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深觀察|“庫爾勒香梨”是公共資源,商標維權別念歪經
“逍遙鎮胡辣湯”和“潼關肉夾饃”,打著商標維權的旗號,逼著點心鋪子交會員費的事,引發了全民討伐。而“庫爾勒香梨”維權生意經也幾乎如出一轍。
近期,很多水果小販被新疆的庫爾勒香梨協會盯上了,其中很多是基層的夫妻老婆店,因為從批發商那里進了幾箱紙箱上寫著“庫爾勒香梨”的香梨,就遭遇專業維權人士帶著公證人員拍照、取證、封存,動輒索賠一兩萬元,然后發來咄咄逼人的律師函:“限你店三日內賠償庫爾勒協會2萬多元,若不賠償就用法律手段強制執行,毀了你店的名聲。“

庫爾勒香梨協會與商戶和解的微信聊天 受訪者提供
很多水果鋪經營者文化水平就不太高,他們搞不明白一個基本的道理:為什么庫爾勒香梨協會不去找上游的批發商維權,不找水果包裝的印刷商維權,卻把晦氣找到他們這些最底層的銷售商身上?
有的水果攤主寫下了這樣辛酸的答辯狀:“小騰水果店店主是45年前的三年級未讀完的小學生,在家務農41年,在嘉興賣水果幫忙才三年多一點?!庇械纳砘及┌Y的水果攤主甚至遞交了大額醫藥費發票作為要求減輕責任的“證據”,卻被法院駁回。一些水果店因此斷了生計,關了店。
雖然,庫爾勒香梨協會擁有“庫爾勒香梨”的商標,但是,“庫爾勒香梨”本身是一個地理標志,是一種公共資源,有一個協會不能把整個庫爾勒地區的香梨給壟斷了。
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馮曉青明確表示:只要其銷售的香梨確實來自于新疆庫爾勒原產地,在滿足銷售品質標準符合的情況下,即使沒有取得“庫爾勒香梨”證明商標許可,也可以打上“庫爾勒香梨”字樣,這是對于“庫爾勒”這一地名的正當的、善意的使用。12月12日,最高法相關負責人就“潼關肉夾饃”等地理標志維權問題做出回應時,明確地理標志屬于區域公共資源。
產自庫爾勒的香梨,符合相應的產品標準的,那就是“庫爾勒香梨”,是不是加入香梨協會,和有沒有會員資格沒有關系?,F在香梨協會滿世界起訴水果鋪子侵權,很多只是因為農戶不是“會員”!這到底是為維護庫爾勒香梨的名譽,打擊假冒偽劣呢,還是在維護香梨協會一己之私呢?
如果是為了打擊假庫爾勒香梨,也應該從源頭上打擊,從包裝,從批發維度進行維權,放著上游,不維權,卻偏偏跑到銷售終端來維權,向幾乎沒有什么商標審核能力的水果鋪子維權,香梨協會到底想干什么?
商戶賣個梨,被賦予了沉重的商標審查義務。甚至有商戶認為遭遇“釣魚維權”——先購買侵權商品后高額索賠,而不是善意提醒商戶停止侵權。很多商戶已經表示,以后不管真的假的,再也不賣庫爾勒香梨了??梢哉f,香梨協會的維權并沒有壯大自身的品牌,反而是讓很多基層的水果商戶害怕和庫爾勒香梨扯上關系,這樣的“維權”注定是飲鴆止渴。結果就是香梨協會得了便宜,卻讓整個香梨產業遭了殃。

庫爾勒香梨注冊商標 來源:中國商標網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已經對于“潼關肉夾饃”等濫用商標權行為明確說不,希望法院針對知識產權濫訴的新問題,進一步細化商標侵權的訴訟、舉證規則,既要保護知識產權,又要維護誠信經營,保護小微企業的利益。
正像有專家提出的,對商戶提起的“合法來源抗辯”,人民法院不宜對于合法來源證據有過高的要求,應當承認錄音、微信等證據,盡到了一般意義上的“注意義務”,不是明知道侵權商品而故意售賣,就不應該判定商標侵權。
產自庫爾勒的香梨就應該叫“庫爾勒香梨”,不管農戶有沒有加入香梨協會。庫爾勒作為地理標志,是一種公共資源,不應該異化為個別行業協會手中的斂財道具。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方興未艾,卻也出現了灰色的一面,甚至是所謂“知識產權流氓”:有的是惡意搶注名人的商標;有的是故意傍名牌、堵賽道;有的故意將劣質圖片傳播到網上,不做權利聲明,等待他人使用再索賠;有的把維權當成“生意”來做。知識產權維權不能念歪了經。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