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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的“河南大學生閆嘯天掏鳥獲刑”案又有新進展。9月26日,河南省新鄉市人民檢察院經審查認為,輝縣法院判決、新鄉中院刑事裁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處理適當,閆愛民的申訴理由不成立,不符合立案復查條件。閆嘯天的父親閆愛民表示將繼續向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會按照法律程序一直走下去”。
(原題為《河南大學生掏鳥案續:檢方駁回家屬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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