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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打男孩6人未滿16歲行拘不執行,2人14歲以下不處罰
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官方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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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0日下午14點49分,深圳市公安局龍華分局官方微博“深圳龍華公安”對12歲男生被打一事發布“情況通報”。全文如下:
2016年12月18日,大浪派出所接謝某輝報警稱,其子謝某某(男,12歲,愛義學校學生)被同學毆打。接報后,分局立即成立專案組對案件展開調查。
經查,愛義學校學生楊某某(男,15歲)、馮某某(男,14歲)、劉某某(男,14歲)、郭某某(男,14歲)、喻某某(男,14歲)、彭某某(男,13歲),光明新區光明書院學生黃某(男,14歲,原愛義學校學生),深圳美中學校學生李某某(男,13歲,原愛義學校學生)共8人參與毆打謝某某,并拍攝視頻。經進一步調查,郭某某、楊某某、黃某曾有向謝某某索要少量財物的行為。12月14日,楊某某、喻某某因逃課被校方責令其監護人帶回加強管教,楊某某等人認為是謝某某向老師舉報所致,遂在12月16日放學后對謝某某進行毆打。經法醫鑒定,謝某某傷情為輕微傷。
目前,公安機關依法對楊某某、馮某某、劉某某、郭某某、喻某某、黃某等6人予以行政拘留處罰(因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不執行行政拘留);彭某某、李某某等2人因未滿十四周歲,不予處罰,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
龍華警方將與新區教育部門密切協作,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共同維護校園和學生安全,營造良好的校園秩序。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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