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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網刊文談老師懷孕家長“帶班”:暴露有關部門的惰政弊病
據媒體報道,河南省駐馬店第二高級中學某班女老師生二胎,該班學生家長卻被要求在“帶班”代行老師職責和交600塊錢中二選一,家長不愿意值班也不愿意交錢的,學生將不被允許進教室上晚自習。
排隊懷孕、限期生產過期作廢、入職滿一年方可提出生育申請……在“全面二孩”的靴子落地之后,敵視甚至侵犯女性正當生育權的奇葩規定也隨之而來,不斷刷低人們接受的底線。相比排隊懷孕,駐馬店第二高級中學的“帶班制”雖然沒有簡單粗暴地一“限”了之,但這種以“折騰家長”來轉嫁成本與情緒的做法背后,依舊不難窺探到校方對本校女教師正當生育權利的不友好。
在《勞動法》及《婦女權益保障法》這些白紙黑字的法律條文面前,校方直接“為難”女教師確實有失體面,于是學生家長就成為“替罪的羔羊”。媒體記者調查得知,學生家長所交的600塊是用來請臨時代課老師的,而且因為家長“帶班”的時間跨度長達半年之久,不少人因外出打工無奈只能選擇交錢。雖然到底是懷孕女老師還是校方讓學生家長交錢還有待查清,但一個事實不容辯駁:學生家長“被承擔”了因女老師懷孕而額外產生的生育成本。
“全面二孩”放開以來,雖然社會生育意愿高漲不如預期,但政策紅利的落地確實給女職工偏多的用人單位帶來難題。就學校而言,女教師懷孕后對教學秩序與教學質量的沖擊,就是家長與校方需要共同關注的問題。但在這道統籌題上,由于觀念的固化和狹隘的利益觀、遲頓的政策敏感力和遲滯的政策配套,不少管理部門交上的都是不及格的答卷。而以上這些,又很難說與長時期以來的對生育行為的“污名化”不無關系。
就此事件中凸顯的生育成本負擔這一項來說,在生育成本須社會共擔已成為共識的社會語境中,學生家長“被承擔”班主任的生育成本不啻于一個荒誕曲。校方有意或無意的“放任自流”固然值得譴責,但上級教育部門及其他有關部門緩解沖擊的應對措施的付之闕如,也同樣需要置入輿論審視的視野。“全面二孩”落地已一年有余,該政策對教學秩序可能產生的沖擊、“后援”師資的儲備與統籌等工作,理應在“拿來主義”中漸成雛形。校方不愿意或者無力承擔因二孩生育而產生的額外用工成本,有關教育行政管理部門就要做好兜底。這種兜底不僅應包括金錢,還應包括制度。之前有媒體報道,廣州分區探索建立后備教師庫,且通過財政撥款來支付“后援”教師費用的做法,就很具有普遍意義。而且更長遠地看,設計生育成本共擔模式、調整繼而扭轉教師隊伍的“陰盛陽衰”,都值得持續投入更多治理智慧。
遺憾的是,一個女教師的二孩生育,就直接暴露了當地有關部門的惰政弊病。老師懷孕家長“帶班”的荒謬現象,其實揭開的還只是生育政策轉向這一大背景下,職業女性遭遇歧視的冰山一角。保障女性正當生育權利、充分釋放人們的生育意愿,除了通過完善法律、加速政策配套外別無他法。
(原題為《家長“被承擔”教師生育成本沒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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