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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觀察|“腳臭鹽”乘虛而入,不能讓鹽改背鍋
一種加熱或由手搓后,會散發出濃烈的臭腳味的“腳臭鹽”,在陜西渭南、安徽阜陽、山東泰安和萊蕪、江蘇海門、江西新余等地相繼曝出。其生產廠家是河南省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多地職能部門已要求該品牌食鹽下架。
從今年元旦起,《鹽業體制改革方案》開始實施,取了持續了2600多年的食鹽專營,涉鹽企業可以自主經營、公平競爭。有人藉此認為,正是因為這種“放開”,才導致了食鹽市場良莠不齊,“腳臭鹽”乘虛而入。
這樣的論調一點都不新鮮。一直以來,很多人都在以此質疑中國的改革開放政策,認為改革搞亂了既有的秩序,出現種種問題。確實,當既有的利益格局被打破,而新的制度體系、監管格局還沒能發揮作用之時,市場上必然會因為權力真空而出現“失靈”現象。這是事實,但“賬”卻不能記到鹽業改革上面,而恰恰表明改革不到位。
一者,此前食鹽專賣的時候,類似的食鹽短缺、問題食鹽等種種危機,也并不鮮見,幾乎隔幾年就會爆發一次。而每次都會讓百姓午夜驚魂,惶惶不安。
再者,此番出現“腳臭鹽”亂象,問題并非出在食鹽經銷放開,而是出在監管沒能跟得上改革的步伐。涉事的平頂山神鷹鹽業有限責任公司,本來就是“國家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并不是新放開的企業。
專營也好,放開也罷,政府監管部門都應該依法治鹽,確保食鹽的質量和供給安全。一個責任明確、運行高效、反應快速的監管體制,本來就是市場經濟的題中應有之義。平日里監管不到位,出了事卻抱怨改革放開了市場,這是一種典型的倒因為果,也有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的改革精神。
事實上,從“腳臭鹽”3月份現形到現在,一個多月過去了,有關部門似乎并無太大的作為,這本身就是一種不負責任。
根據國務院規劃,今明兩年屬于鹽業體制改革的過渡期,這個過渡期的設置本身,就是希望各地各部門盡快理順政府與市場關系,切實完善監管體制,強化監管能力,并在安全標準更新、電子追溯體系建設等方面重點突破,以應對全國競爭型市場的逐步形成。在這個過程中,出現問題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出了問題卻無人過問,甚至推諉卸責。
要之,“腳臭鹽”在這個時候爆發,既是一次嚴峻的挑戰,也是有關方面推進鹽改的一個契機。當此之時,有必要真正運用市場思維,以對民眾高度負責的態度,扎實推進改革,構建一個充滿活力、優勝劣汰的鹽業市場,管好百姓碗里那一撮雪白的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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