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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商務法草案分組審議,個人開網店是否要工商登記引爭議

個人開網店要不要工商登記?12月25日上午,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分組審議電子商務法草案,有的常委會組成人員建議一律登記,可以簡化程序,或實行備案制;有的則建議對那些小規模的自然人網店,如自產自銷農產品的,可以不需要登記。
草案規定,電子商務經營主體應當依法辦理工商登記。但是,依法無需取得許可的以個人技能提供勞務、家庭手工業、農產品自產自銷以及依照法律不需要進行工商登記的除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這里開個口子,實體店經營場所本身負擔很重,有些網店若可以不登記,那在登記問題上就存在不公平。這里也存在稅收的漏洞。”在分組審議時,李連寧委員說,從目前看,通過網絡進行工商登記和稅收登記合并,程序上已大大簡化,也不收費,登記并沒有太大困難。
李連寧還表示,電子商務發展非常快,要從長遠進行頂層設計,而不是由于目前其交易量小、不持續就不管它,將來要管的時候就來不及了,因為法律上已經開了口子。所以,他認為對電子商務的經營主體還是要一視同仁,應該依法進行工商登記。
“當然可以考慮電商主體在工商登記時,通過電子登記的辦法解決,或者如果有一些規模小的、不持續的,至少由第三方平臺向工商稅務部門來備案,以全面掌握在電子商務領域中所有的經營活動。”李連寧說,他建議統籌考慮,一律登記,可以簡化程序,或者實行備案制。
呂祖善委員說,關于工商登記的問題,從立法起草開始到形成草案,一直是爭論的焦點。根據工商總局對電子商務的若干規定,自然人的網店在平臺應當登記真實的身份信息,具備條件的,可以進行工商登記。
“根據上述規定,我們也做過不少調查,發現大量自然人網店是小規模的,比如農民家里種西瓜、葡萄,賣兩個月不賣了,西部山區賣核桃、紅棗,也是賣兩個月就不賣了。”呂祖善說,農村是電商的薄弱環節,如何讓農村得到電商買賣的便利應予考慮。
他還說,有很多服務是第二職業,如下班后給別人打掃衛生、擦玻璃的家政服務,這些人大量是四五十歲的人員,讓他們就業很難,通過網上提供家政服務,一個月掙兩三千元不也是好事?
“還有一些沒有找到工作的大學生、一些殘疾人,對一個行業比較熟悉,臨時開網店賣物品,這對促進就業非常有利,此類人群大量存在。電子商務發展到現在,具備登記條件的網店越來越多,對上述人群要不要一刀切?”呂祖善說,最終考慮是沒有“一刀切”,對自然人開網店作出了目前的規定。
呂薇委員也贊成“不一刀切”的規定,不過她建議對目前規定作出修改。
以農產品自產自銷為例,她說,現在發展職業農民,經營規模比較大,很難說是原來意義上的一家一戶的小規模自產自銷。草案既然已經規定“依照法律法規不需要進行工商登記的除外”,建議不要具體列舉哪些情況不需要登記,可改為“但是,依照法律法規不需要進行工商登記的除外,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國務院的規定里可以根據實院情況進行適當調整,法律經常調整就不太合適。”呂薇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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