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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男子開無犯罪證明發現十年前被執行死刑,警方:信息錯誤


廣州男子開無犯罪證明發現已被槍斃十年。 微信公眾號“今日關注” 圖
據廣東廣播電視臺《今日關注》微信公眾號8月5日報道,廣州市民陳先生上個月去派出所開無犯罪記錄證明的時候,遭到了辦證民警的拒絕,而原因竟然是,他本人早在2001年因為犯綁架罪被執行了死刑,“被執行了死刑”?那就是死了15年還要回來開無犯罪證明?擺的什么烏龍呢?
陳先生稱,“7月29日我去市橋的富華派出所,當時辦證民警和我說,我在2001年已經犯了綁架罪,判了死刑已經執行了,按照字面意思,我是已經死了。”
2001年犯下綁架罪,還被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了死刑,這些信息被清晰記錄在一份印有全國公安綜合信息查詢系統字樣的文件上。陳先生說,這份文件是自己去番禺市橋富華派出所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時民警轉交給他的。
記者發現,這份文件除了名字和身份證號碼是和陳先生的身份證信息一樣之外,其它包括學歷身份,以及居住地這些信息,都是和陳先生的真實情況有出入。
陳先生坦言,在從2001年自己“被執行死刑”到現在的15年間,自己的生活一直都相當正常,就連辦理港澳通行證都沒有問題,偏偏是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才出現信息不符的情況,種種怪事令他百思不得其解。
廣州番禺警方今天(8月6日)通報,7月29日,番禺警方接市民陳某(男,45歲,廣州番禺人)辦理“無犯罪記錄證明”的申請。經查詢,警方發現陳某于2003年因綁架罪被法院判處死刑并在2006年執行,相關身份信息可能存在錯誤。獲悉情況后,警方高度重視,立即展開信息核查工作。
通過查閱原始案卷材料和多項信息的交叉比對,警方初步確定,陳某身份信息錯誤情況屬實,相關糾錯程序已經啟動。
2016年8月4日,番禺警方主動致電陳某,向其詳細解釋了有關情況。8月5日,警方為陳某開具無犯罪記錄證明。
番禺警方承諾,將加快進度,按照程序及法律規定,盡早幫助陳某更正錯誤信息。 同時,警方對因身份信息錯誤為陳某帶來的不便表示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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