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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榮人生失敗跟娶誰有多大關系?媒體:前提條件是權力可變現
張家界原市委常委、副市長程丹峰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在株洲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所謂“利用影響力”,指的是他利用岳父蘇榮的影響力為他人牟利并收受財物。程丹峰在懺悔時說,他不怨恨蘇榮。他認為,蘇榮人生最大的失敗是娶了于麗芳。(9月16日湖南三湘風紀)
不只是女婿如此評價丈母娘,媒體上也早就有“蘇榮禍起其妻于麗芳”之說。在江西官場上,于麗芳被稱為“于姐”。據公開的資料,江西省內官員向蘇榮行賄,很多是通過“于姐”。“于姐”收錢收物毫不避諱,蘇榮對此知情但不加阻止。“于姐”收錢后,直接出面找江西的各級地方官員,插手城市建設、土地開發、礦產開發,甚至插手官員晉升,很多官員不敢拒絕,對“于姐”的指示一一照辦。一些官員還盯緊“于姐”的藝術愛好,向她贈送瓷器、書畫等進行“雅賄”……由此說來,這個“于姐”還真是個禍根子。
可是,蘇榮不娶于麗芳,娶了別的老實的女人,就不會腐敗、人生就不會失敗了嗎?我看不一定。關于腐敗的原因,貪官落馬后都各有說法,有的說自己不懂法;有的說,看商人賺錢心理不平衡;有的說,因為提拔無望而撈錢求心理平衡;還有的說,不收錢怕得罪人……其實都是扯淡。說因為“老婆不好”而把自己拉下水的,可能是最多的。但我們沒有任何理由相信,如果貪官們沒有老婆,他們真的會一生廉潔。
所謂蘇榮禍起于麗芳,是說她太能收錢。但如果她丈夫不當官,就沒人給她送錢,她上哪里去收錢?那么,“能收錢”的決定因素是蘇榮的“官”。而如果蘇榮是清官,不給別人“辦事”,或是收了錢一定要退回,于麗芳即便“能收錢”,也收不成。報道說,于麗芳收錢毫不避諱,而蘇榮知情但不阻止。你看,問題還是出在了蘇榮與蘇榮的權力上。蘇榮自己都說了,他家是“權錢交易所”,他就是“所長”。那么,收不收錢,交不交易,根本上取決于所長的態度。
蘇榮成為大貪或叫人生失敗,決定因素有兩條:一個是客觀環境,決定了他家成為“權錢交易所”的可能;一個是蘇榮本人不能嚴格約束自己。至于說“娶了于麗芳”,不過是多了一個掮客、多了一種助推因素罷了。如果說,權力尋租少不了掮客,掮客會是老婆,還是二奶、秘書、司機、老鄉等等,也就不確定。把腐敗原因歸咎于掮客,不是老婆不賢,就是秘書干政,或是被二奶所害……這都是本末倒置的思維方式。
娶個賢妻,還是惡婦,對影響官員從政來說,當然是不一樣的。但說到老婆助推官員丈夫權力尋租,最大的前提條件是權力本身具有變現功能。如果權力變現是不可能的,老婆再惡,官員也未必會因老婆而“失敗”。(原標題為《蘇榮人生失敗跟娶誰有多大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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