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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新增1例確診和1例無癥狀
2月21日,烏拉特前旗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2022年第2號)公告,內容如下:
烏拉特前旗在2022年2月20日發現1例本土確診病例史某某1后,對與其同行的父親史某某2、母親裴某某(該二人已完成兩針劑疫苗全程接種)再次進行核酸檢測,結果呈陽性,經疾控部門復檢,結合臨床癥狀,確定史某某2為新冠肺炎確診病例(輕型)、裴某某為無癥狀感染者,目前史某某2、裴某某二人正在定點醫院隔離治療。經初步流調,該二人行程軌跡如下:
2月5日,史某某2、裴某某乘坐大兒子史某某1私家車,從呼和浩特市土默特左旗察素齊公務員小區出發,到其二兒子史某某3家(呼和浩特市金川開發區陽光水岸小區),當日再無外出,史某某3家中無其他人居住。
2月6日10時左右,史某某2、裴某某與史某某1、史某某3共4人到呼和浩特市民康醫院進行核酸檢測;10時40分左右返回史某某3家中,當日再無外出。
2月7日,史某某2、裴某某乘坐史某某1私家車到內蒙古醫院為史某某2看病并辦理住院手續,入住內蒙古醫院腫瘤科,之后至2月11日17時三人均在醫院無外出。
2月11日17時左右,辦理了出院手續后,三人回到史某某3家,史某某2、裴某某再無外出。
2月12日9時30分左右史某某2、裴某某乘坐史某某1私家車從史某某3家中出發,經G6高速(途中未下服務區),于12時30分左右到達烏拉特前旗;12時40分左右入住烏拉特前旗乾元酒店;12時50分左右與史某某1在烏拉山鎮各種炒燉菜燜面燴菜飯店用餐,之后回到乾元酒店;18時左右在蒙漢粗糧王就餐;20時左右回到酒店后再無外出。
2月13日8時左右,史某某2、裴某某在乾元酒店吃早點;9時至11時左右王某某(呼和浩特市人)、田某(烏拉特前旗人)前來看望;12時左右在乾元酒店吃午餐,之后至2月14日再無外出。
2月15日,史某某2、裴某某在乾元酒店吃早點;11時30分左右田某接兩人到暢通飯店吃飯(共9人),12時左右二人返回酒店,史某某2再無外出;18時50分裴某某到天義生態園西門北側康中福藥店購藥,之后回到酒店再無外出。
2月16日9時,史某某2、裴某某在乾元酒店吃早點;11時裴某某到“7個6”開鎖店配鑰匙;11時30分左右二人乘坐史某某1私家車從乾元酒店到烏拉特前旗烏拉山鎮電廠生活區;13時至13時40分左右王某某、田某前來看望;14時左右裴某某在電廠生活區內的張蔬菜水果糧油店和宏旺副食百貨店購買蔬菜和生活用品,14時30分左右返回家中再無外出。
2月17日10時30分左右,裴某某到電廠生活區鴻泰藥店買藥;11時至13時40分左右王某某、田某前來看望,史某某2、裴某某至2月18日再無外出。
2月19日上午10時左右,史某某2、裴某某乘坐史某某1私家車到烏拉特前旗人民醫院做核酸檢測,當日3人核酸檢測結果都為陰性;12時左右離開醫院回到電廠生活區家中,裴某某到張蔬菜水果糧油店購物,之后返回家中再無外出。
2月20日,史某某2在家中無外出,裴某某到張蔬菜水果糧油店購物,之后返回家中再無外出。
目前,烏拉特前旗已對其所在的居民單元樓進行了封控,對所在小區采取了管控措施,相關流調、排查等工作仍在進行中。
請以上時段同一地點可能與確診病例接觸的居民,做好個人防護,立即聯系所屬蘇木鎮、嘎查村(社區)或向旗疾控中心報告,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請廣大居民關注官方發布信息,時刻保持個人防護意識,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風,保持安全社交距離。一旦出現發熱、咳嗽、腹瀉、乏力等癥狀,及時到就近的醫療機構發熱門診就診,就醫過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動告知14天內活動軌跡和接觸史。如隱瞞不報,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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