dB,也就是千萬倍到十萬億倍。結果在望遠鏡處收到的干擾強度會是這樣:

在電子實驗室,只有一座山阻擋,干擾信號被遮擋減弱的幅度更小,在所有頻段上都超出了閾值:

而在近鄰FAST的觀景平臺上,完全沒有障礙物阻擋干擾源的輻射,只有三維空間中電磁波傳播時的自由衰減導致的輕微減弱,所以測試的幾樣產品均會對FAST產生重大的干擾——超出閾值一萬倍以上。而且值得注意的是,以尼康D7000為實驗樣機的數碼相機,比手機及iPad產生的干擾還要強30dB也就是1000倍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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