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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分析視角下的中國“中等收入陷阱”問題及出路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取得的成就舉世矚目。2008年中國人均國民收入過3000美元,進入中等收入國家之列,但隨即面臨經濟增速放緩,出現“比較優勢真空”,各種紅利耗竭等不利狀況。學者們開始思考“中等收入陷阱是否逼近中國”的問題。在筆者看來,對這一問題的深入探討,將有助于我們反思“中國經驗”,找出促進經濟增長的關鍵因素,從而提出實用的建議,豐富相關理論。
到目前為止,相關的討論主要基于兩種理論視角:新古典視角與制度分析視角。前者將邁向高收入國家之路視為“攀爬高坡”,攀爬動力來自各種“生產要素”,因此,“中等收入陷阱”問題的根源乃在于要素供給不足,無法支撐“攀爬”任務。與其迥異的制度視角則認為,無論經濟績效還是要素供給,都受到制度制約,之所以出現“中等收入陷阱”問題,原因在于過往發展的過程中形成了適應當時所需的制度,但在進一步發展過程中,這些制度卻無法與時俱進,成為發展的束縛與障礙,中等收入國家因此深陷“制度陷阱”之中。
本文認為,新古典視角失于偏狹、靜態,不利于厘清中國“中等收入陷阱”問題的根源,也無益于剖析中國面臨的困局,而制度分析視角則有助于考察中國“中等收入陷阱”問題的癥結。
新古典經濟學視角下的“中等收入陷阱”
從新古典經濟學的視角來看,經濟增長源于對生產要素的利用,因此無論增長加速或停滯,關鍵在于要素供需。換言之,不論是早期的“新古典增長理論”,還是后期的“內生增長理論”,都有一個共同點即尋覓推動增長的生產要素,而其間差異只在認定的要素不同而已。“新古典增長理論”認為,短期而言,人口增長與資本積累能促進經濟增長;長期來看,經濟增長仍然得靠技術進步。而“內生增長理論”解決了技術外生的缺陷,將“技術進步”即知識積累或人力資本積累,看作經濟長期增長的動力。

發展經濟學家阿瑟?劉易斯(W. Arthur Lewis,1915—1991)便以上述觀點為基礎,提出“二元經濟理論”,用以解釋發展中國家的經濟增長。在劉易斯看來,勞動力是推動早期經濟增長的動力,因此,哪個部門擁有勞動力,哪個部門就能發展;反之,一旦勞動力短缺,經濟增長就會減速。他將經濟體劃分為兩個部門:資本運行部門(即現代工業)和生計維持部門(即傳統農業)。傳統農業的勞動力過剩,當邊際生產率趨于零時,工業部門只需提供生存水平的工資,農業部門的剩余勞動力便會向工業部門轉移。因此形成了幾近無限供給的勞動力市場,加上勞動報酬極低,所以能夠確保資本不斷積累和經濟高速增長。經過一段時間后,農業部門的剩余勞動力轉移殆盡,加上農業部門生產率相應提高,勞動力將不再持續流出。此時,工業部門就得提高工資,才能與農業部門競爭稀缺的勞動力。于是勞動力不會再制造出超額的資本積累,也就很難支撐經濟的持續高速增長。此后,經濟體必須不斷尋覓其他增長要素(例如高階人力),才能維持可持續的經濟增長。這就是“劉易斯拐點”(Lewis Turning Point)的核心內容。
中國從2004年開始出現“民工荒”和“漲工資”現象,以蔡昉(現任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人口與勞動經濟研究所研究員)為代表的學者認為,中國正經歷“劉易斯拐點”的到來。基于這樣的思路,研究者從人口學的角度解釋了“中等收入陷阱”問題的根源,認為勞動人口增長率的下降,導致了勞動力供給的減少,農業勞動力無限供給的時代一去不返了。換言之,關鍵要素的結構變化,大幅弱化了“中國制造”的國際競爭力,中國未來將很難維持高速增長。這是我國“中等收入陷阱”問題的由來。
人口結構角度的分析論證影響很大,但也引起一些學者的質疑。有學者對人口結構提出了不同判斷,認為農村仍存有大量的剩余勞動力。不過更具理論意義的反駁,是質疑人口結構與勞動力供需的關系。例如,研究者發現,中國出現“農村中勞動力過剩”和“城市內民工工資上漲”兩者并存的狀況,由此反駁有關“農村勞動力不足導致工資上漲”的論斷。有人進一步主張,中國目前城鄉收入差距的擴大,加上“城市化”慢于“工業化”,均有悖于“劉易斯拐點”的預期;進而認為,工資上升與勞工短缺并非由人口結構導致,而是城鄉勞動力市場制度分割的結果,這種分割限制了農村向城市的勞動力供給規模。同時,也有學者就目前的工資上漲問題提出了不同的解釋,認為工資上漲并非源自勞動力供需的變化,而是由政府的“土地財政”等政策造成的城市生活成本高漲所致。由此觀之,中國的勞動力短缺與工資上漲等問題,并非人口要素自身變化所致,歸根結底還是制度因素的影響。
換言之,“要素”供給雖然影響發展,但要素供需的起伏并非由自身結構所決定,而系于制度如何安排。對此,我們可以參考匈牙利經濟史學家卡爾?波蘭尼(Karl Polanyi,1886—1964)對資本主義興起過程中要素商品化問題的精彩分析。他認為,英國“勞動商品化”的歷史過程并非取決于人口結構,卻有賴于一系列政策與制度(例如濟貧法)的出臺才得以完成。正是這些制度提供了保障,讓農民義無反顧地走出農村,進入勞動力市場,促進了資本主義經濟的發展。
因此,對中國出現的“民工荒”與“漲工資”問題,若只局限于要素本身來解釋,便只能看到勞動力短缺的表象,無法看到勞動力短缺的形成過程及其制度原因。這也正是新古典視角的不足之處。
作為制度陷阱的“中等收入陷阱”及其形成
根據上述有關“要素”與“制度”關系的討論,我們認為,針對“中等收入陷阱”問題的探討必須深入制度層面剖析其原因。依美國經濟史學家道格拉斯?諾斯(Douglass North,1920—2015)界定,“制度是一些人為設計的、型塑人們互動關系的約束。從而,制度構造了人們在政治、社會或經濟領域里交換的激勵”。歸根結底,經濟表現如何還是取決于制度是否提供了正確的激勵。
經由制度分析的思路,“中等收入陷阱”其實是一種“制度陷阱”。所謂“陷阱”,其意義在于“制度”構成了“束縛”,使個人、企業或政府都深陷其中,因此阻礙了經濟進一步發展。對中等收入國家來說,束縛它們的“制度”大多并非憑空而來,這些制度多形成于前期發展(從“低收入國家”進入“中等收入國家”)的過程中,而且往往扮演著支撐發展的核心角色。但這些制度卻未必能夠與時俱進,支撐這些國家繼續邁向“高收入國家”,甚至成為進一步發展的阻礙。根據學界的共識,經濟體由起飛到中等收入水平再從中等收入到高收入水平,這兩個階段所需要的制度絕然不同。
那么,為何這些在發展初期支撐發展的制度沒能隨發展的腳步調整演進,持續滿足下一個階段的發展需求呢?這涉及“制度變遷”的特征,也正是“中等收入陷阱”的由來,即“路徑依賴”(path dependence)現象。
所謂路徑依賴,是指行為者(actor)前期的選擇會制約其后選擇的空間,表現方式是作為理性抉擇者的行為人,全無扭轉之前選擇的激勵,因此被“鎖定”在既定的發展路徑之中。這一趨勢首先由美國經濟學家保羅?大衛(Paul A. David,1935—)和布萊恩?阿瑟(Brian Arthur,1946—)等人在技術變遷領域發現,隨即啟發了眾多相關研究,涉及國際貿易、空間經濟、經濟歷史、政治分析等領域。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是諾斯對制度變遷的宏觀解釋,他認為人類社會的制度變遷必然是漸進演化的,而且反復出現“路徑依賴”的特點。
根據諾斯的觀點,制度的演變之所以遵循路徑依賴的規律,是因為制度擁有“收益遞增”(increased returns)的特性,這種特性被認為是產生路徑依賴的關鍵原因。“收益遞增”主要表現為:隨著時間流逝,退出既有選擇的成本越來越高,相對于回頭變換當初選擇,維持既有選擇將帶來越來越高的正向回報。
那么,這種正向回報來自何處?布萊恩?阿瑟通過對技術領域的研究發現,收益遞增主要源于以下原因:1)巨大的前期投人,這意味著產量越多,平均成本越低;2)學習效應,即當一項技術越受歡迎,就越能得到改進并降低成本;3)合作效應,即他人若使用相同技術,可以降低交易費用;4)適應性預期,即當一項技術流行時,人們會增強對其在未來受歡迎的信念。諾斯認為,盡管在具體情況上會有一些差異,但制度變遷與上述技術領域的情況基本一致,因而制度在變遷的過程中會反復出現“鎖定效應”,并表現出路徑依賴的特征。
既然制度是沿著特定路徑演化而來的,那么中等收入的“制度陷阱”是如何形成的呢?對此,華人經濟學家楊小凱(1948-2004)認為,中國早期經濟的起飛依靠的僅是技術模仿,而非制度創新。中國雖然引人了市場機制,卻并未完全建立起維護市場的相應法律制度基礎。這種走一步看一步、不完全的改革,在短期內可以釋放生產力,促進高速增長,卻可能不利于國家的長期發展。這其中最關鍵的是,在漸進改革的過程中形成了強大的逐利群體,這些群體會全力維護過渡時期某些有利于自身的制度,從而阻止制度向更有效的方向調整,最終導致經濟與社會發展的停滯。
中國沿海與內陸各自經歷的“制度鎖定”
接續上述“制度鎖定”的思路,本文以下分析中國沿海與內陸各自的發展模式,具體說明其各自受到何種“制度鎖定”的制約。
先看沿海地區。在近二十年中,中國經濟高速發展的引擎來自沿海的“加工型經濟”。這一經濟模式主要分布在中國東南沿海省份,這些地區通過引進資本與技術,發揮廉價勞動力的比較優勢,讓中國在國際貿易中占得一席之地,促成了20世紀90年代以來的經濟起飛。然而,隨著勞動力價格上升,人口要素的比較優勢逐漸式微,技術創新又乏善可陳,產品缺乏國際競爭力,加工產業面臨困境。若要擺脫困境,技術創新與產業升級是必經之路,然而這些原本突飛猛進的加工企業,卻在創新之路上或踟躇不前,或磕磕絆絆。本文認為,這些地區加工產業結構升級困難的原因主要是制度阻礙:原本在前期發揮核心推動作用的制度,無法為后續的技術創新/產業升級提供有效的激勵。
從經濟層面來看,鎖定效應主要來自技術模仿與網絡外部性兩個方面。技術模仿減少了企業進行自主創新的動力,使企業不愿意選擇長期而言更有效率的發展方式。加工型經濟是貿易全球化的結果,后發國家通過模仿先發國家的技術,配以大規模的廉價生產,可以創造出基于規模效應的利潤。但是同自主研發的高投人與高風險相比,引進與模仿技術的成本相對低廉,因此,只要有可模仿的對象,企業就不會有動力自主創新。鎖定效應的另一個來源是加工企業的“網絡外部性”,這種特性限制了企業調整既有發展路徑的空間。由于全球化貿易建立的基礎是產品與技術的專業化分工,企業與企業之間形成了縱向的合作體系。單個企業的價值只有嵌人到該網絡體系中方能凸顯,因此加工企業無法輕易退出該網絡,從而深陷在一種全球性的“網絡俘獲”中。這種網絡鎖定阻礙了原本處于產業鏈低端的加工型企業向新的、高技術、高獲利的方向發展。概言之,上述來自技術模仿與網絡外部性的鎖定效應,讓企業失去了自主創新的動力與能力。
從政治層面來看,倘若加工經濟因經濟層面的鎖定無法獲得創新的動力與條件,政府適當的政策激勵或許可以提供創新的機會。然而,政治層面也存在鎖定效應,這種效應不但讓政府無法為技術創新提供有效的支撐,甚至可能提供反向的激勵。
與多數后發國家類似,中國政府在早期的追趕階段發揮了主導作用,特別是地方政府,它們成為推動地方發展的關鍵。在地方政府的各種政策手段中,最常見的是狂熱招商與大量投資。之所以如此,是因為地方官員必須在有限的任期內創造出可觀的政績,才能獲取晉升的機會。因此能夠快速展現政績的政策最受地方官員青睞。基于政績表現的晉升,以及考核時間的緊迫性,一方面不容許地方減少對經濟發展的干預,另一方面也限制了政府政策選擇的范圍。對此,美國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政治學系教授保羅?皮爾遜(Paul Pierson,1959—)指出,時間限制會使得政治家傾向于維持既有政策/制度,因為一項政策/制度的改革成本會在短期內顯現,而收益則需要長期才能看到。
對照中國的情況不難發現,當面臨技術創新與產業升級的政治任務時,地方官員同樣傾向于短期能夠表現政績的政策,即通過招商選資引進新企業替換舊企業,而非扶持原有企業自主創新,逐步實現升級任務。畢竟,自主創新的回報周期長、風險高,這些都是官員在有限任期內無法承擔的成本結果。于是,本應有機會就地升級的企業紛紛放棄創新與升級,選擇了地理轉移并維持既有的生產模式
在內陸地區,支撐早期快速增長的是“資源型經濟”發展模式,這些地區(如山西、內蒙古以及東北三省)主要依賴當地豐富的煤炭、石油、天然氣以及其他礦產等自然資源,發展采掘工業。然而,這些地區卻在短暫的繁榮之后,陷人發展的泥淖,經濟也日漸蕭條。發展經濟學將上述現象稱為“資源詛咒”。這一命題最初由英國經濟學家理查德?奧蒂(Richard M. Auty)于1993年提出。他發現,自然資源豐富的地區并沒有取得預期的經濟增長,其經濟增長反而低于資源貧乏地區。美國經濟學家杰弗里?薩克斯(Jeffrey D. Saehs)和安德魯?華納(Andrew M. Warner)利用多國數據,驗證了自然資源富裕與經濟長期發展間呈負相關的結論。在中國,“資源詛咒”同樣存在。那么,為何本應是“福報”的自然資源最終卻成為經濟發展的“詛咒”呢?
原來,采掘經濟具有明顯的“收益遞增”性質,同樣從經濟和政治兩個層面鎖定了發展路徑,阻礙經濟向更有效率的發展模式調整,造成經濟發展的停滯與衰退。
經濟層面的鎖定效應主要來自兩個方面。第一,巨大的啟動/固定成本阻礙了對這種經濟發展模式的退出或調整。資源采掘具有自然壟斷性,早期需要大量初始投人用于設備購置,因此后期的生產量越多,平均成本就會越低。而企業一旦退出,將會面臨巨大的沉沒成本損失。第二,網絡外部性阻礙了新產業的進入。采掘經濟的發展需要相關企業提供特定的產品與技術配合,也需要政府對應的政策支撐。出于利益考量,這些企業間或政企間形成的網絡聯盟會阻止其他產業進入。由此,地區發展被鎖定于采掘產業。采掘產業對高端人才的需求有限,所以社會對教育/人力資本缺乏投資激勵,造成人才的“擠出效應”結果,只要資源沒有耗盡,采掘經濟就會得到維持。同時,新產業與知識型人才的缺乏又進一步制約了一個地區的經濟轉型。
政治層面的“鎖定”造成的影響往往比經濟鎖定更為嚴重。具體而言,采掘產業中的資源如石油、天然氣、煤炭等礦產,均為分布集中的“點狀資源”(point sources),這些資源必須集中開發,也很容易被小型團體所控制,形成壟斷、集中的收益模式,從而制造分配不均。但要維持這種壟斷性的財富分配,往往還得依賴特定的權力分配格局,對此,皮爾遜指出,政治權力的分配同樣具有“收益遞增”的特性,也會形成“自我強化”的趨勢。因此,前述的逐利群體必然抵制進一步的制度改革,才能維持既有的生產與分配模式。由此可見,政治層面的鎖定不僅對經濟發展不利,也可能釀成嚴重的政治社會后果。
綜上所述,無論沿海的加工貿易還是內陸的資源采掘,都是在既有的制度安排下,推動中國從“低收入國家”迅速走向“中等收入國家”。但在中國已成為“中等收入國家”之后,沿海、內陸卻都陷人各自的“制度鎖定”之中。
基于制度分析的政策建言
顯然,要解決“中等收入陷阱”問題,首先要正確理解其形成機制。根據新古典視角,中國之所以未能進入高收入國家之列,關鍵在于作為核心要素的勞動力的短缺,因此必須轉換要素(如高階人力、前沿技術等),方能開啟新一輪的高速增長。只是如何開發新的生產要素,卻非新古典視角的理論所能解答。
反之,從制度分析視角來看,被判定為短缺的要素其實未必短缺。如果能夠降低進入門檻、活絡土地供需,勞動力自然能有所補充與調節。另一方面,無論激勵技術創新、促進產業升級(沿海),還是扶助產業調整、避免人才外流(內陸),都需要進行制度改革,改進既有體制,才能創造或開發高階生產要素。
根據“路徑依賴”的思路,回顧中國經濟的發展歷程可知,中國“中等收入陷阱”問題根源于中國未完成的市場轉型。這一“改革未盡”(partial reforms)的過渡體制滋生逐利群體,使進一步的體制改革受到阻礙。從這個角度來說,對“中等收入陷阱”問題的探討,可以激發我們對于“中國經驗”的反思,幫助我們應對經濟、社會問題的挑戰。
根據上述制度分析的觀點,具體的政策建議基本可分為兩個方面。首先,必須進一步打破壟斷格局,更多地引人競爭機制。對此,諾斯和皮爾遜都曾指出,缺乏競爭是“低效制度”能夠長期存在的主要原因。打破壟斷、維護競爭,往往有賴于法制框架的完善,特別是產權保護、公平法治、杜絕貪腐等一系列維護市場運行的法律制度及其原則的確立與貫徹。目前,國家強調的反腐與法治,正是朝此方向的邁進。
其次,減少政府干預、放開市場機制是另一個重點。回顧過往,在技術模仿階段,中國曾憑借有效的政府干預創造了高速的經濟增長。但是展望未來,中國必須走技術自主創新之路;政府的保護與扶助其實無法有效激勵技術創新,反而容易將企業引向尋租、冒進之路。近年來,中央政府多次強調“簡政放權”,以減少政府不必要的干預,也正是因應未來發展所需而進行的體制改革。
(本文原刊于《天津社會科學》2017年第2期,原題:“‘中等收入陷阱’問題的根源:要素短缺還是制度束縛?”。略去注釋,正文經重新編輯并由作者審定。經授權刊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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