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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七環保督察組終結青海一“鬧訪”者的問題:不屬實
央廣網北京9月5日消息 中央第七環保部督察組入駐青海后,青海省的一名老上訪戶如法炮制再次“申冤”。西寧市組成調查組進行再調查。日前,環保組做出“反映問題不屬實”的結論,并通過媒體向社會公布,終結該上訪戶多年的“鬧訪”。
8月23日,央廣網以《青海一上訪人頻繁上訪 政府查無結論遭尷尬》為題,報道了西寧南陵開發經營有限公司負責人劉宏倬,多年來持續不斷向各級政府反映自己所謂的“冤情”,其反映的主要問題是:“南陵公司于1999年承包南山255畝土地搞退耕還林,種植各種樹木170萬株左右,被合作方青海鳳凰山公墓毀林破壞植被,修建公墓。”2007年,劉宏倬向警方報案,警方和檢方于2008年做出劉宏倬控告對方罪名不成立的結論。對這一司法結論,劉宏倬置若罔聞,不惜通過“中國冶金地質總局西北局六隊”制作毀壞林地的假遙感衛星地圖,制造假新聞,持續在省、市、區各級黨政部門、人大及北京多個部門上訪。針對該上訪戶反映的問題,青海省已有多個部門介入調查,最近的一次就是其所在的西寧市城中區政府于2016年組員調查的。但是,令人不解和奇怪的是,當地政府始終沒有通過正常渠道向社會披露司法部門做出的結論。
央廣網記者據此采訪披露中國冶金地質總局西北局六隊涉及為客戶提供假遙感地圖后,該局及其上級部門均對此采取沉默的態度,對記者的采訪要求置之不理。
中央第七環境保護督查組日前向社會公布的編號為A0816029的案件做出的結論是:“反映問題不屬實。”答復如下:經調查核實,2008年,南陵公司以鳳凰山公墓侵占林地為由向青海省森林公安局報案,同年3月28日向省人民檢察院提起訴訟,省人民檢察院指派西寧市城中區人民檢察院偵辦此案。后經城中區人民檢察院審查認為,鳳凰山公墓所占用的土地為非林地,其行為不構成涉林犯罪。2014年7月,南陵公司向西寧市森林公安局報案。西寧市森林公安局經調查并未發現鳳凰山公墓犯罪證據,不符合重新立案偵查條件。且涉案土地為非林地,不屬于森林公安管轄范圍,遂于2015年7月24日向南陵公司下達了《不予立案通知書》,反映問題不屬實。
(原題為《中央第七環保督察組終結青海一“鬧訪”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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