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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日,“杭州發布”微信公眾號推送來自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的消息:經公安機關查明,2021年10月31日,某單位職工章某將一名被檢測人員核酸檢測結果單轉發至微信群,微信群內周某又在其他微信群轉發,致使在互聯網上大面積擴散。章某、周某已構成侵犯他人隱私的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目前已被上城公安分局分別處以行政拘留五日和七日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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