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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銀行推微信、支付寶掃碼取款被指違規,問世一天被叫停
央廣網北京9月7日消息,9月4日,蘭州銀行在其官方微信宣布蘭州銀行ATM上線掃碼取款業務,使用微信或支付寶掃ATM機上的二維碼,即可將微信或支付寶內的余額提現。隨著不帶現金和銀行卡出門的現象越來越普遍,蘭州銀行此舉被認為是抓住了時下痛點,具有開創意義。
然而,據央廣網記者從多名蘭州銀行工作人員處獲悉,目前該項業務已被有關部門叫停。“內部正在想辦法解決”,知情人士透露。9月5日,蘭州銀行官方微信中關于“掃碼取款”的消息也已被刪除。

同樣是掃碼取款,這次有何不同?
實際上,推出“掃碼取款”功能的商業銀行并不在少數,招商銀行等多家銀行此前甚至推出了“刷臉取款”,為何偏偏蘭州銀行的這項業務被叫停?
具體而言,此項業務的開通意味著用戶無需攜帶銀行卡,只要用微信或者支付寶掃描ATM機屏幕上生成的二維碼,輸入取款金額,就能將微信或者支付寶內的余額提現。掃碼提現單筆限額為5000元,單日累計限額20000元。掃碼提現收取0.3%的手續費,相比微信零錢提現到銀行卡0.1%手續費稍高,僅支持錢包余額和借記卡,不支持信用卡。
據了解,蘭州銀行作為西北地區規模最大的城商行,該項業務并非首次創新。此前,該行還推出過手指靜脈取款、二維碼取款和刷臉取款等多項取款功能。
除蘭州銀行外,招商銀行、農業銀行和建設銀行也上線了“刷臉取款”。2016年,招商銀行在全國106個城市近千臺ATM機上實現了刷臉取款功能;今年7月,中國農業銀行也推出刷臉取款,客戶在ATM機上刷臉檢測后輸入身份證號,選擇用戶名下的銀行卡進行交易取款,最終輸入密碼取現。
相比于刷臉取款,掃碼取款更不是什么新鮮事。然而,盡管多家銀行推出了掃碼取款,但前提是需下載和登錄該行自己的APP。不同于其他商業銀行和蘭州銀行此前的取款方式創新,蘭州銀行此次將微信和支付寶引入其中,直接對“ 微信”和“支付寶”的余額進行提現。
專家:非銀行支付機構無提現權限
“蘭州銀行的這項業務嚴重違規,支付賬戶是不能直接提現的,這嚴重擾亂了央行關于支付賬戶管理的規定。”中國人民大學重陽金融研究院高級研究員董希淼指出,存取款(經營貨幣)是央行特許銀行的權力,其它機構不能吸收公眾存款,不能提取現金。
根據《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管理辦法》(下稱《辦法》)第三章第九條規定,支付機構不得經營或者變相經營證券、保險、信貸、融資、理財、擔保、信托、貨幣兌換、現金存取等業務。
董希淼告訴央廣網記者,這明確說明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經營現金存取業務。
此外,《辦法》第三章第十一條(三)中指出,對于支付機構自主或委托合作機構以面對面方式核實身份的個人客戶,或以非面對面方式通過至少五個合法安全的外部渠道進行身份基本信息多重交叉驗證的個人客戶,支付機構可以為其開立Ⅲ類支付賬戶,賬戶余額可以用于消費、轉賬以及購買投資理財等金融類產品,其所有支付賬戶的余額付款交易年累計不超過20 萬元(不包括支付賬戶向客戶本人同名銀行賬戶轉賬)。
董希淼表示,這則條款也明確說明,即便是Ⅲ類支付賬戶(最高級別)也只能消費、轉賬以及購買投資理財等金融類產品,沒有被賦予提現權限。
“不同的準入條件獲取的業務權限不同,風險承受能力也不一樣。”董希淼指出,支付賬戶和銀行賬戶的要求不同、風控手段也不同,開什么賬戶就該辦理什么業務,就好比拿C照駕駛證不能開大貨車一樣。
然而,對于出門不習慣帶現金和銀行卡的用戶來說,這項業務的推出被認為抓住了時下的痛點。同時省去了微信或支付寶轉賬到銀行卡的步驟,節約了等待到賬的時間,方便快捷。
“便捷往往伴隨著風險,需要找到兩者的平衡點。”董希淼提出,對于非銀行支付機構權限的限制,最終也是為了保護金融消費者的權利。
此外有消息稱,蘭州銀行是想通過將自己做成收單商戶,而掃二維碼相當于把現金當作商品出售。董希淼指出,這種說法未經證實,但即便如此,也不能成為繞過監管的理由。
(原題為《問世1天即被叫停 蘭州銀行推微信、支付寶ATM掃碼取款被指不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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