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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環保督察辦:督察意見不是簡單地說“狠話”
至11月23日,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已陸續公布,11月24日起,第二批督察正式啟動。“中央”字頭的環保督察,全社會高度關注。針對一些熱點問題,人民日報記者11月24日獨家專訪了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以下簡稱負責人)。
敢動真格,見事見人見責任
環保督察達到了預期效果
記者: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已陸續公布。中央環保督察有什么特點,是否達到預期效果?
負責人:這次督察工作主要有以下幾個特點:采取模塊化方式實施,每個環節均有明確的要求和范式。除制定實施了督察工作流程和督察進駐工作規程外,還針對督察中談話、問詢、取證、受理舉報、邊督邊改、下沉督察等具體工作明確了30余個工作規范。
督察工作中,各督察組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在發現問題上下大氣力,指出突出環境問題,敢動真格,見事見人見責任。這在督察反饋時大家都能感受到。
督察組很重視處理群眾信訪舉報問題。地方查處不力或公開不到位的,及時核實督辦,舉報問題能夠及時解決。這一批督察中,累計受理交辦群眾來電來信舉報13316件,截至目前地方已基本辦結,責令整改9617件,立案處罰2659件,共計罰款1.98億元;立案偵查207件,拘留310人;約談2176人,問責3287人。
被督察的8個省(區)黨委、政府均建立督察協調保障機制;督察組也明確專門人員,做好與地方協調溝通。8個督察組依次進駐、同步推進,均平衡有序地完成了各項督察任務。
第一批督察切實推動了一大批具體環境問題的解決,人民群眾有實實在在的獲得感。對提高地方黨委、政府對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視程度,落實環境保護黨政同責和一崗雙責起到了重要推動作用,達到了預期效果。
肯定成績,講準問題,努力做到客觀準確
督察意見不是簡單地說“狠話”
記者:反饋意見有些措辭比較嚴厲,說了“狠話”。反饋意見在公開前,督察組會和有關省份溝通嗎?
負責人:各督察組督察過程嚴謹深入,形成督察結論也十分認真謹慎。總的原則是肯定成績,講準問題,努力做到客觀準確。督察意見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絕不是簡單地說“狠話”。
就督察報告,督察組不僅會與被督察地方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同志等交換意見,而且還會書面征求被督察地方意見。我們認為,與被督察地方交換意見的過程,既保障督察意見客觀準確,也有利于地方理解配合,更好地做好整改落實工作。
記者:督察反饋意見各界關注,有些表述可以說是字斟句酌,這是出于什么考慮?
負責人:督察反饋意見既要見事又要見人,既要見問題又要見責任,必須經得起歷史檢驗。可以說,反饋意見的每一句話,背后都包含著大量的心血和汗水,有具體數據、取證、案卷和材料等支撐。
比如,督察指出,河南省環保不作為、慢作為問題比較突出,依據是近年來該省違規新增注冊10蒸噸及以下燃煤小鍋爐,大量達不到國四標準的普通柴油仍作為車用柴油使用,油氣回收治理工作完成時限一拖再拖等,這些工作任務國家是有明確要求的,但地方沒有認真落實,是影響大氣環境質量改善的重要因素,相關職能部門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記者:地方領導和有關部門對督察反饋意見“服氣”嗎,有沒有提出一些不同意見或作出辯解?
負責人:從交換意見情況看,被督察的8省(區)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同志對督察意見是認可的,部分地方對少數問題觀點定性和內容表述提出一些意見建議,督察組本著實事求是原則,對合理意見建議予以采納;對不予采納的意見建議,督察組及時與地方進行溝通,達成一致。督察意見正式向地方反饋后,被督察地方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均表態,對督察指出的問題誠懇接受、照單全收、全面整改、依法問責。
創新督察方式,切實傳導壓力
督察機制仍需不斷探索完善
記者:環保督察是一個新的手段,通過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有沒有發現督察方式上的問題和不足?今后如何進一步完善,以取得最佳效果?
負責人:環保督察具有創新性和探索性。2016年第一批督察,不僅取得了很好的督察效果,還進一步探索實踐了督察工作機制和方法,形成了一套可復制、可推廣的督察制度體系。當然,這在后續督察中仍需要不斷地探索完善。
總的來看,下一步督察工作,一要在規范化上繼續下功夫。結合第一批督察工作實踐,我們對已形成的督察模板范式進行了完善,又新增了9個模板范式,努力固化為制度,確保督察工作規范高效。二要在督察方式創新上下功夫。必須按照《環境保護督察方案(試行)》要求,堅持問題導向,不斷創新督察方式方法,更好地提高督察效能。三要在推動建立長效機制上下功夫。環境保護督察是手段,不是目的,要通過督察切實傳導環保壓力,提升責任意識,在解決突出環境問題的同時,不斷推動地方環境保護長效機制建設,促進綠色發展。
(原題為《環保督察,是手段不是目的——訪國家環境保護督察辦公室有關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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