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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談“神醫”劉洪濱:未經審批的違法廣告由誰監管,應明確
近日,“神醫”劉洪濱(也作“劉洪斌”)頻上頭條,引發大量對醫療、藥品領域屢現虛假廣告現象的關注。
6月26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八次會議分組審議分組審議國務院關于藥品管理工作情況的報告、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關于檢查藥品管理法實施情況的報告,多位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在談到劉洪濱事件時,建議有關部門要加強對虛假廣告的監管,嚴厲打擊虛假廣告。
6月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晨在作關于檢查藥品管理法實施情況的報告時就指出,近年來我國局部地區特別是基層地區,藥品相關企業和機構的主體責任淡化問題以及違法的藥品廣告散布等依然存在。報告建議,政府要進一步加強對藥品廣告的監管力度,特別是要嚴厲打擊網上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
“有些無良商家通過網絡、電視等媒介,邀請人員冒充專家、患者,大肆進行虛假廣告宣傳。”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艾斯海提·克里木拜說,以保健品冒充藥品和夸大藥品療效,誤導消費者等違法違規現象普遍存在,但根據廣告法、藥品管理法相關規定,藥品廣告的審查機關與監督管理機關分別屬于藥監部門和工商管理部門。
“這種責權不統一、審查與監管分離的管理體制造成監管工作的脫節,不利于藥品廣告監督管理,給違法廣告主和廣告發布者以可乘之機。”艾斯海提·克里木拜建議,應規定藥品廣告只能在醫藥專業刊物上發表,同時對保健食品等非藥品冒充藥品的行為定性為假藥予以打擊。
在分組審議時,莫文秀委員提到了最近備受關注的“神醫”劉洪濱。她說,電視廣告是老百姓獲取用藥信息的來源之一,但劉洪斌那些低劣的醫藥廣告,竟然能在大庭廣眾之下招搖撞騙,實在令人震驚。她建議藥品管理部門在加強內部管理的同時,還應當加強對藥品廣告的嚴格管理。
“一個老太太在9家電視臺進行多種藥物的非法宣傳,一些電視臺上為何反復出現這一類非法廣告,值得深思。”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侯義斌建議,嚴厲禁止在公共媒體進行非法藥品的宣傳和廣告。
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王隴德也重點提及藥品廣告問題。他說,藥品廣告問題已到了泛濫地步,特別是到了基層,打開電視、打開廣播,到晚上基本上都是違法廣告,欺騙誤導老百姓,影響了老百姓獲得正確、科學的治療。
王隴德表示,產生虛假醫療、藥品廣告這一問題的主要原因除了一些企業違法外,就是法律規定不明確。根據藥品管理法第59條規定,藥品廣告由藥監部門審批,第61條規定違法的廣告由工商部門來處理。“那么沒有經過審批的違法廣告誰來監管?法律規定是不明確的。”
王隴德還指出,有些基層的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工商部門發現問題后,不直接履行監管職責,而是等到上級通報后再進行查處,導致基層出現大量違法的虛假廣告。他建議,藥監、工商、廣電等相關部門應聯合研究重點問題,清晰分工并制定工作程序、規范,明確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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