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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交大博文學院院長帶數十下屬接受澎湃專訪:辦學是做慈善

在拒絕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就“女教師患癌后被開除”一事提出的單獨采訪要求后,8月25日上午10點,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院長陳玲帶著副院長左闖、劉彥凱等30多名下屬集體接受澎湃新聞的獨家采訪,全校處室負責人以上干部全部到場。
8月14日,博文學院女教師劉伶利因癌癥去世,8月15日,微信公號“斗瘤”首發了標題為《在蘭州一所大學教英語的她,在患癌后就被開除了》的文章,迅速引發各方關注。隨即,媒體又揭露博文學院多名教師患病后被開除。
“我已經好幾天沒有睡過覺了。”25日上午一見到澎湃新聞記者,年過半百的陳玲就有些緊張地說,她顯得有些憔悴。
澎湃新聞原本單獨采訪的提議,被陳玲斷然拒絕,她打電話要求學校處室負責人以上干部全部到場接受采訪,“我這幾天情緒和精力都不便單獨接受采訪,而且社會上各種傳言,八張嘴也解釋不清啊。”
采訪中,她否認在劉伶利去世前就知道其已身患癌癥,也否認了自己學歷造假。不過,學院相關負責人對何時得知劉伶利患癌說法并不一致。
陳玲說,對于事件發展到這一步,十分痛心、遺憾,“劉伶利老師的悲劇也確實反應出校方在管理制度、人文關懷上存在的問題。”
采訪中,她多次在記者提問后,面對一眾屬下,讓記者問問他們。而在記者提出追問時,她亦多次將問題拋給副院長或其他人,下屬中也有人直接接過記者的問題回答。
到底何時知道劉伶利患癌,校方說法不一
在8月25日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談及劉伶利一事,相關負責人對何時得知劉伶利患癌說法并不一致。
陳玲多次強調,在媒體曝光之前并不知道劉伶利患癌。副院長左闖說,自己是在2015年5月得知患癌一事。而曾在劉伶利逝世當天給劉伶利父母送2000元慰問金的副院長劉彥凱則說,直至劉伶利逝世他都不知道其死亡原因。
但據《中國青年報》報道,2015年1月14日,劉伶利的母親劉淑琴曾帶著病例和大夫開的請假條到學校為女兒請假,“病例上寫得清清楚楚,學校才知道孩子得了癌癥。”
而博文學院作出開除劉伶利的決定是在1月19日,即是在得知劉伶利患癌的情況下,仍作出開除決定。
對此,陳玲解釋稱,人事處處長江雪蕓或許知曉劉伶利患癌,“但她人比較好強,覺得我壓力大,就沒對我說過,自己扛著了,開會的時候也沒有提過。”
記者追問,法院在一審判決書中曾明確寫道:2014年7月,原告(劉伶利)因身體不適檢查確診為卵巢癌。難道一審判決陳玲也不知道?
陳玲回應,一審二審都是在自己不知情的情況下由江雪蕓全權代表,“我是在事件曝光后,才找到律師,看到了一審和二審的判決書。”
然而當記者提及,劉伶利在去世前,經常在微博上發布自己患癌的感受,并引起了部分網友的關注轉發,難道學校教師和學生沒有一個人看微博嗎?全場一片默然,沒有人回答,陳玲隨后接話:“真的沒有人跟我說過。”
陳玲稱對此次事件反思很多
據陳玲介紹,她于1996年下海做生意,一開始做物資運輸,2000年開始涉足房地產,并成立了建坤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與此同時,她開始操辦征地辦學校。
“辦學校就是覺得能為社會作一些貢獻,比較有價值。”陳玲說,最初辦學校就是覺得是做慈善,自己也非常注重學校的人文關懷,但經此一事,她反思很多。
她表示,給劉伶利老師家庭的50萬元和解補償金已在8月24日中午到位。
8月26日,就陳玲等學院人員在采訪中的說法,澎湃新聞向劉伶利父母、劉伶利案的二審代理律師進行求證。
劉伶利的母親劉淑琴并沒有讓記者進門,稱自己馬上要住院了,對一些問題不愿意回應。
她說不知道校方賠償款是否已到位,銀行卡在劉伶利的父親劉宏處。而劉宏則說:“還沒有查卡里錢有沒有到,對我來說,這筆錢已經沒有意義了。”
劉伶利的二審代理律師蔡翔告訴澎湃新聞,在二審過程中,自己已經把劉伶利患癌一事告訴了二審法官和校方代理人。但二審時,學校出面的是一個年輕辦事人員,“可能是人事處的,但不是(人事處處長)江雪蕓,至于陳玲何時得知劉伶利的病情,這個我不好說。”
此前在8月20日,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發布文件,稱江雪蕓在處理劉伶利老師相關事宜中存在工作失誤,現決定對江雪蕓做出停職檢查的處理。

陳玲:我們學校停職她的理由不是因為這個,是因為判決下來后沒有及時匯報,導致在我們不知情的情況下做了決定。你可以問問在座老師,我們都不知道她(劉伶利)得了癌癥,但后來報道都說我們是知道了她得癌癥又把她給開除了,就是在道義上“不道德”。
副院長左闖:(拿出劉伶利的請假條原件)假條上寫的時間是2014年9月2日至10月31號,59天。當時她(劉伶利)拿著甘肅省人民醫院住院的醫院證明過來請假,醫院原件上寫的就是盆腔炎。假條是我批的,我就覺得很奇怪,你年紀輕輕的怎么會得這個病,還建議她去專科醫院、婦幼保健院看看。
陳玲:我們學校在人事管理體制上是很嚴格的,有專門的引進人才管理委員會,由系主任、院領導參加,解聘人才也有學院考核領導委員會,也是有20多個人參加的,程序就是由系里先提建議,人事處審核,再提交到考核委員來決定,最后院領導同意后下發文件。
副院長左闖:當時(劉伶利)請假是請到10月31日,應該從11月1日起來銷假或續假,但她和我們學校再也沒有聯系過,可以說是失聯了。
我們人事處、教務處給她打電話,只有一次打通了,她說她在外地,再也沒有說任何事,也沒說她的病。在這種情況下,一直到11月15號,學院要開始排下學期的課了,但她人在哪里我們都不知道,我們沒法排,只能讓其他老師來上課。
她請了59天假,但是超假82天,一直到(次年)1月中旬,我們要放假了,就做出了開除的決定,這就是問題的關鍵點。現在說我們知道癌癥(就)開除了她,產生了很多問題,對這個事情的核定,從請假時間就能看出來,還有人事處和她打過的電話,這個應該很容易也能找到。
(澎湃注:此前據央視報道,江雪蕓稱,在請假快到期時,學院“相關人員通知了劉老師,通知以后得到回復說正在看病,沒辦法續假”。劉伶利母親也確認,學校在2014年10月中旬曾打過電話詢問續假的事情。劉淑琴說:”我女兒說我們都在北京,家里沒人。他說知道了,那續假的問題就算了,你就不用管了。”
根據2016年6月21日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法院認定博文學院認可劉伶利與博文學院在電話通話中,劉伶利陳述其本人及家人都在外地就醫,無法履行請假手續,等回來后補辦請假手續,不屬于《蘭州交通大學博文學院教師聘用合同》中約定的擅自離崗、曠工的情況,博文學院以此為由開除劉伶利并解除與劉伶利的勞動關系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辦公室就有我的章,蓋章都是成批量的”
澎湃新聞:當時聯系劉伶利的人事處老師在嗎?
副院長左闖:現在這個人不在,具體是誰,我們現在還不是很清楚。
我們是2015年5月份得知她得了癌癥,劉老師向法院提出訴訟,要求學校撤銷她的處分決定,恢復勞務關系。在法庭上,劉老師沒出庭,我們學校去了人事處的副處長還有律師。得到這個信息(指患癌癥)之后,我們立即表示庭外和解,同時想辦法通過醫保提供醫療救助,但對方堅決否定。
澎湃新聞:是律師不同意庭外和解,還是其父母不同意?一審時陳玲院長沒去嗎?
陳玲:在新聞媒體曝出來那天我才知道的,當時就打電話給江處長,讓她馬上到律師事務所,與家屬盡快取得聯系,協商此事。第二天早上,我讓律師事務所所長、律師和江處長他們一起落實,律師從包里拿出判決,我看了之后才知道一審是什么情況、二審又是什么情況,一審校方代表是江處長。
澎湃新聞:江有權代表學校嗎?
陳玲:有蓋章就可以,但不是每個文件都是我蓋章的,辦公室就有我的章。我們有人事處、法律顧問,如果院長要過問到這么細致的環節,那我就不用干別的事了。
再加上人事處現在全權處理這類事情,辦公室蓋章都是成批量的。我相信任何一個校長都沒有時間親自給每個文件蓋章,這個工作量太大了。
澎湃新聞:劉老師去世前在微博上發布了大量關于癌癥的信息,難道沒有老師或學生知道嗎?
陳玲:真的沒有一個人跟我說這件事情。
我第一次見她母親就是那天(8月23日見家屬)過去道歉,當我知道這件事后第一時間就派我的副院長們,包括很多外語系辦公室的老師去了,我怕她激動,萬一有個意外出現,就讓那些老師前前后后去了好多次。
澎湃新聞:二審判決書下來是7月14號,為什么8月22號才回應,那么長時間拒不履行?
陳玲:我聽江處長說,當時學校也放假了,她給對方打了電話,對方意思是說,她在住院,家長也顧不過來,而且“你們也還沒開學”。他們說暫時來不了,開學以后到我們學校來談。家長反饋的信息電話都有記錄的。
(劉伶利方的二審律師蔡翔此前對澎湃新聞稱,二審判決后,博文學院沒有執行,原本可以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但因當時劉伶利病情非常嚴重,而申請強制執行需要其簽字,為了避免劉伶利病情加重,當時并沒有申請。)
“我們的管理體制是一票否決制”
澎湃新聞:經過此次事件,學校在人文關懷上有沒有什么反思?
陳玲:之前有一個得癌癥的老師,我們對她進行捐贈,去世后,我個人也都進行了捐贈。我們對學生也很好,我們有個學生得了白血病比較困難,我們發動了全校老師和學生捐了23000多元。現在有一個學生也是白血病,我們在老師群里也一直幫助捐贈。
我也不是一個冷血的人,而且在座同志如果知道是癌癥的情況下,會開除她嗎?保證會批評我。劉院長,你談談你當時送2000元錢去的情況。
副院長劉彥凱:當時我們招生結束,大家都很辛苦,就組織教職工出去旅游,我沒有去,留在學校里。8月15號,有人打電話說我們外語系的一個老師劉伶利去世了,我都不知道去世是什么原因,就帶著外語系副主任還有人事處的人趕到了火葬場,我們到達時已經火葬完了,就跟她母親還有親戚見了個面,他們當時特別痛苦,我就把學院2000元撫慰金給她了,她母親也沒有說前期的事情怎么樣,就說感謝學院,她親戚還邀請晚上一塊去吃個飯,我們還有事,就沒有去。我們自始至終都不知道(劉伶利)患什么病,更不知道患癌癥,她母親也沒有提。
“頒獎社團這半年才說是山寨”
澎湃新聞:網上說你學歷造假,北師大也不承認授予你博士學位。
陳玲:當了校長后我覺得壓力很大,要不斷學習、提升自己,確實在北師大上了博士,是北師大教育學院的教育與經濟管理專業,我也確實是畢業了。北師大是在2003年給我發來了錄取通知書。
我也確實在北大上了訪問學者,我的導師是黃恒學,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的教授,也是中國著名經濟學家,這就是事實。
澎湃新聞:你有很多榮譽稱號,比如中國教師事業十大創新人物,但不少評獎機構已被民政部認定為是山寨社團。你為什么要參加這些不正規的評比?
陳玲:當時這些社團并不是山寨,國家也沒有說是山寨,他們都是對全國學校測評以后,主動發來我們學校評上的情況,我們才開始積極參與,然后是好幾個機構一起評定的。
所謂的山寨也是這半年才說的,在這之前并不是山寨。我也不了解這個情況。
“為何江雪蕓不跟院里匯報,我們也在思考”
澎湃新聞:有傳言說你性格霸道,不叫院長叫“陳老板”,江雪蕓之所以不敢往上說這個事情,也是因為怕你批評?
陳玲:(面朝一眾下屬)你們回答吧。
副院長左闖:我們從來沒聽過“陳老板”這個叫法,她也是很希望我們叫她陳院長。
“霸道”這個事,其實我們學院有好多委員會,如評優委員會、學位管理委員會、人事管理委員會,就是說所有的決定,都是要通過委員會集體決定,大家集體簽字,包括學位評定。
陳玲:江處長也不是個能被嚇住的人,很多事情就算把我能嚇住,也很難把江雪蕓嚇住。但為何這么大一個問題江雪蕓知道后不跟院里匯報?這也是我們思考的事情,也是讓事情往極端方向發展的原因和關鍵。
澎湃新聞:有傳言說,以前老師一生病就會被學校開除,有這回事嗎?
陳玲:民辦學校沒有事業編制,師資確實很難管理,有時候考上公務員說走就走了,有些老師在外省(找到)工資高一點的,就先去試上三個月,覺得好就遷走人事關系。
我也在反思,對教師以后的病事假,包括這些想來就來想走就走的,還管不管。管,有可能導致誤解的決定。不管,那學生的教學質量如何保證。要是老師不用請假,想來就來想走就走,那我們學校成了什么地方了?所以我也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
“這是一個人生打擊,也是一個總結”
澎湃新聞:你原來做房地產,是建坤房地產公司的董事長,為什么會轉到辦學?
陳玲:當時我們做房地產有一些結余,去西北師大吃飯的時候,飯桌有同事討論在西北師大蓋藍天公寓,我覺得做個學生公寓不如做個學校有價值、有意義。
從2000年開始征地,一開始選了很多地方,最后選到了這里。當時這里只是個果樹園。我們征了100畝地。
2002、2003年我們建了很多樓,包括一校區,但學校沒有名字。我們本來想申請獨立名稱學校,但教育廳說,你沒有一個大學之稱,企業辦學的審批肯定有問題。
(……后來蘭州交大)和我們達成了聯合辦學的協議,就是由我們投資建房、建實驗室,師資由他們引進。
澎湃新聞:對于企業家辦學和學校未來的發展,你是怎么想的?
陳玲:劉伶利老師這件事的發生對我們來說也是非常痛心,網上曝出的一些說法和我實際的人品以及為人處世反差也非常大,我們深受打擊。
我們確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做出了這樣的決定,這幾天我已經把中層干部教育了好幾次,也責成了外語系的主任,人事處確實在這方面也要加強管理。江處長說當時打電話沒找到(電話號碼),但是找不見你也應該繼續去!反正也有這方面存在的一些問題吧,我們也在反省,以后在人事管理上要進一步加強。
澎湃新聞:反省劉伶利老師這件事?
陳玲:就我本人來說,這是一個人生打擊,也是一個總結,最近反思了很多,在各方面制度管理、人文關愛上都會完善,工作會更加細致,更多地去了解實情從而避免這種事件(再次發生)。
而且(辦)民辦學校其實就是一個慈善(工作),為了這個工作,我個人經濟本身就損失很大,就憑我的個人能力和社會關系,如果去干其他工作,創造的財富遠遠不是現在這樣,我現在還背負了很多債務,這都是為了學校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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