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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位人大代表建言:重視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
全國人大代表,廣東省佛教協會會長、廣州光孝寺方丈明生法師等32位代表在向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提交的《關于重視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的建議》(以下簡稱“《建議》”)中,提出“有計劃生育就要有計劃養老”。
《建議》稱,1979年,我國開始正式實行嚴格的計劃生育政策,提倡一對夫婦生育一個孩子。1982年,黨的十二大把計劃生育政策確定為基本國策。
《建議》還稱,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屆五中全會上正式宣布推行“全面二孩”政策,這意味著實施了三十多年的獨生子女政策正式宣告終結。
《建議》表示,獨生子女衍生出的“421”家庭或“422”家庭,以及未來可能出現的“8421”家庭,在贍養與撫養結構上呈現“倒三角”,形成“養老倒掛”現象,與多子女家庭養老相比,獨生子女家庭將遭遇更大的養老困境:
一是經濟保障面臨困境。由于獨生子女教育成本飆升、婚房傾囊支助、孫輩隔代撫養補貼等,大多數獨生子女家庭財富積累和增長有限。此外,老年人是各種慢性病的高發群體,日漸老去的過程中個人承擔的醫療費也在增長,一旦遇上醫療費用較大時往往需要子女的補貼,必然會出現家庭經濟困難。
二是生活照料面臨困境。目前獨生子女父母的老年生活主要還是靠自己或老伴的照顧,反之幫助獨生子女做家務、帶孩子的不在少數。一旦進入高齡階段,老人身體健康狀況日益下降、自理能力逐漸喪失的時候,日常生活照料或長期護理就成了非常緊迫的需求。
三是精神慰藉面臨困境。中國社科院人口所主編的《人口與勞動綠皮書》顯示,子女與父母每天見面的比例不足30%,近50%的家庭每周或只有每月才能見面。此外,社會流動性增強、行業競爭激烈、職業工作強度大,使獨生子女不得不為自身事業前程考慮,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很難有足夠的精力滿足老年人的精神需求。
四是“失獨家庭”養老困境更為嚴重。大齡獨生子女夭折或發生嚴重傷病殘事件,對一個獨生子女家庭的打擊幾乎是毀滅性的,這些家庭因無子女或子女失能而面臨巨大的養老、醫療、心理、精神等方面的困境。
因此,《建議》提出:
第一,政府應當制定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專題規劃,加大對獨生子女家庭養老的政策傾斜力度,普惠所有獨生子女家庭,并兼顧特殊家庭的需要。
第二,完善居家養老體系,強化社區服務功能。
第三,發揮機構養老的輔助作用。
第四,針對獨生子女父母的精神文化慰藉需求,加強城鄉基層文化建設,廣泛開展村鎮文化、社區文化、家庭文化等群眾性活動,豐富獨生子女家庭老人的精神生活。
(原標題為《32位人大代表建言:重視獨生子女家庭養老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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