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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熱榜 | 直播購物維權難?專家聚焦解讀網購質量問題和“傍名牌”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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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商發布消息,據極目新聞報道,有網友網購了一個外觀類似某知名品牌的洗發水,可外包裝名字上卻寫著“潘飄飛絲”。網友紛紛點贊評論道:“偷偷出了三家的聯名款?”“集品牌精華于一身?”
對此,電商發布為您匯集專家點評,一起來看看直播帶貨和網購商品聚焦的質量問題和“傍名牌”現象,消費者又應如何維權?
“看到這個名字挺驚訝的,感覺很搞笑。”視頻拍攝者何先生稱,視頻中的“潘飄飛絲”洗發水是他岳母買的,岳母不太會用手機,其點開電商平臺后,頁面彈窗了洗發水的廣告,岳母就買了兩瓶。他5號到貨后,才發現外包裝名字叫“潘飄飛絲”,目前他和妻子各用了一次,感覺這個洗發水起泡較少,不太好用,“洗完后頭皮有些瘙癢,用過一次后就丟掉了。”
8日下午,當事電商平臺工作人員則表示,平臺是不允許售賣假貨的,如果用戶在購買過程中發現商品有問題,可以聯系他們進行處理,一旦平臺核實將對賣家的售假行為嚴肅處罰。
企查查APP顯示,“潘飄飛絲”商標所屬公司為廣州市隆琪兒化妝品有限公司,該商標注冊于2018年12月21日,國際分類屬于3類 日化用品,商標狀態為“異議程序完成”。

企查查顯示,廣州市隆琪兒化妝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10月,法定代表人為吳加喜,注冊資本為200萬元人民幣,經營范圍包含:肥皂及合成洗滌劑制造;化妝品制造;其他日用化學產品制造等,公司由吳加喜、徐燕珊共同控股。

除了申請“潘飄飛絲”商標外,該公司申請的商標還包括“御坊資來雅”、“清絲揚”、“爆泊泉”、“伊曼蘭啊道芙”等,國際分類皆為3類 日化用品。
企查查風險信息顯示,該公司因假冒注冊商標罪、侵害商標權糾紛,多次被起訴。此外,該公司還有多次抽查檢查不合格情況,抽檢結果為“發現問題已責令改正”。

一起來看看專家怎么說:
專家 觀點1
對此,浙江省電子商務促進會專家智庫成員、浙江理工大學經濟管理學院跨境電子商務研究所所長、浙江省錢塘數字貿易研究院副秘書長張正榮博士表示:
這一事件的網絡直播帶貨,屬于通過“傍名牌”的方式造成了對消費者的欺詐。
從三點可以看出:
一是從商業角度,商品的外觀包裝與知名品牌類似,且標識“潘飄飛絲”,這令消費者產生了“出了三家的聯名款”的聯想,無疑是利用知名品牌的認知度與美譽度擴大流量與銷售;
二是從法律角度,外觀包裝與品名等,屬于知識產權,知名企業往往對其進行了法律保護,“傍名牌”屬于侵權行為;而該公司的“潘飄飛絲”商標狀態為“異議程序完成”;
三是從商品角度,該商品質量堪憂,消費者反映“洗發水起泡較少,不太好用”。綜合上述三個方面,該事件屬于欺騙消費者行為。
從消費者的角度,一旦在直播帶貨商業活動中被欺詐,可以合理合法地保護個人權益,爭取退貨與索賠。
首先,線上市場仍然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傍名牌”,商品質量不符合宣傳等在線下屬于違法、違規的行為,在線上同樣違法、違規,可以通過消費者協會等處理糾紛。
其次,消費者應當對線上的信息流程,信息協議做更多的關注。在線上消費,事實上消費者也進入了多種協議過程,與線下紙質的協議不同,線上的協議更具“隱蔽性”,消費者往往在無意識的情況下進入協議,且非協議的信息過程,有時也有法律效力,這些既是消費獲得公平的基礎,但有時也會成為被欺詐的原因。
再者,消費者應當對數字經濟中新業態的出現增加認知,在享受直播等服務的同時,也增強風險意識。
線上欺騙消費者行為的現象屢禁不止,這提醒監管部門應對以下三個方面多加關注:
(1)數字貿易規則中的知識產權問題;
(2)數字新業態的管理機制完善;
(3)電子商務中的平臺管理與創新的平衡。
專家 觀點2
浙江省電子商務促進會專家智庫成員、杭州師范大學阿里巴巴商學院副教授張樹人博士認為:
數字經濟時代網購市場監管和消費者權益保護面臨的一些問題及挑戰。核心矛盾是線下組織運行的市場監管力量與線上進行的網購市場經濟活動間存在時空維度差。市場監管、工商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護、品牌權益保護等等大多依賴于線下各類組織機構,遵循屬地管理原則,以線下時空為運行時空,而網購行為則發生在互聯網數字時空,簡單的網購涉及的行為主體可能分散在不同區域,帶來的問題有:
1、難以界定責任主體,各個環節都可能外包分散不同的區域,網購帶貨方和商家和發貨方以及銷售行為發生實際地點可能都不在同一個區域,到底應該歸屬哪個具體的市場監管部門處理不清晰;
2、平臺自我監管機制缺乏外部約束,雖然一些網購平臺具有消費者投訴處理的流程,但缺乏公共的公立的第三方對平臺的投訴和監管;
3、消費者投訴不方便,力量過于分散,相對于賣家,消費者是低頻行為,信息不對稱,維權付出精力和收益也不對稱,而對造假方來說,互聯網時空讓逃匿和規避責任更隱蔽,成本更低,或更難以追究責任,比如一些違規行為主體往往會在不同平臺成立多個虛擬網店主體,多地多頭運營。
因此,他建議:
增加市場監管力量和組織方式的數字化賦能,比如有公權機構建立接受消費者權益投訴和權益保護的公共平臺,對網購平臺的治理進行有效的約束,比如強制要求網購平臺提供消費者一鍵投訴,自動截屏或上報可疑交易信息,市場監管部門的數字化賦能是關鍵,有助于有效激發組織力量,消費者力量,以及品牌廠商的力量,借助于大數據算法,形成對假貨仿冒商品的制約。
來源 | 極目新聞、企查查等
責編 | 電商發布 方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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