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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報刊文:治理垃圾山簡單粗暴的“搬山”,遠遠不夠
人民日報1月16日消息,“垃圾山”“垃圾圍村”“垃圾圍壩”,很多人對這些詞并不陌生,甚至正為其所困。這些非正常垃圾堆放點,有的在城鄉結合部,有的在居民區旁,還有的甚至就處于鬧市之中,大多包括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甚至企業排出的危險廢物等,不但影響人們的日常生活,還會污染水體和土壤環境。近年來,城鄉垃圾亂排亂放、垃圾廢物向農村轉移等現象多發,“垃圾山”問題不僅讓老百姓鬧心,也成為政府環境治理的難點。
近日,住建部等四部門下發《關于做好非正規垃圾堆放點排查工作的通知》,向“垃圾山”亮劍。根據通知,此次將排查陸地、河流(湖泊)和水利樞紐管理范圍內的非正規垃圾堆放點,并建立整治方案。相關部門要求,2017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2020年底完成集中整治工作。
四部門的聯合排查整治,讓大家看到了解決此類問題的希望,整治效果值得期待,但其中難度也不容小視。比如,一些“垃圾山”的形成有其現實因素,一些地方的居民生活垃圾確實存在難以處理、無處可放等問題。在這些情況下,如果僅是簡單粗暴的“搬山”,則遠遠不夠,用不了多久就會死灰復燃,甚至會陷入這邊“搬山”那邊“造山”的困局。排查的意義,絕不僅僅是找到它、搬走它那么簡單。要真正解決問題,除了要注意工作方式方法,尊重人們的生活規律,更應以此為契機,排查“垃圾山”的產生源頭,從源頭上找尋整治方案。比如對于居民垃圾處理不便的,可以增設垃圾處理站或增加垃圾回收頻次等,而對于建筑垃圾,則要加強監管、查補漏洞,借此機會將監管機制捋順。
從長遠來看,“搬山”只是整治的第一步,通過增強整個垃圾回收利用體系的建設、推進環境基礎設施建設、建立健全排放監督體制機制、引導人們增強垃圾分類意識等,多管齊下,才能真正解決問題。
(原題為《“垃圾山”不能邊搬邊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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