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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興交警截獲一輛大巴,行李箱里藏著229只貓頭鷹
昨天凌晨,嘉興高速交警二大隊民警在王江涇卡點查獲一輛非法運輸國家二級保護動物貓頭鷹的車輛,車上共裝有229只貓頭鷹。據嘉興高速交警二大隊稱,這個數據可以說是全省有史以來查獲到最多的一次。
25日凌晨4點50分左右,一輛溫州牌照的大巴車緩緩駛入王江涇卡點,執勤民警許輝示意該車靠邊停車接受檢查。在接受民警檢查時,駕駛員神色緊張,但車上并未有超員現象,車輛證件、機件等也都符合要求,這一反常的現象引起了許輝的警覺。

隨后,許輝讓司機打開行李箱接受檢查,司機田某表示行李箱壞掉了,無法開啟。
“和我們說話的時候,支支吾吾的,很緊張。”這一表現讓許輝很是疑惑,感覺這輛車有問題,而且問題的根源應該就是在行李箱內。
鎖定目標后,許輝靠近行李箱進行檢查,這一靠近就發現了問題,行李箱內竟隱約傳出了鳥叫聲。“偷運野生動物!”這是許輝的第一反應。

此時,也聽到了鳥叫聲音的田某神色巨變,并迅速從口袋里掏出一沓錢往民警懷里塞。
許輝對此嚴詞拒絕,命令田某打開行李箱。面對民警的質問和鐵一般的事實,田某發現已經瞞不過去了,只能打開了行李箱。

許輝向記者介紹描述當時所見:“行李箱內塞滿了用編織袋包裝的箱體,扯開其中一箱的編織袋時,發現里面有一雙眼睛正瞪著我,我仔細看才知道是貓頭鷹,這可是國家保護動物啊!”

許輝立即將情況通報支隊應急救援中心,并聯系上了森林公安。

在隨后對行李箱進行清查時發現,該車行李箱內共裝有41個箱子,每箱內裝有4至6只不等的貓頭鷹,共計229只,此外還有部分鴿子等動物。

據司機田某交待:他駕駛的是從北京到溫州蒼南的班線車,這批貨是從天津接的,準備運往蒼南,由于箱體都用蛇皮袋包裹,貨主說里面是雞苗,自己也就沒有在意。

最后,森林公安到達現場后初步辨認車內所載的應是雕梟,是貓頭鷹的一種,屬國家II級重點保護動物,隨后將雕梟及司機帶離現場,該案件將進一步調查處理。

高速交警溫馨提醒:根據我國《刑法》規定,非法收購、運輸、出售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民警提醒廣大客車司機,切勿貪圖小利,非法為他人運輸、販賣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涉嫌刑事犯罪的將會承擔巨大后果。
(原題為《嘉興高速交警截獲一輛大巴,行李箱里竟藏著229只貓頭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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