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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房屋外墻脫落傷人傷物事件頻發,誰負責?誰維修?
近期,廣東、湖北、江西、安徽和上海等多地發生房屋外墻脫落導致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引發社會廣泛關注。
“新華視點”記者調查發現,房屋外墻脫落近年來有逐漸增多趨勢,事故發生后,常常出現維修責任不明、各方推諉、籌集資金困難等問題。
外墻脫落事件為何頻發?
11月28日,廣東省江門市一舊房外墻脫落,砸傷人行道上一位老人。11月中旬,江西省吉安市一小區居民反映,該小區樓房的外墻瓷磚經常會掉落,已經有人被砸傷。不久前,湖北省武漢市一棟33層的樓房部分外墻突然脫落,落下的石塊砸中路過的網約車,司機不幸當場身亡。
今年3月,上海市中心城區接連發生兩起高樓外立面脫落事件:黃浦區一小區內一幢居民樓外立面發生部分脫落,恰好經過的居民被砸中后不幸身亡;長寧區一幢大樓的外墻瓷磚突然脫落,磚塊落地碎片飛濺,傷及一名行人。

上海市黃浦區一小區高樓外立面脫落。 新華社 圖
房屋外墻為何脫落?多位業內人士介紹,除房屋外墻老化外,外墻脫落的主要原因還包括缺乏防水性能的外墻保溫層材料在一段時期內的廣泛應用。
一家建筑央企的質量總監告訴記者,上世紀90年代末開始,我國大面積推廣外墻外保溫層和裝飾層,但由于早期采用的外墻保溫層材料吸水性較強,下雨后墻內保溫層積水,冬冷夏熱,反復熱脹冷縮,導致外墻外保溫層脹裂脫落。主管部門意識到這個問題后,從2017年開始推行吸水率低的外墻外保溫材料及彈性防水涂料。
上海一家專門從事歷史建筑保護的物業機構張經理告訴記者,上世紀90年代,一批高端住宅外墻采用了一種保溫面板,還有不少樓房使用了墻面磚,保溫面板和墻面磚較易脫落,“2000年之后,各地陸續禁止此類材料應用于外墻。”
很多業內人士談到,20多年前建設的一些住宅逐漸老舊,外墻掉磚日漸頻繁,部分高樓外立面因此變得殘缺零亂,如樓體上長著難看的疤瘌。
誰負責?誰維修?
外墻脫落屢屢造成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該由誰負責?誰維修?法律明確規定,建設工程在保修范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的,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并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建筑業內人士介紹,外墻抗滲漏的保修期為5年,外墻裝飾工程的保修期為2年。“外墻脫落往往發生在交付7年之后,保修期內發生的情況較少。”一家央企建筑工程監理負責人告訴記者。
如果保修期已過,脫落的外墻誰來修?
依據物權法第70條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內的住宅、經營性用房等專有部分享有所有權,對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權利。根據民法典第273條規定:業主對建筑物專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權利,承擔義務;不得以放棄權利為由不履行義務。
上海交通大學中國城市治理研究院教授陳杰說,產權人有維護建筑、保障其不造成公共風險的責任,但建筑物及其外立面的維護是很專業的事,需要細分相關部門的責任歸屬。
北京林業大學經濟管理學院物業管理系主任程鵬說,保修期外,業主作為住宅樓公共部分的共有人,有維修保養該大樓并保證其安全的義務。全體業主需要籌集和使用公共維修資金,經業主履行一定程序決策后,專項用于外墻的維修。
記者調查發現,動用維修基金需要業委會同意,要走規定程序,如果業委會不同意或者業主意見達不成一致,維修就常常陷入扯皮的情形。
此外,有的小區沒有業委會,出現外墻脫落情況后申請維修基金非常困難;有的小區公共維修基金也存在金額不足、申請流程復雜等問題。
如何切實破局?
專家認為,樓房外墻脫落的情形比較復雜,責任劃分需要甄別,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上海市虹口區曲陽路街道辦事處副主任王佳緯認為,建筑需要維修的就要盡快啟動相應程序;確有客觀困難的,政府可給予補貼或納入專項工程。
“無論業委會、居委會還是物業公司,都難以承受傷人之重。”陳杰認為,從長遠看,如果房屋及外立面已過“質保期”或房齡超過20年,應強制性規定每隔若干年大修一次。
陳杰認為,街道要切實負起監督和統籌協調的責任,及時動態監測危情,督促物業、業委會履行職責,積極整合政策資源,提出切實有效的解決方案。
王佳緯認為,相關部門應對轄區內所有房屋建立全生命周期的管理庫,根據不同樓棟情況,設定年檢名單、高危名單、搶修名單,實現“一樓一檔”。房屋一旦出現危險,應啟動相關程序指導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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