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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人用氣槍打死20只鳥被捕,非法狩獵20只屬“情節嚴重”
澎湃新聞記者 陸兵 通訊員 韋貴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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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名年輕人打死了20只野生鳥類。
3月20日,上海青浦區人民檢察院對5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狩獵罪批準逮捕。
2017年2月13日凌晨,正在巡邏的聯防隊員張師傅、李師傅行至上海青浦區練塘鎮小蒸附近的小樹林時,發現在樹林邊上停著一輛汽車,又聽到樹林中傳來幾聲槍聲。張師傅意識到,有人在非法狩獵。公安民警隨后趕到,將正在行獵的5人抓獲。
經偵查,2月1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褚某、周某、楊某、錢某、張某等釣魚時,有人提出,晚上去打幾只鳥玩玩,其他人附和。
周某回家取了兩只氣槍,一支發射鋼珠,一支發射鉛珠,還帶了用于照明的頭燈和彈弓,楊某和錢某分別駕駛車輛帶著其余3人沿朱楓公路趕至小樹林。
在小樹林內,五人輪流用照明裝備,褚某、周某、楊某、張某輪流使用氣槍對野生鳥類進行狩獵,共射殺野生鳥類20只。經上海市野生動植物鑒定中心鑒定,上述20只鳥屬于野生鳥類。
3月20日,上海青浦區檢察院對5名犯罪嫌疑人以非法狩獵罪批準逮捕。檢察官介紹,非法狩獵案件在上海地區很少發生,該案是青浦區檢察院辦理的首例案件。
隨著生態文明的建設,國家對野生動物及其生存環境保護的法律越來越健全,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非法獵捕或者破壞。根據法律規定,在禁獵期或禁獵區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非法狩獵20只以上的野生動物,屬于“情節嚴重”,涉嫌構成非法狩獵罪。
校對:丁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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