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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人持筷殺人涉事醫院賠一死者8萬,“兇手賠償歸醫院”
4月1日下午,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獨家報道了河南省洛陽市洛寧大眾醫院一名男性精神病患者手持筷子攻擊同病區病人,最終導致3名女性精神病患者死亡、1名女性精神病患者受傷的事件。
洛寧縣衛生計生委一位負責人表示,其中一名死亡女性精神病患者的后事已處置妥當,但另外兩名死亡女性精神病患者家屬要求賠償數額較高,目前正在溝通中。
澎湃新聞獲悉,已達成賠償協議的是當場死亡的云某某,約定洛寧大眾醫院賠償8萬元,但前提條件是云某某家屬以后不得以此事向任何部門提出任何訴求,也不追究楊某某(行兇者)及家屬的經濟賠償責任。
一患者送醫院當天便遭襲死亡
4月1日晚間,死者云某某的兒子李先生稱,母親此前因為精神分裂癥等病因入住洛寧大眾醫院,去年年底因過年將母親接回家,后于今年2月24日將其送返醫院,不料當天母親便遇害死亡。

李先生向澎湃新聞提供了其父與醫院簽署的“調解協議書”。協議書顯示,甲方為洛寧大眾醫院,乙方為云某某丈夫,文件簽署日期為2017年3月5日。
協議書中簡述了事情過程:2017年2月24日,患者云某某以精神分裂癥,腦梗塞,高血壓(三級),冠心病入住洛寧大眾醫院治療,于當天被大眾醫院留有家屬親自陪護的精神病人楊某某傷害死亡,“甲乙雙方均無奈”。
經過政府協調,雙方達成了協議,洛寧大眾醫院賠償云某某家屬全部費用共計8萬元,但前提條件是云某某家屬承諾“今后不再上訪,不再告狀。不得以此事向任何部門提出任何訴求,也不追究楊某某及家屬的經濟賠償責任。”
此外,肇事者楊某某及家屬的經濟賠償責任由大眾醫院代替云某某家屬索要。楊某某及家屬的賠償款均歸大眾醫院所有,與云某某家屬無關,但云某某家屬需協助出手續。
另外兩死者賠償尚未達成共識
事件發生在今年2月24日,但據澎湃新聞4月1日披露此事已過去一個多月。
事發當天,當地公共衛生精神病管理對象楊某某家屬與大眾醫院聯系,并與醫院工作人員一同將楊某某轉移安置到該院“四防”病區。
“四防”病區指防傷人、防破壞、防出走、防自傷自殺的病區。
楊某某被轉移到醫院過程中,手腳都縛有鐵鏈、手銬。24日20時許,醫院工作人員將楊某某手銬打開,改用繩子捆綁。
隨后,在家屬外出為楊某某購買奶粉,醫院看護人員上衛生間期間,楊某某掙脫繩子,手持筷子襲擊了同病區的4名女患者。
120急救人員到達現場時,63歲的女患者云某某已死亡;30歲的女患者白某某右眼外傷,顱腦損傷;64歲的女患者韋某顱腦損傷;43歲的女患者張某某左眼外傷,顱腦損傷。
后白某某和韋某經搶救無效死亡,張某某經洛陽市中心醫院治療后,外傷痊愈,目前已返回洛寧大眾醫院,繼續接受精神病常規治療。
前述洛寧縣衛生計生委負責人表示,一名死亡女性精神病患者的后事已處置妥當,另外兩名死亡女性精神病患者家屬要求賠償數額較高,且不愿按司法途徑解決該事件,雙方目前尚未達成共識。
該負責人透露,兩名患者家屬最初要求賠償120萬元,后來降到“60萬元至70萬元”左右。
澎湃新聞還聯系到了死者白某某的舅舅趙先生。對于提出數十萬元的賠償要求,趙先生未予否認。他表示,醫院方一直讓家屬“報個價”。 他希望,在政府的協調下,醫院能作出合理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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