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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手術5年后腿中取出玻璃碴,醫院:有失誤但不算醫療事故
陳俊/楚天都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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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遠安縣21歲小伙常宜健最近感覺右腿不適,去醫院檢查的結果嚇了他一跳,5年前腿部做手術的地方,竟然還有一塊3厘米左右的玻璃碴沒取出來。他只得進行二次手術取出玻璃碴,但直到昨日,相關賠償問題仍未解決。
常宜健對記者回憶道,2012年11月的一天,他不小心打碎玻璃割傷了右大腿,當時緊急去遠安縣人民醫院救治。據當年的病歷記載,診斷結果為右大腿皮膚裂傷,實施縫合手術,10日后拆線。治療結束后,常宜健很快恢復,右腿也能正常行走。直到今年7月,他忽然感覺右腿的傷口處有不適感,有時走著走著就很疼。他去遠安縣中醫醫院再次檢查,診斷結果是右股骨遠端見骨性凸起,醫生考慮有異物。他這才意識到,難道是5年前的手術沒把玻璃碴清理干凈?
無奈之下,他在遠安中醫醫院進行了第二次手術,果然從右大腿取出一塊玻璃碴,玻璃碴有3厘米左右,還帶著絲絲血跡。出院后,常宜健拿著相關證據向遠安縣人民醫院索賠,但雙方一直沒談妥。
遠安縣人民醫院相關負責人對楚天都市報記者表示,常宜健腿中有殘留玻璃碴屬實,醫院當時處理有失誤之處,現在由縣衛生局主導進行賠償協商。遠安縣衛生局醫政科負責人表示,衛生部門進行了調查,確認是縣人民醫院5年前的手術未清理干凈。但考慮到玻璃碴未對患者身體造成嚴重傷害,也沒有傷殘,所以夠不上醫療事故。現在人民醫院愿承擔患者二次手術的費用,并賠償誤工費、護理費、營養費等一共3142元。
常宜健8月1日對記者表示,這個賠償方案他并不接受,自己的精神損失也要索賠,待恢復一段時間后,將通過專業人士走法律程序解決。
(原標題:手術5年后腿中取出玻璃碴)
校對:余承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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