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兴郴障科技有限公司

澎湃Logo
下載客戶端

登錄

  • +1

專家談“庫爾勒香梨”商業維權:單靠高額賠償威懾侵權者不妥

澎湃新聞記者 譚君 實習生 陳自強
2021-12-15 07:11
來源:澎湃新聞
? 澎湃質量觀 >
字號

我國第一件核準注冊的地理標志證明商標,三年多來通過數百起維權訴訟,獲利超百萬元。

近日,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報道了“庫爾勒香梨”地理商標訴訟侵權存在的問題,數百份裁判文書呈現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庫爾勒香梨協會(以下簡稱協會)正在對全國各地大小水果商戶進行“批量”起訴維權。

判例中,商戶賣個梨,被賦予了沉重的商標審查義務。而注冊商標被侵權、起訴及審理等環節存在的問題,最終集中在了終端的小商販身上。有的被訴商戶,是文化程度低的夫妻店,接到法院傳票和收到律師函后擔驚害怕、無心經營,店鋪最終倒閉;有的被訴商戶,是癌癥晚期病人,無力承擔數萬元的索賠,但仍然被判賠1萬元。還有的商戶,僅銷售了幾箱香梨,卻被判決賠償數千元侵權費用。更多的商戶,出于各種考慮與協會妥協和解及支付不菲“罰款”,但內心充滿無奈和委屈。

澎湃新聞注意到,一方面香梨協會的維權,被大量商戶譴責為非正義、不道德。甚至有商戶定義為“釣魚維權”——通過購買商戶的侵權商品后高額索賠,而不是善意提醒商戶停止侵權。另一方面,協會的商標侵權起訴,作為我國知識產權的保護形式,得到法律認可和法院支持。協會商標合法維權的邊界在哪?庫爾勒香梨協會訴訟維權中到底存在哪些問題?怎么看待商戶對商標訴訟維權的反感和質疑?

近日,澎湃新聞專訪了中國知識產權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教授馮曉青,中國政法大學知識產權法研究所講師、牛津大學知識產權法博士后,地理標志研究專家王曉艷。

馮曉青教授 受訪者供圖

【談商標權邊界】

“應在專有權保護與地名使用的公共領域之間取得平衡”

澎湃新聞:市場上的“庫爾勒香梨”,可以分三種情況:一是來自庫爾勒特定產區、具有特定品質,并被協會認可授予“庫爾勒香梨”地理證明商標;二是來自庫爾勒特定產區、具有特定品質但并未申領“庫爾勒香梨”地理證明商標,但也稱作“庫爾勒香梨”的;三是來自庫爾勒地區,具有一定品質,未達到“庫爾勒香梨”地理證明商標申領標準,但也是“庫爾勒香梨”的。根據判例中協會的觀點,以上三種情況中只有第一種才能叫做“庫爾勒香梨”。那么后兩種,是否屬于《商標法》第59條中的合法使用?

需要指出的是,就我個人的消費經驗而言,對于一些地理標志產品,就算消費者買到了合法貼地理標志的產品,其品質口感,有時還不如一些沒有貼標但來源于特定產地的產品好。

王曉艷:對于情況一,如果協會授權使用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產品,其品質沒有達到要求,協會有責任。因為協會對地理標志產品負有監管的責任,其未盡監管職責,對消費者造成損害,相關部門可以對其進行一定的行政處罰。

對于情況二,對于產品來自原產地、且達到特定質量要求,滿足地理標志產品與產地關聯性要件的,客觀上是地理標志產品,相關主體可以要求使用該證明商標,控制該證明商標的組織應當允許。如果沒有向證明商標權人提出要求,也可以正當使用該地名。

對于情況三,只能在描述性含義上表示產品來自庫爾勒地區。

澎湃新聞:從目前各種地理商標協會維權的勢頭來看,協會對其商標被侵權的關注度,似乎大于對其商標商品品質的關注。比如,潼關肉夾饃,通過在全國各地招收加盟拓展經營,完全忘記其是有地域限制的“地理商標”。是否可以談一下,我們為什么要保護和重視地理標志商標?

王曉艷:對于地理標志來說,一方面是向消費者保證產品的來源地,二是保證產品的品質(具有原產地賦予的特殊品質或聲譽),協會負有對內監管和對外維權的職責。如果產品客觀品質達到要求就可以不經過證明商標權人的同意而自行使用該地理標志商標,將沒有生產經營者再愿意向證明商標注冊人要求使用該商標,這不利于協會對地理標志產品品質的監管,最終恐釀成“公地悲?。ㄖ该鎸τ邢薜馁Y源,如果每個人只從自身短期利益出發,一切將變得不可持續)”。地理標志作為一種“集體財產”,需要域內生產者共同維護,比如采取一定措施禁止原產地外的非法使用,防止地理標志證明商標變成通用名稱,這都需要付出一定的維權成本。另外,地理標志的使用若缺乏協會的監管也不利于消費者利益的保護,因為消費者無法從市場上區分哪些是客觀上達到了品質要求的、哪些是沒有達到品質要求的。

澎湃新聞:在庫爾勒香梨發起的大量侵權訴訟中,我們似乎看到在協會的起訴中,上述三種情況的區分和邊界被模糊了。正確的做法應該是?

馮曉青:國家相關法律、部門規章關于地理標志申請證明商標、集體商標規定,體現了利用法律手段保護地方名優特產、使名優特產發揚光大,更好地滿足人民物質文化生活需要,維護市場經濟公平競爭秩序的目的。

針對上述三種情況,總體上需要注意:已經注冊為證明商標使用,需要強化協會的監管,以保障庫爾勒香梨的品質和信譽;對于來自于庫爾勒地區的香梨,即使在庫爾勒地區以外的地方銷售,也應保障水果店等經營者作為地名意義上的正當使用,而不能認為禁止任何未獲得“庫爾勒香梨”證明商標所有人,在即使是來自于庫爾勒地區的香梨也不能使用“庫爾勒香梨”幾個字。換言之,“庫爾勒香梨”證明商標專用權的保護應當在專有權利與作為地名使用的公共領域之間取得平衡。

【談證據認定】

“人民法院不宜對于合法來源證據有過高的要求”

澎湃新聞:地理證明商標,有的只有文字,如湖南“永興冰糖橙”,有的則既包含文字又包含圖形,如“庫爾勒香梨”,是這幾個文字和孔雀圖形的結合,且孔雀圖形占據面積更大。那么對兩者在侵權方面的認定上,是否有不同標準?

比如只有文字的證明商標,只要是非法使用其文字標識則構成商標侵權,而對于文字+圖形的商標,如果只是使用文字標識,而完全沒有使用其圖形標識,是否不構成侵權?

王曉艷:組合商標,且漢字又是作為一個顯著識別的部分,如果被訴侵權人使用的文字與組合商標的漢字部分是相同的,一般認定為近似商標,使用在相同的商品上,這時混淆的可能性很大。混淆可能性的判斷需要結合多種因素,但是商標的近似情況、商品的類似情況,是最為重要的兩個因素,在這里認定侵權的可能性也很大。

馮曉青:只有文字的地理標志商標,如“永興冰糖橙”,其商標顯著性方面顯然不如圖文并茂的組合商標。因為上述商標中,地名本身為公共資源,“冰糖橙”則為特定商品的通用名稱。在這類商標保護實踐中,如果未經許可的水果經營者使用同樣的“永興冰糖橙”,在能夠確認經營者銷售的水果確實來自于特定的原產地即永興,在水果品質標準相當的情況下,不能視為侵害證明商標專有權。

澎湃新聞:在商戶的產品被認定構成侵權后,商戶提起的“合法來源抗辯”。但很多判例中,法院都以證據不足為由,駁回了商戶的該項主張。那么商戶提供的“合法來源”證據,到底應當達到怎樣的證明程度?

馮曉青:在司法實踐中被控侵權人確實因為法律意識、知識產權管理水平等多種因素影響而不能提供完整、全面的證據材料,用以證明其進貨的商品有合法來源。加之供貨方出于保護自身等目的,也不一定有效配合,甚至予以否認。

對此,人民法院不宜對于合法來源證據有過高的要求。首先,在證據的類型上,應當承認錄音、微信等自媒體平臺上提供的證據。其次,有時證據可能零散,甚至任何一個證據都難以證明存在合法來源,此時尤其需要重視證據之間的關聯性和相互印證。

最后,仍然需要更根據案件的事實,正確認定商家對于進貨的商品是否侵害注冊商標專用權是否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以此確定其是否存在主觀過錯。對此,可以正常人的“注意義務”標準加以衡量。

澎湃新聞:一方是由律師、公證員等專業人員組成的實力雄厚的維權團隊,一方部分是低文化層次和低產權意識的底層群眾。當兩者對簿公堂,如何既保護知識產權,又不影響社會和諧?

馮曉青:一方面,商標權人的合法權益應當得到充分維護,充分、有效保護知識產權一直是我國知識產權法律和政策構建的立足點和根本所在。就“庫爾勒香梨”一類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專用權的保護而言,充分、有效保護這類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有利于使消費者購買到真正的地方名優特產,促進人們生活福祉,也有利于地方經濟特別是農業發展和農民收入提高。因此,這類商標同樣需要給與充分、有效的保護。

另一方面,也必須看到,這類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保護有其合法的邊界,不能超越合法邊界去行使權利。

近期曝光的事件令人深思。具體而言,水果店等銷售者銷售香梨時,如果其能夠根據我國《商標法》規定,證明該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說明提供者,且其并不知道是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時,就應當認定其具有合法來源并不承擔賠償責任。即使供貨者提供的貨源侵害了地理標志證明商標專用權的權利,水果店等商家在符合合法來源抗辯的情況下,也不應承擔賠償責任。

商販經歷的困擾,可以認為暴露了很多法律問題和社會問題,值得關注和采取措施解決。例如,權利人行使權利過度,超越了其合法邊界,剝奪了他人在原產地意義上(而不是商標識別商品來源的意義上)使用地名的正當權利和自由;又如,法院漠視商販合法來源抗辯的主張,或者審查認定證據過于苛刻,甚至在認定合法來源抗辯成立的情況下依然判決被告承擔原告支出的律師費、公證費、差旅費等費用。

【談賠償金額】

“賠償數額應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

澎湃新聞:數百份判決書中呈現的不僅僅是商標糾紛,還有一些社會現實。如被告商戶多為小商小販,有的水果店面積僅十幾個平方米,有的聲稱只是在市場“接貨擺攤”。還有的被告當庭表示其水果店鋪因該案“已停業”,夫妻已失業。更有的,將醫院的診斷證明作為證據提交,以證明其身患癌癥晚期,無力承擔數萬元的索賠款。怎么看待這種專業、合法維權遭遇的底層道德困境?

馮曉青:鑒于實踐中,很多經營者尤其是攤販文化層次底、法律意識不夠強,在認定合法來源相關證據和事實時,本人主張不能過于嚴格。同時,在認定構成銷售侵權的情況下,對于賠償額的確定,不應當濫用法定賠償,并且動輒判決一萬至數萬元賠償,而應當根據實際銷售的利潤,結合行為人主觀過錯、經營規模、銷售侵權產品的時間等等情況綜合考量。

對于已經停業或者經濟特別困難的經營者,應在認定事實的基礎上,做出達到有效制止侵權和彌補被侵權人損失的合適的賠償數額,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在很多案件中,商販涉案侵權的商品僅一兩箱,法院卻判決賠償動輒幾千甚至幾萬元賠償費。需要指出,加強知識產權保護,顯然不能單純地依靠在個案中無原則地、大幅度提高侵權損害賠償額,而應當嚴格按照個案中事實和證據加以確認,在能夠確認被侵權的實際損失或者侵權違法所得的前提下,就不能濫用法定賠償尤其是高額的法定賠償。企圖以高額法定賠償達到威懾侵權的目的是不公平的,也是不現實的。

澎湃新聞:關于法院判賠的高額賠償,絕大部分法院的說理是,“原告并未提供商戶的侵權行為給其造成的損失,也沒有提供商戶的獲利情況,也沒有可供參考的商標許可使用費?!彼苑ㄔ鹤罱K以“在法定賠償額內,綜合考慮涉案商標的知名度、被告侵權行為的性質、主觀過錯程度及被告經營地點、經營規模、經營時間等因素,酌定被告賠償原告****元”。也就是說,雖然很多商戶聲稱其僅銷售了少量涉案香梨,但法庭并未去查清這個事實,而是“酌情認定”了一個賠償額。我們根據現有判例粗略統計,在除去有數據支持的線上店鋪侵權判例,86起案件中法院“酌定”侵權金額的判賠達到1萬多元。這個賠償額,正是引發商戶不滿的原因。怎么看待法院的判決邏輯?

馮曉青:《商標法》第六十三條對于侵害商標專用權的行為的損害賠償的界定有專門規定: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按照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確定;實際損失難以確定的,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利益確定;權利人的損失或者侵權人獲得的利益難以確定的,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嚴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確定數額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確定賠償數額。賠償數額應當包括權利人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合理開支。

毫無疑問,對于上述案件涉及的侵犯商標專用權的賠償數額,應當按照上述規定進行界定,尤其是對于已經停業或者經濟特別困難的經營者,應在認定事實的基礎上,做出達到有效制止侵權和彌補被侵權人損失的合適的賠償數額,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在個案中,如果能夠通過證據證明權利人因被侵權所受到的實際損失,則應當按照這一實際損害計算。如果這一損失難以確定,則可以按照侵權人因侵權所獲得的非法利益計算。在有的案件中,如果能夠提供商標許可使用費的證據,如許可合同,按照上述規定也可以參照該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倍數合理確定。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這里的倍數通常為1至3倍。

在司法實踐中出現的一個普遍性問題在于,原告對于提供實際損失證據“不感興趣”,如基于公證的幾箱梨子,無論如何計算,損害賠償額都會很低。因而,原告對于法定賠償反而“情有獨鐘”,更何況修法以后法定賠償幅度被大幅度提高。被告則由于不懂法律,在涉及“庫爾勒香梨”一類證明商標侵權案件中,基于節省成本的考慮,大多水果門店也沒有聘請律師,缺乏證據支持意識。在上述情況下,法院往往在判決書羅列了一些考慮因素后,徑行判定一個被告賠償金額。無論如何,應當強調指出,在很多情況下如果當事人提供的證據能夠證明被告侵權的非法所得或者原告因為被侵權而造成的實際損失,就不應當適用法定賠償,特別是動輒適用上萬元至幾萬元的賠償??偠灾瑔慰扛哳~賠償威懾侵權者不合適。

【談訴訟維權】

“商標侵權訴訟應排除濫用訴權和惡意商業維權”

澎湃新聞:此次協會商標維權事件,給底層商戶很大的教訓。這些商販經歷的困擾與承擔的賠償支出,是當下保護知識產權不可避免的嗎?

馮曉青:在涉及地理標志證明商標、集體商標等注冊商標保護的案件中,知識產權保護自然不會因為商販賠償能力不足而打折扣。但是,法律制度的實施需要面向現實,知識產權保護也不是為保護而保護的制度。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最重要的是通過對侵權行為依法處理,充分保護知識產權人和相關當事人合法權益,提高人們的知識產權法律意識,促進誠信社會和和諧社會構建,并形成良好的社會經濟秩序。

澎湃新聞:對于這樣數百起的批量商標侵權訴訟,并引發爭議,相關部門是否可以有所作為,而不依賴于原告提起的對抗性過強、正當性存疑的訴訟手段?

馮曉青:答案是肯定的。這是因為,我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采取行政執法和司法保護手段,其中司法保護為主導,行政執法為有力支撐。我國《商標法》第61條明確規定:對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有權依法查處;涉嫌犯罪的,應當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其第62條則規定: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根據已經取得的違法嫌疑證據或者舉報,對涉嫌侵犯他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進行查處時,可以行使一系列職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具有效率高、執行力強等優勢。商標侵權訴訟固然是最重要的形式,但其也有一些局限性,特別是需要排除濫用訴權和惡意商業維權等現象。

澎湃新聞:有商家在抗辯中提到,注冊商標所有人應當加大宣傳,讓老百姓認知該梨的外觀及商標,而不是把重點放在對小商販的商標侵權訴訟中,怎么看這種觀點?

馮曉青:該觀點不無道理。在實踐中,很多攤販之所以糊里糊涂地進了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貨物,與其對商標法以及“庫爾勒香梨”等地理標志產品缺乏認知有關。

此外,“庫爾勒香梨”之類地理標志商標產品遭受仿冒、假冒等侵權,重點應當打擊制售的源頭。只有源頭被鏟除,就自然不存在供貨方侵害這類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否則不可能從根本上解決侵權問題。然而,從實際情況來看,尤其是一些權利人為了提高維權效率和節省成本,通常委托律師事務所打包維權。這種維權是一種商業維權行為。商業維權本身不能說違法,但現實中維權主體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慮,也存在諸多問題。例如,有些維權主體根本不愿意打擊源頭的制造窩點,而是熱衷于“批量”將大量處于底層的水果店甚至攤販告到法院。盡管從法律上看,維權本身似乎沒有問題,但將重點放在對小商販的商標侵權訴訟中,并依靠龐大的侵權案件數量獲取高額回報,對此且不說是否缺乏道德上的正義性,最終無助于從根本上解決地理標志注冊商標侵權問題。

    責任編輯:湯宇兵
    圖片編輯:李晶昀
    校對:丁曉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掃碼下載澎湃新聞客戶端

            滬ICP備14003370號

            滬公網安備31010602000299號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
            网上百家乐官网正规代理| 百家乐官网娱乐场真人娱乐场| 好运来百家乐的玩法技巧和规则| 唐朝百家乐官网的玩法技巧和规则| 诏安县| 大发888网址官方| 百家乐官网平台是最好的娱乐城| 百家乐不锈钢| 网页百家乐游戏| 百家乐官网3号眨眼技术| 顶级赌场连环夺宝ios下载| 百家乐公式软件| 百家乐三多注码法| 百家乐官网视频游戏大厅| 大发888娱乐城赢钱| 金域百家乐娱乐城| 百家乐攻略投注法| 澳博娱乐| 大发888娱乐场下载制度| 百家乐视频小游戏| 机器百家乐官网软件| 百家乐官网桌布9人| 新昌县| qq德州扑克下载| 澳门百家乐游戏官网| 盐城百家乐官网的玩法技巧和规则| 百家乐官网下注口诀| 大发888游戏平台df888| 百家乐百姓话题| 百家乐官网赌博代理合作| 百家乐官网注码方法| 百家乐有试玩的吗| 宝博百家乐娱乐城| 百家乐官网真人现场| 新锦江百家乐官网赌场娱乐网规则 | 百家乐投注外挂| 24是吉还是凶| 百家乐官网打鱼秘籍| 百家乐官网赌场规则| 搓牌百家乐官网技巧| 将军百家乐官网的玩法技巧和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