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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駐印尼大使館:進一步調整赴華人員申領健康碼要求
關于進一步調整赴華人員申領健康碼要求的通知
(自2022年1月1日起實施,以前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準)
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保障跨國人員流動安全有序,根據國內最新要求,中國駐印尼使館對任何國籍赴華人員申領健康碼和健康狀況聲明書(以下簡稱“健康碼”)要求進行調整,自2022 年1月 1日(星期六)0時起實施如下:
一、航前隔離
01
企業赴華人員,須提前21天進行閉環隔離,同時做好自我健康監測。如出現發熱、咳嗽等癥狀,應立即終止行程安排,與其密切接觸的人員亦照此辦理。
各企業應為赴華人員出具證明(見附件1),由企業授權負責人簽字并蓋章。

02
其他赴華人員,應進行21天自我閉環隔離,填寫自我健康狀況監測表(見附件2)。

03
航司應對赴華人員實行登機前7日閉環管理。首先對赴華人員進行1次核酸預檢測,結果陰性的方可進入閉環隔離環節。
航司7日隔離可計入企業及其他人員登機前21日隔離之內。
二、航前檢測和提交材料
對于航司核酸預檢測陰性、完成航司7日隔離準備登機的赴華人員,依照自身所屬類別進行航前檢測。
檢測由航司協助選擇指定檢測機構進行,點擊查閱最新使館指定檢測機構。
接受檢測時赴華人員應出示本人護照等有效國際旅行證件,配合做好身份驗核。凡檢測報告無法清晰辨認的將視為無效。
相關檢測及提交材料要求如下。為提高審核效率,爭取一次審核通過,請按所列順序上傳,注意先傳與檢測有關材料,再傳通用材料。
為確保防控效果,駐印尼使館有權要求申請人接受核酸、血清或肺部CT/X光檢測,請予理解配合。
(一)無既往感染史,
且已按程序全程接種中國國藥、科興等新冠肺炎滅活疫苗14天以上:
【檢測要求】
須在登機前48小時內在指定的兩家不同檢測機構、采用不同試劑間隔24小時以上進行2次核酸檢測。
【提交材料】
1.全程接受接種的疫苗憑證。在中國接種的,請上傳中國《國際旅行健康證明》。想了解如何操作,請點擊:好消息!“國際旅行健康證明”增加新冠疫苗接種記錄展示功能

在印尼接種的,上傳印尼政府出具的機打接種證明。


2.本人填妥的《新冠疫苗接種聲明書》(附件4)。

3.登機前7天航司核酸預檢測報告1份,48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2份。
4.通用材料(后文省略具體內容)。
(1)企業人員須提供單位證明(要求見附件1)。
(2)企業人員以外其他人員,須提供《自我健康監測表》(附件2),并參照附件1要求出具身份證明并簽字。
(3)本人有效國際旅行證件資料頁、印尼簽證或居留許可頁、最近一次從中國出境和入境印尼的邊檢驗訖章。
(4)使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無感染史,且所接種新冠肺炎疫苗為非滅活疫苗:
【檢測要求】
須在登機前48小時內在指定醫院進行1次核酸檢測和1次針對N蛋白的血清IgM抗體檢測。
【提交材料】
1.全程接受接種的疫苗憑證。在中國接種的,請上傳中國《國際旅行健康證明》。在印尼接種的,上傳印尼政府出具的機打接種證明。
2.本人填妥的《新冠疫苗接種聲明書》(附件4)。
3.登機前7天航司核酸預檢測報告1份,48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1份和針對N蛋白的血清IgM抗體檢測報告1份。
4.通用材料。
(三)未接種新冠肺炎疫苗的
【檢測要求】
須在登機前48小時內在指定醫院進行1次核酸和1次血清IgM抗體檢測,結果須均為陰性。
【提交材料】
1.登機前7天航司核酸預檢測報告1份,48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1份和血清IgM抗體檢測報告1份。
2.通用材料。
(四)曾經有既往感染史人員
凡確診感染新冠肺炎,或雖未確診但在接種新冠肺炎疫苗前核酸檢測或血清IgM、IgG抗體檢測結果任一項為陽性的人員,以及接種非滅活疫苗且針對N蛋白的血清IgM抗體陽性人員,均屬有既往感染史人員。
【檢測要求】
1.確認痊愈。等待核酸轉陰:間隔至少24小時進行第1次、第2次核酸檢測并獲得2份陰性報告。進行肺部CT或X光診斷,診斷結果須寫明肺部無任何炎癥,否則視作無效。
建議選擇Medistra、Siloam等指定醫院,孕婦可免除肺部CT或X光檢測。該檢測與第1、2次核酸檢測時間先后關系無強制要求。獲得上述2份核酸陰性報告和1份肺部CT/X光無炎癥診斷結果后,視為完成痊愈流程。
2.痊愈流程完成后自最后一份核酸檢測報告出具日期起算,至少滿6周且身體狀況健康的,請自行到指定醫院接受2次核酸預檢測。該檢測應間隔24小時以上,由不同醫院或采用不同試劑交叉檢測2次,采用鼻咽拭子,并獲第3、第4份核酸陰性報告。
3.完成上述程序后,可進行為期14天健康監測,如身體無礙可參加航司核酸預檢測、7日閉環管理。登機前48小時內在指定醫院進行檢測:
(1)接種中國國藥、科興等新冠肺炎滅活疫苗的,應進行2次核酸檢測。
(2)未接種新冠肺炎疫苗的(包括未按規定程序和劑次接種的),應進行1次核酸和1次血清IgM抗體檢測。
(3)接種非滅活疫苗的,進行1次核酸檢測和1次針對N蛋白的血清IgM抗體檢測。
【提交材料】
1.痊愈流程材料。第1、第2份核酸陰性報告+1份肺部CT/X光報告。
2.如已接種,上傳接種疫苗憑證。在中國接種的,請上傳中國《國際旅行健康證明》。在印尼接種的,請上傳印尼政府出具的機打接種證明。
3.本人填妥的《新冠疫苗接種聲明書》(附件4)。
4.痊愈6周后第3、4份核酸陰性報告。
5.航司7日隔離前1份預檢測核酸陰性報告。
6.相應的登機前48小時內2份檢測報告。
7.通用材料。
特別提示:有感染史人員申報材料較多,請在報告上注明日期和所屬項目,并嚴格對照上述順序上傳。
(五)與確診等病例或無癥狀患者接觸的人員
凡與確診病例、疑似病例或無癥狀感染者發生過無有效防護接觸的人員,須先隔離觀察至少14天方可安排赴華行程,如身體無礙可參加航司核酸預檢測、7日閉環管理,并對應前述要求接受登機前48小時檢測、提交申請。
凡核酸檢測結果呈現輕微病毒反應,或檢測結果為“不確定”“無法確定”人員,按照本條要求辦理申請。
(六)登陸船員
登岸后須先接受1次核酸檢測,隨后開始21日隔離觀察,按前述規定申領健康碼。上傳材料應包含登陸后首次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三、注意事項
時間計算規則
登機前檢測及健康監測等起算時間不含航班起飛當天。如航班起飛日期為1月15日,登機前第7天為1月8日。登機前隔離和健康監測時間照此計算。
過渡辦法
2022年1月 1日(星期六)0時實施本通知時,距登機時間不足48小時且已進入21日閉環隔離的人員可按既往規定申領健康碼。
申報時間截點
為確保獲發健康碼,請赴華人員在取得檢測報告并備齊必要材料后第一時間申領健康碼,最晚不遲于登機前5小時。
請按要求提交材料,每份材料只傳一遍。被退回要求補充材料的,請于2個小時內補齊提交。
凡申請材料不齊全,或真實性存疑的,由當事人自行承擔健康碼不獲發放的所有責任。
關于中轉赴華
從印尼始發的所有赴華人員應搭乘直飛中國的客運航班。中國駐印尼使館不為經第三國中轉赴華的人員審發健康碼,亦不為從有赴華直航的第三國始發經印尼中轉赴華人員審發健康碼。
從無赴華直航的第三國始發經印尼中轉赴華的人員,須首先在始發地進行檢測,并向中國駐始發地使領館申領健康碼。如果查無申領記錄,中國駐印尼使館將不為有關中轉赴華人員審發健康碼。
四、責任追究
所有赴華人員應自覺遵守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并如實提交檢測報告等相關材料。如隱瞞病情、竄改檢測報告、不遵守隔離要求或提供虛假信息的,將無法獲得健康碼。觸犯法律的,將被追究有關責任。
(原題為《關于進一步調整赴華人員申領健康碼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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