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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年冤獄后的黃家光:懷揣160萬賠償金,卻“都是迷惘”

11月1日,在海口秀英區東山鎮一片占地300畝的生態農莊里,44歲的總經理黃家光正蹲在地上修釣魚竿,農莊里突然來了十幾位客人,一個女人沖上前握住他的手,激動地說:“你就是黃家光啊,帶我們上山撿雞蛋去……”
此前的一周,黃家光迎娶了一位比他小15歲的俊俏姑娘,新娘脖頸和手指上閃閃發光的金飾引來不少對這樁婚姻的揣測和流言,來自外界的關注幾乎要超出他此前經歷的17年冤獄。
因被卷入1994年的一場村民械斗命案,黃家光自1996年起成為犯罪嫌疑人;2000年,經過法院兩輪審判,他被定為主犯之一,以“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此后,黃家光及其家人開始了漫長的申訴,直至2014年9月,海南高院再審宣判,黃家光被宣告無罪并當庭獲釋,海南高院向其支付國家賠償金160余萬人民幣。
十幾年牢獄之災摧毀了他的生活:女友離開了他,父親申訴未果抱憾離世,家中一貧如洗。在出獄后的兩年里,這個身材瘦小、兩眼深陷的男人投資做生意,為家人蓋房子,也數次傳出戀愛的消息,似要將那些在監獄中失去的補回來。
但揣著160萬賠償金,經常有人找他去玩、賭,也有很多人請他吃飯,乘機向他借錢。“那錢是我拿命換回來的”, 他一分也不借,漸漸地就與村人疏遠了。
如今,新婚生活剛滿一周,在幾次與妻子的爭吵后,他顯得無所適從:“我出來后,都是迷惘的。”

新生活
農莊里種植了咖啡、椰子樹、花梨木和各種蔬菜,養了兔子、鴿子、雞和豬等牲畜,以會員制形式經營,一個星期給客戶送貨兩次。今年四月,黃家光投入10多萬入股,占農莊5%的股份,并出任總經理,老板凌利生安排他負責農莊的后勤和接待。
在從商之前,凌利生曾是一名記者,他和黃家光的結識是從后者的案子開始的:2005年,在《海南特區報》供職的凌利生首發黃家光案報道,并刊出曾咬定黃家光作案的同案犯翻供為其作證無罪的證詞。這篇調查報道在《海南特區報》連發了三個版,當時引起了很大的反響。報道刊發后的次年,該案的另幾位嫌犯被宣判,但判決書上所列的同案犯中已經沒有黃家光的名字。此后,凌利生離開了海南特區報,在他的首發報道九年后,黃家光被宣告無罪。
“我見證了他的苦難,也希望能見證他后半生的幸福。” 一身唐裝打扮的凌利生,普通話帶著海南口音。
讓黃家光來農莊,他也是考慮再三決定的。出獄后,黃家光很信任凌利生,凡事都向他吐露和商量。因擔心他被人欺騙,凌利生跟他約法三章:不能吸毒賭博、不能隨便給別人借錢、盡量不要和別人合伙做生意。
“他喜歡打麻將,但做事情肯吃苦。如果是自己的公司,做事情也會更有責任心。”凌利生讓他入股農莊,并安排他們夫婦在里邊工作,每月工資6000元。
“這是我自己的公司,我有信心把它做好。”說這話時,黃家光有些失神地望著身邊的妻子杜文。
去年九月,經媒人介紹,黃家光認識了杜文,一個29歲的漂亮女人。“第一次見她,我就喜歡上她。” 望著妻子的背影,黃家光黝黑的臉上露出羞澀的笑容。
第一次在海口見面時,黃家光就告訴杜文,自己坐了17年的冤獄,并讓對方馬上上網搜索他的名字。“我喜歡她的個性,有事就說事,說話直來直去的。”黃家光說。
那次見面之后,他打電話、發短信,甚至經常去杜文家。兩個月后,兩人在一起了。
“阿光對我女兒特別好,有次我女兒腳上生瘡,他馬上買藥給女兒涂。”杜文母親韓雪明曾對記者說,為此她也就不計較兩人年齡上的差距。
“阿光老實善良,還特別懂女人。”杜文說。今年6月,兩人到民政局領取了結婚證。
10月24日結婚當天,黃家光在家里擺了二十桌酒席,請全村的人都過來喝酒,酒席一直擺到了“黃氏祠堂”門口。
黃家光說,出獄后他第一次感覺到了幸福。

17年冤獄
從監獄到回家,黃家光用了17年的時間。
“那些法院檢察院的,開車送我回去,到家后我就哭了起來。”鞭炮響徹了東山鎮新嶺沖村,但已不見父親黃舉志的身影。黃舉志在兒子歸家一年前去世,終究未看到兒子沉冤昭雪。
22年前,22歲的黃家光曾是一名建筑工,“那時每天工資有二三十塊錢。”有一個談了兩年的女朋友阿梅,也正商議著和她結婚。“事發時我都沒在現場,我在(澄邁縣)永發鎮打工。”
1994年夏天,新嶺沖村發生斗毆事件,導致隔壁一村民黃恒勇死亡。黃家光被列為犯罪嫌疑人之一,后因證據不足,警方幾次抓捕又幾次釋放。
三年后的1997年,主犯黃家鵬被抓捕。他起初稱,事發當天黃家光在外打工,后又改口說他也參與追殺。1998年,黃家光被抓捕,兩年后判無期徒刑。
“他們(警察)說,有人都說你了,你還嘴巴硬,給我吊起來打。”黃家光挽起褲腳,露出青紫色膝蓋對記者說:“你看,我的腿跪玻璃跪壞了,身上很多地方都是傷。”
據《海南日報》報道,黃家光曾控訴自己的認罪供述,是警方刑訊逼供的結果。“被抓的當天,辦案民警就將我帶到紅明農場,將我吊在門框上,腳尖僅能碰到地面,棍子、凳子朝我身上亂砸。我被多次打得昏死過去,以致瓊山看守所害怕出人命而拒絕接收我。在審問的過程中,辦案人員多次誘供我。他們說‘打你打得多了,再打也不好意思。你不想再受折磨,我們也想早日結案,你就照我們的說了吧。不說你去殺人也可以,就說你跟著別人去圍觀。當圍觀的群眾有什么罪,你一說我們就結案,你也就可以回家了。’于是,我就照著警察所說的,在供述上簽了字。”
而指證黃家光殺人的黃世勝、黃家鵬等人,也均表示曾受到逼供和誘供。黃世勝接受采訪時說:“公安機關逼供,因為受不了他們的毆打就承認了,也供述黃家光參與了此案。”而黃家鵬則說:“當時公安機關懷疑他,把黃家光關了六個月,他供述我們十幾個人有的參加,有的不參加,后來我們知道了很惱火,所以就指認他也參與了,實際上黃家光沒有參與。”
2014年,海南省高院總結了本案偵查存在的幾點失誤:一是追逃不及時,1994年案發,1996年至1998年期間黃家光先后三次被抓,另外兩名同案犯是案發后5年才到案,其余同案犯均是2005年才抓捕歸案的;二是辦案不規范,接警記錄、立案破案材料缺失;三是取證不及時,對被告人有利的證據不重視、不收集;四是口供定案,黃家光涉嫌故意殺人案的證據主要是口供,后期證據變化也主要是口供變化,導致錯案。
回憶起監獄里的那些日子,黃家光說,一到下雨,他身上就痛的難受。1999年,女友阿梅寄來了一封信,“她要結婚了,叫我不要等她,讓我好好改造。”黃家光當場就把信撕掉了,“結婚就結婚唄!”——出獄后的第二年春天,黃家光回家轉車時,看見阿梅帶著她五歲的小孩,“我心里不是滋味,她看見我也眼睛紅紅的。”
為了調查本案,記者凌利生曾進到監獄見到黃家光本人,11年過后,凌利生依舊對那次見面印象深刻:年輕的黃家光跳了起來,大聲說:“我沒有殺人”。
在黃家光十幾年的冤獄中,高墻外的父親黃舉志從未放棄過,當時年過八旬的老人拄著拐杖,不停上北京和海口申訴。
凌利生曾向澎湃新聞投書,描述2005年11月見到85歲的黃舉志的情景:“見到我時(他)雙腿著地,老淚縱橫,稱他兒子是冤枉的,求我救救他兒子……晚上,我前去黃家再次安慰這個可憐的老人,老人家沒開電燈,獨坐在黑暗中。他說沒交電費已斷電了,種地的收入很少,省下錢來為兒子申冤,我將自己身上所有的錢都掏出來放在他的桌子上,流著淚轉身離開。”
凌利生當時拍攝下一張照片:骨瘦如柴的黃舉志站在幾乎要坍塌的土灶臺旁,背后是被柴火熏得漆黑的土墻。“黃家光的父親在2005年時告訴我:家中已無米下鍋。”凌利生在這篇照片的注釋中寫道。
年過九旬的黃舉志在2013年過世。“知道他(黃家光)是被冤枉的,到死都在念叨‘阿光、阿光……’”黃家光的大哥黃家達回憶道。
出獄回家的第二天,黃家光去到父親墳前,對著父親的墳包說了一下午的話。
“他死的時候,跟我舅媽說,最放心不下的就是我,死的時候眼睛都閉不上。”再次想起父親,黃家光閉上了眼睛,眼角滾落兩滴淚水。

160萬賠償金
“那個160萬?”新嶺沖的一位村民說起黃家光,語氣中帶著嘲諷的意味。“不在那邊打(麻將)嘛。”
現在,只要不上班,黃家光就在村里小賣部打麻將。“就打幾塊錢,我就是和他們高興一下。”黃家光并不避諱說自己的愛好。
跟人說話時,他經常閉著眼睛,路上遇到熟人也不愛打招呼。“我過我自己的生活”,黃家光說,村里人以為他傻,其實他是裝傻。
即便已經回來兩年,除了打麻將的小賣部,村子依舊讓他覺得無所適從。
“出來后進入這個社會,都是迷惘的。”身材瘦小,兩眼深陷,今年44歲的黃家光,看起來有一種超出年齡的滄桑與孤寂。
剛出獄時,全國媒體都跑來采訪他,“網上掛了一大堆新聞”。2014年12月,央視新聞來海口采訪黃家光,凌利生陪記者一起過去,見到了出獄后的黃家光:比以前更瘦了,但精神看起來不錯。
但當熱鬧散場,一切又回歸原狀。家鄉在他出獄后顯得熟悉又陌生:曾經的老房子更加破敗,新建的樓房又覺得陌生;從前那些還是小孩的,現在都結婚有小孩了;曾經的老人變得更老,很多人都消失不見了……
黃家光不喜歡待在村子里,回家的第二年正月,他就去三門坡鎮跟人種檸檬樹了。兜著160萬元國家賠償金,鎮上媒婆爭相給他介紹對象。之前有媒體報道,黃家光見過不下20個女人,甚至還有女人跑到家里,說愿意和他結婚過日子的。
“身份證和離婚證,她都沒有,這我哪敢要啊!”黃家光回憶起這些時,說他當時掏了200元,給相親的女人回家作路費。
被抽走了17年的青春歲月,他愈加渴望婚姻與家庭。黃家光也先后談過幾個女朋友,并幾次在媒體上傳出結婚的打算,但后來都不了了之。“她們叫我在城里買房子,我一個農民,怎么去城里買房子?”
那160萬國家賠償金還招來不少借債的人。
經常有人找他去玩、賭,很多人請他去吃飯,其實想向他借錢。“那錢是我拿命換回來的,我不借給他們。”黃家光說,“我借給你,你還不起,你以為我是傻X,除非你有利息給我。” 他也沒有借錢給村里的親戚朋友,唯一一筆,是給大哥黃家達44萬蓋房子。
2015年11月,在21年前的老房子原址上,黃家達修建了兩棟樓房,一棟一層樓,一棟兩層樓,給三兄弟一起住(注:老二黃家風外出打工)。
黃家達有四個孩子,最大的剛上大學,最小的在上小學。夫妻倆種了三四畝地,除了一年收兩季稻谷外,還種了豆角、紅辣椒、青瓜等蔬菜賣。家里養了雞鴨鵝牛,曾經還有十幾頭豬,但因為修新房子沒地方建豬圈就不養了。
11月1日早上,黃家達到地里摘了47斤豆角,運到馬路邊擺攤賣了121元,“我賺錢養小孩就好。”黃家達不愿向弟弟借錢,“那是他用命換來的,我也不想要他的錢。”
之前為了黃家光,黃家達曾和父親去過北京、海口市申訴,請人寫了不少訴狀,花了差不多有七八萬元,但是黃家達從未向弟弟提起過。“說那做啥,都是家里人。”
有新房子住的黃家達,已經覺得很滿足了。讓他覺得心痛的只是,黃家光用錢有些大手大腳:回來半年后,他買了一串金項鏈和一個碩大金戒指。“聽人說金項鏈能保護我。”黃家光說,但他現在不想戴了,“我朋友讓我低調點,有些壞人把你的搶了偷了怎么辦?”
黃家達幾次建議黃家光把錢存銀行定期,“如果他聽我的,100萬存銀行定期,那他現在還剩有100萬。”
“我大哥就是擔心我,從那里(監獄)出來的人,我們不是傻子一個。”但黃家光也曾差點被人欺騙:去年5月,一個自稱省檢察院的人說要幫他辦事,讓黃家光打兩千元到他的卡上。黃家光信以為真,準備去轉賬前,打電話告訴凌利生。“開什么國際玩笑,省檢察院的人怎么可能提出這種荒唐的理由。”凌利生說。
“一百多萬,兩三年花完了,別人會笑話你。”黃家達只是替弟弟擔憂,結婚生小孩后你怎么過?
黃家光寬慰說,他還剩有50萬定期存銀行。
“有些人就想看你笑話,農村人憑什么坐了十幾年牢得這么多錢?”黃家光想創業,他覺得待在家里吃利息沒意思,去年到三門坡鎮種檸檬,他投入了二十萬;今年去到生態農莊,又投入十幾萬。
“人不怕失敗,就算我創業失敗了,我打工也可以過日子。”他說。

10月31日,婚禮的熱鬧已經褪去。新房依舊掛滿彩紙,一切都是嶄新的,柜子、床、茶幾和電視都泛著光。但前一天晚上,剛結婚一個星期的黃家光和杜文吵架了。
事情的起因是,結婚那天,黃家光對前來采訪的記者說,他已經做了個人財產公證。這讓杜文覺得黃家光不信任她。“我姐妹當時都在這邊,她們說為什么你家老公是這樣的,難道結婚了都還不信任你嗎?”說這話時,杜文的聲音有些顫抖。
“我什么都跟他說,像以前生過小孩,坐過牢……因為覺得沒必要隱瞞。”爭吵中,杜文告訴黃家光,“一分一毛我都不要你的。”
杜文愛喝啤酒,喜歡和姐妹去酒吧玩,黃家光說他一直在包容,結婚第二天,杜文的一個姐妹打電話來催杜文還錢,“我幫她還了一萬多塊也沒說她什么。”
“她一個人喝酒到凌晨兩三點,然后大吵大鬧。”黃家光很傷心,從沒罵過妻子的他,打了杜文兩巴掌,“我真的后悔結婚了。”
“像我在海南,都是名人了,很多人認出我,都要和我合影。”黃家光說,過去的青春補不回來,很多人叫他出去玩,但他不喜歡去娛樂場所。“我喜歡去喝茶,不像她們,又去唱歌又去跳舞又去喝酒。”
結婚之前,杜文經常一個人跑去玩,看不到杜文的黃家光,有時甚至都無法安心做事。為此,凌利生干脆在農莊開業后,把杜文也安排到農場倉庫,好跟黃家光一塊工作。
結婚后的杜文改變了許多,但兩人的一些分歧仍舊無法消弭。黃家光喜歡小孩,結婚前就經常問杜文:怎么在一起這么久都沒有小孩?
“我姐妹跟我說,他在(監獄)里面十幾年,而且現在年紀大了,怎么可能想要小孩就有小孩!”杜文曾有過一個小孩,因為當時沒有結婚,父母便把孩子送了人家。黃家光曾提出把孩子要回來,但孩子的養父母不同意。
經年的監獄生活使他的健康狀況受到影響。黃家光去過醫院檢查,醫生說他身體條件不利于要孩子,為此,他現在每天早上都去鍛煉。
2014年12月,海南省高院曾公開表示,在黃家光案中,公安機關存在破案失誤,“公安機關、檢察機關、法院對無罪辯解也表現得不夠重視,對有罪證據是否達到確實、充分的標準把關不嚴,而且對黃家光的申訴沒有引起足夠重視。”
其時,海南高院稱,已啟動“黃家光案回頭看”程序。海南省高院院長董治良表示,“待我們把責任厘清,肯定要對當時辦案人員進行追責。”
時隔兩年,當年那些辦案人員,至今沒有人登門道歉。黃家光越想越生氣:我回來兩年了,我慢慢等,我都結婚了……“還法律一個公正,我的要求不過分吧?”他反問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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