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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一社區醫生以400元賣10萬條患者個人信息,獲刑一年
作為社區服務站的公衛醫生,張某利用負責公衛資料錄入的職務之便,在珠海市水擁社區衛生服務站內,以400元的價格向孫某(另案處理)販賣近10萬條患者個人信息,甚至將珠海市衛計局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系統的賬戶、密碼交給孫某自行登錄、下載患者的相關信息。張某日前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被告人張某,男,1990年出生,漢族,大專文化。法院審理查明,2016年8月16日,被告人張某在擔任珠海市香洲區香灣街道水擁社區衛生服務站公衛醫生期間,利用其負責公衛資料錄入及掌握珠海市衛計局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系統的賬戶、密碼的職務之便,在水擁社區衛生服務站內,通過QQ聯系,以人民幣400元的價格向孫某(另案處理)販賣了98009條珠海市患者的個人信息,并將珠海市衛計局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系統的賬戶、密碼交給孫某自行登錄、下載患者的相關信息。2016年9月19日,被告人張某被抓獲歸案。
經查,被告人張某與孫某的QQ聊天記錄可以證實被告人張某向孫某販賣的患者信息是分多次發送,并將珠海市衛計局社區衛生服務信息系統的賬戶、密碼交給孫某自行登錄、下載患者的相關信息,且被告人張某作為珠海市香洲區香灣街道水擁社區衛生服務站的工作人員,將在履職過程中獲得的98009條公民個人信息非法出售給孫某,犯罪情節和社會影響均不屬輕微。
珠海香洲區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違反國家規定,將在履行職責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給他人,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我國刑律,構成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本文原題為《珠海社區醫生以400元賣10萬條患者個人信息獲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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