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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旦-中植科學獎評獎秘書處回應:評審獨立公正
12月17日,由復旦大學和中植企業集團合作設立的科學獎,將獎項授予了美國免疫學家詹姆斯·艾利森(James Allison)以及日本免疫學家本庶佑(TasukuHonjo),以獎勵兩位在人類腫瘤免疫治療方面做出的貢獻。獎項頒出后,有人因為獲獎者中未包括華人科學家、耶魯大學腫瘤中心腫瘤免疫部主任陳列平而質疑該獎的評選“不公正”、“不專業”。
12月22日,復旦-中植科學獎評獎秘書處(以下簡稱:評獎秘書處)向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回應表示:“獎項評審由國際專家委員會依照章程獨立完成,獲獎人通過無記名投票產生,并經過兩周公示。”“復旦-中植科學獎”每年輪流在生物醫學、數學、物理領域評選做出杰出貢獻的全球科學獎,首屆為生物醫學領域獎項。
評獎秘書處表示:此次邀請了100多位海內外生物醫學領域的專家組成提名委員會,并于2016年5月起在全球范圍內進行廣泛提名,共征集到50余位候選人的信息;此后,根據該獎《評選章程》第七條,組成共14人的遴選委員會和資深評審委員會。其中,遴選委員會的8位委員是當年評獎學科領域的國內外知名專家,每年更換;資深評審委員會的6位委員則是在相關學科領域獲得過國際頂級獎項的杰出科學家,每個學科領域2人,每三年更換。11月30日,上述評委按照國際規范從最初50余位提名候選人材料中篩選、討論,并無記名投票產生兩位獲獎人。
“經過公示,在兩周公示期內,評獎秘書處未收到任何質疑。”評獎秘書處回應稱,“12月17日,向兩位獲獎人詹姆斯·艾利森和本庶佑頒發獎項。”
同時,評獎秘書處表示,復旦-中植科學獎“參照國際頂尖科技獎項的規范建立一套評獎制度”,評獎過程分為提名專家委員會提名、遴選委員會初評、資深評審委員會終評、獲獎人公示幾個階段。
對于參與評審的委員、候選人、評審意見以及評審過程中的有關情況,評獎秘書處表示,根據該獎《評選章程》 第九條規定:“所有評委應該對參與評獎的提名人、評審人、候選人、評審意見以及評審過程中的有關情況保密”,藉此確保評獎過程的獨立、公正,減少對評委評獎工作之外不必要的干擾。
評獎秘書處還表示,設立復旦-中植科學獎是高校與企業合作推動科技創新的有益嘗試,旨在促進中國科技競爭力的提升。“該獎項設獎目的為推動全球視野下的科技創新,集聚全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促進中國科技競爭力的提升,為世界科技頂級獎項儲備人才。”
據悉,該獎頒發與“復旦科技創新論壇”同期進行,“復旦科技創新論壇”的出發點是有力推動上海市向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目標邁進,并積極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濃烈氛圍。
以下為復旦—中植科學獎評獎秘書處的回應全文:
關于“復旦—中植科學獎”相關情況通報
近日,我們注意到部分學人和媒體對此次“復旦—中植科學獎”評獎結果的不同意見。針對公眾關注的焦點問題和期待,作為評獎秘書處,在此我們做如下回應和說明:
1. “復旦—中植科學獎”是高校與企業合作推動科技創新的有益嘗試,有利于促進中國科技競爭力的提升。該獎項由復旦大學和中植企業集團于2015年合作設立,設獎目的為推動全球視野下的科技創新,集聚全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促進中國科技競爭力的提升,為世界科技頂級獎項儲備人才。獎項用以表彰在數學、物理和生物醫學三個領域中做出杰出貢獻的全球科學家,每年選取其中一個領域進行輪流評獎。獎項候選人應為在世的相關領域科學家,其取得的基礎性、原創性的科研成果能顯著推動人類社會進步,提高人類生活素質及精神文明,并代表當今全球科技創新的最前沿水平。該獎頒發與“復旦科技創新論壇”同期進行。“復旦科技創新論壇”的出發點是有力推動上海市向建設具有全球影響力的科技創新中心的目標邁進,并積極營造“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濃烈氛圍。2016年的“復旦—中植科學獎”是第一屆,授予生物醫學領域的杰出科學家,每位獲獎者將獲得證書與獎杯,并共享由中植企業集團捐贈的三百萬人民幣獎金。
2. 獎項評審由國際專家委員會依照章程獨立完成,獲獎人通過無記名投票產生,并經過兩周公示。本次評審活動中,評委會秘書處邀請了100多位海內外生物醫學領域的專家組成提名委員會,于2016年5月起在全球范圍內進行廣泛提名,共征集到50余位候選人的信息。11月15日,召開新聞發布會就復旦—中植科學獎相關事宜向社會媒體公開發布。11月30日,國際專家團按照國際規范從最初50余位提名候選人材料中嚴格篩選、認真討論,并無記名投票產生兩位獲獎人。經過公示,在兩周公示期內,評獎秘書處未收到任何質疑。12月17日,向兩位獲獎人詹姆斯·艾利森和本庶佑頒發獎項。
“復旦—中植科學獎”在設立之初就參照國際頂尖科技獎項的規范建立一套評獎制度,整個過程分為提名專家委員會提名、遴選委員會初評、資深評審委員會終評、獲獎人公示幾個階段。各委員會專家都是由國內外知名學者推薦,由世界上在相關領域取得突出科學成就、具有嚴謹、公正科學態度與精神的學者組成(其中評委有多位諾獎獲得者)。為確保評獎過程的獨立、公正,減少對評委評獎工作之外不必要的干擾,根據評獎章程第九條之規定,各級評委應該對參與評審的委員、候選人、評審意見以及評審過程中的有關情況保密。
按我們的理解,對評獎結果的不同看法可能是一種正常的學術爭議,在以往重要科學評獎中屢見不鮮,我們感謝學界和社會公眾對復旦—中植科學獎的關心和愛護,我們將繼續努力做好獎項評審各項相關工作,不負社會公眾期待。
附件:《“復旦—中植科學獎”評選章程》
復旦—中植科學獎評獎秘書處
2016年12月22日
“復旦—中植科學獎”評選章程
根據復旦大學與中植企業集團簽署的有關協議,雙方合作設立“復旦-中植科學獎”,用以表彰在有關學科領域做出杰出貢獻的全球科學家,具體評獎實施意見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獎項的設立目的為推動全球視野下的科技創新與進步,搭建科技創新的國際研討、交流和分享平臺,集聚全球科技創新領軍人才,促進中國科技競爭力的提升,為世界科技頂級獎項儲備人才。
第二條 本獎項用以表彰在數學、物理學和生物醫學三個學科領域具有杰出貢獻的全球科學家。
第三條 本獎項的獎金來源于中植企業集團的專項捐贈基金。
第二章 評獎條件及獎勵標準
第四條 候選人應為在世的相關領域科學家,其取得的原創性、基礎性的科研成果能顯著推動人類社會進步,提高人類生活素質及精神文明,并代表當今全球科技創新的最前沿水平。
第五條 獎勵名額及金額:原則上每年評選一名(組)獲獎者,在三個評獎學科領域中輪流評獎,獲獎者獎金為300萬元人民幣。
第六條 評選應堅持“優中選優、寧缺毋濫”原則,每年至多允許三名科學家共同獲獎。每年評選名額和學科領域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調整。
第三章 評審委員會
第七條 為嚴格規范地執行評選程序,聘請世界上在相關領域獲得突出成就的學術權威擔任評委。評委共14人,組成遴選委員會和資深評審委員會兩個委員會。其中,遴選委員會的8位委員是為當年評獎學科領域的國內外知名專家,每年更換;資深評審委員會的6位委員則是在相關學科領域獲得過國際頂級獎項的杰出科學家,每個學科領域2人,每三年更換。
第八條 在評審過程中存在以下情形的,遴選委員會委員應當申請回避:
(一)與候選人存在利益關系的;
(二)其他影響公正性情形的。
符合以上情形的,遴選委員會根據回避申請做出是否回避的決定,也可以在沒有受理回避申請時直接做出回避決定。
第九條 所有評委應該對參與評獎的提名人、評審人、候選人、評審意見以及評審過程中的有關情況保密。
第十條 所有評委應該以客觀、公正和科學、嚴謹的態度從事評獎工作,任何結論都必須以客觀事實為依據,不徇私舞弊。在評獎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評獎紀律;服從評審委員會的統一安排;獨立、客觀、公正地履行評委職責。
第十一條 評獎理事會根據評委的評審工作量提供適當勞務報酬。
第四章 評選程序
第十二條 “復旦-中植科學獎”的評選程序主要有提名委員會提名、遴選委員會初評、資深評審委員會終審等環節。
第十三條
(一)提名委員會提名。提名委員會的每位專家原則上至多提名2名初步候選人。
(二)初評。遴選委員會召開會議,對被提名的初步候選人進行評審。委員在仔細審閱申報材料、充分討論的基礎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2或3名獲獎候選人的推薦名單。該名單均須獲得遴選委員會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贊成票。
(三)終審。資深評審委員會召開會議,在仔細審閱申報和評審材料、充分討論的基礎上,以無記名投票方式確定一,名(組)最終獲獎者名單,并提交評獎理事會審批。獲獎者須獲得資深評審委員會到會人數的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的贊成票。
第十四條 公示。“復旦-中植科學獎”獲獎者名單獲得評獎理事會審批同意后,在復旦大學官網、復旦大學高等學術研究院官網等媒體上公示15天。公示期滿,評獎秘書處將公示結果再提交評獎理事會核準。
第五章 頒獎
第十五條 頒獎典禮于復旦大學每年下半年組織召開的“復旦科技創新論壇”上舉辦,對獲獎者進行表彰,向獲獎者頒發證書、獎章(獎杯),并在全球范圍內公布獲獎者名單,宣傳其科技創新成果和貢獻。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六條 為評獎工作的順利推進,復旦大學和中植企業集團各派出工作代表組成評獎秘書處,負責評獎的相關事務操作。
第十七條 本章程由評獎秘書處負責解釋。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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