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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李明哲案庭審彰顯大陸刑事司法人權保障

中國是一個法治社會,任何犯罪行為都將受到公正的審判,得到應有的懲罰。近日,彭宇華、李明哲顛覆國家政權一案開庭,法院官方微博進行了全程視頻和圖文直播。在全社會的共同見證下,法庭審理完全符合現(xiàn)代刑事訴訟要求,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再一次展示了大陸刑事司法人權保障的高規(guī)格、高水平。這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準確查明事實是對彭、李二人人權的首要保障。
不放過一個壞人,更不能冤枉一個好人。大陸的刑事訴訟法非常明確地規(guī)定,保證準確、及時地查明犯罪事實,保障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這其實蘊含著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權的首要保障。庭審中,公訴方向法庭出示了九組證據(jù),并運用了多媒體同步展示,同時申請了兩名證人出庭作證,力圖準確、完整地呈現(xiàn)了彭、李二人涉嫌構成犯罪的行為,辯護方對其中絕大部分證據(jù)的真實性、合法性心服口服地予以了認可,主要圍繞證據(jù)的關聯(lián)性充分發(fā)表了質證意見。由此可以看出,之前的偵查和審查起訴工作質量過硬,這在某種程度上得益于審前階段全面客觀地收集證據(jù),得益于對彭、李二人訴訟權利的充分保障。
第二,審判公開是對彭、李二人人權的最好保障。
司法公開既是接受人民群眾監(jiān)督、司法機關回應社會關切的有效途徑,也是保障當事人訴訟權利的重要舉措。近年來,我國在推進審判公開,構建開放、動態(tài)、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方面進行了大量創(chuàng)新。彭、李案的庭審,除了依法公開進行,邀請基層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等參加外,還通過微博全程視頻和圖文直播,讓包括臺灣民眾在內(nèi)的公眾不出家門就能直觀了解案件審理的基本情況,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外界對案件的猜疑。事實勝于雄辯,證據(jù)說明一切。庭審直播傳遞的信息表明,被告人的知情權、陳述權、辯護辯論權、申請權等一系列訴訟權利得到了充分地保障和行使。
第三,庭審實質化是對彭、李二人人權的堅實保障。
以事實為根據(jù),以法律為準繩。近些年來,大陸不斷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庭審的實質化邁向了更高水平。實體公正也好,程序公正也罷,不僅要以看得見的方式實現(xiàn),而且要以實實在在的方式實現(xiàn)。彭、李案的庭審直播表明:通過召開庭前會議(我國臺灣地區(qū)稱之為庭前整理程序),控辯雙方更加充分地了解了彼此,可以做到“有備而來”,這為行使辯護權打下了更為堅實的基礎。庭審期間,公訴人舉證、被告人和辯護人質證、關鍵證人出庭作證并接受詢問,雙方圍繞爭議點充分發(fā)表了辯論意見,充分展現(xiàn)庭審在查明事實、認定證據(jù)、保護訴權、公正裁判中的決定性作用,被告人的訴訟權利也有了更多的保障。這從被告人在庭審上的表述以及認罪悔罪中進一步得到了證實。
第四,人性關懷是對彭、李二人人權的溫情保障。
司法是嚴格的,但同時也是有溫度的。彭、李案的庭審,充分體現(xiàn)了大陸司法對被告人的尊重和人性關懷。比如,法庭審理開始前,法官特意告知彭、李兩名被告人如果感覺身體不適或者有其他需求,可以隨時向法庭示意。法庭審理進行到接近中午十二點時,法庭征求了控辯雙方的意見,是否需要休息一段時間后繼續(xù)進行。法庭審理結束后,應被告人家屬請求,法庭安排了李明哲與母親、妻子見面,等等。庭審過程中這些講求人性化的細節(jié)安排,不僅體現(xiàn)了大陸司法制度的文明,而且足以說明被告人的權利得到了充分尊重和保護,顯示了法治和司法溫情的一面。
特別值得注意的是,在蔡當局執(zhí)政、兩岸關系陷入空前低迷的背景下,大陸有關方面對李明哲母親、妻子前往大陸從入境到參加旁聽均給予了各種方便,既是按大陸法律規(guī)定對被告人及親屬合法權益的保障,亦展示了陸方的善意。
可以說,彭、李顛覆國家政權案既特殊也不特殊。之所以說它特殊,是因為案件的關注度較高,特別是李明哲臺灣居民的身份容易為一些別有用心之人炒作利用,而且確實有極少數(shù)人出于各種案件之外的目的正在這么做。之所以說它不特殊,是因為這只是刑事案件中的普通一例,并不是什么疑難雜案,此案的庭審程序也只是大陸司法機關日常文明規(guī)范辦案的一個縮影而已。法院通過官方微博進行直播,不僅使那些刻意將此案引向兩岸關系、惡意攻擊大陸的言論不攻自破,而且充分展現(xiàn)了刑事司法中的人權保障,更能贏得包括臺灣同胞在內(nèi)的公眾對大陸司法的了解、理解和支持。
(北京師范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 苑寧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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