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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錢仁風案:警方啟動偵查真兇,三名代簽筆錄辦案人已升職

“我恨了十多年的人被無罪釋放了,那真兇呢?”
侯建陸的心里不平衡,他要求公安機關追拿真兇,給他死去的女兒一個交代。作為13年前云南巧家星蕊寶寶園投毒案中死者的父親,云南高院給洗去冤情的錢仁風道歉,也應該給他一個道歉。
冤案的主角錢仁風(曾用名錢仁鳳)已經開始了新的生活。而當年遭遇投毒的幼兒園園長朱梅一家仍生活在恐懼中。朱梅的父親朱明華稱,投毒案案發后,朱家屢遭威脅,只要真兇逍遙法外,他們就不能安寧。
2016年7月8日,錢仁風的代理律師楊柱向云南省高院提交了追查當年投毒案真兇的線索。7月13日,巧家縣公安局對朱明華發出詢問通知,這表明警方已對當年的投毒案重新啟動偵查。
此外曾有報道稱,云南省政法部門已成立調查組,調查錢仁風無罪案中偵查、批捕、公訴、審判的問題。但半年多時間過去了,官方仍未公布調查進展。澎湃新聞獲得的相關復查材料顯示,巧家縣公安局當初代替錢仁鳳簽認罪筆錄的偵查人員,都已升職。
重新偵查能否找出真兇?當年的辦案人員是否應被追責?澎湃新聞聯系云南省公安廳詢問相關進展,獲得回復稱關于此案需經省委政法委統一安排公布相關情況,云南省檢察院也拒絕了澎湃新聞的采訪請求。
檢方曾追問警方:為何未追查兩嫌疑人
2002年2月22日,云南巧家縣朱梅開辦的“星蕊寶寶園”幼兒園發生一起重大投毒案,侯建陸兩歲的女兒“攝入毒鼠強”身亡,另有兩名兒童經搶救脫險。
根據案卷材料,朱梅在接受警方詢問時提到三個跟她有過矛盾的人,一名羅姓女子和曾經因偷盜朱家財物而被判刑的羅某、謝某二人。朱梅稱,羅、謝二人因為追求她遭到拒絕,“他們兩個就約起來偷我家”。
警方詢問了羅姓女子,但案卷中,沒有關于警方對羅、謝二人進行詢問或調查的材料。
經偵查,警方認為當時17歲的幼兒園保姆錢仁風有重大嫌疑,但朱梅在接受警方詢問時曾稱與錢仁風關系很好。
根據2013年云南省檢察院復查此案的案卷材料,當年的巧家縣公安局刑偵隊長(案卷表述如此)劉仲清稱,案發后公安及時趕到了現場,非常重視并成立了專案組,昭通市公安局也派人到現場指揮,通過前期工作排查確認錢仁風有嫌疑,但相關細節“因為事隔多年記不清了”。
對于為何未查證朱梅所說的羅、謝兩嫌疑人,劉仲清的說法是:“當時作為刑偵隊長,安排我做哪塊工作,我就做哪塊工作,其他我不清楚。當時還有專案組組長、副組長、刑偵支隊領導全面統籌安排”。
該案當時的偵查人員李天福也接受了云南省檢察院的詢問,檢察人員問李在沒有相關證據情況下,是如何認定錢仁風是嫌疑人的,李的回答是:“就是根據作案時間、條件、地點、動機進行了排查。”對于是否查了羅、謝二人,李天福稱“當時有好幾個組,具體由小組去查,我就不知道啦”。
雖然錢仁風當庭否認投毒,法院依然認定是她作案。2002年9月3日,昭通中院一審判決認定錢仁風犯投放危險物質罪,判處無期徒刑。昭通中院認為,錢仁風在“星蕊寶寶園”做工期間,因認為老板對其不好,遂生報復之念,將放有滅鼠藥的食品拿給該園部分幼兒食用,致一名幼兒死亡。錢仁風隨后上訴,云南省高院維持了此判決。
此后,錢仁風開始了自己長達13余年的冤獄生活。
三名代簽筆錄的辦案人員已升遷
昭通中院一審認定錢仁風犯罪的證據,主要有錢仁風在偵查階段的有罪供述,錢仁風對投毒所用的鼠藥瓶、一次性注射器及切開鼠藥瓶的菜刀混合辨認的筆錄,以及死亡幼兒的尸檢報告、中毒幼兒的病歷和毒物檢驗鑒定書等。
11年后的2013年5月,云南省檢察院對此案立案復查,復查結論顯示,上述證明錢仁風犯罪行為的主要證據,取證程序、內容存在明顯瑕疵或者不合規定。
云南省檢察院司法鑒定中心的鑒定結論顯示,錢仁風當年的3份有罪供述系當年的偵查人員蔣成林、楊時毅代簽,2份辨認筆錄系偵查人員李天福代簽,代簽原因均未予說明。云南省檢察院認為,上述筆錄作為證據應予以排除。
2013年8月,蔣成林、楊時毅、李天福接受檢察人員的詢問,筆錄顯示,楊時毅當時已任巧家縣公安局刑偵大隊大隊長,蔣成林為該局法制大隊大隊長,而李天福已是該局刑偵大隊的一名中隊長。知情人士向澎湃新聞證實,楊時毅、蔣成林至今仍擔任上述職務,李天福現在巧家縣公安局法制大隊工作,為副主任科員。
刑訴法學博士、律師毛立新表示,偵查人員代簽筆錄已涉嫌濫用職權犯罪,代簽的筆錄如果作為證據在審判中發揮了作用,導致無辜的人被判刑,那就是很重大的后果。錢仁風的代理律師楊柱認為,此案中三人代簽筆錄,絕對不是偶然,應已涉嫌徇私枉法犯罪。
云南省檢察院的復查材料還顯示,經對現有病歷資料、尸體解剖報告、毒物檢驗報告及現場調查所取得的資料進行分析研究和甄別,鑒定技術部門出具鑒定意見認為,原案認定該案死者系毒鼠強中毒死亡的依據不足。
加上此案重要證物鼠藥瓶未提取指紋,錢仁風的有罪供述存在矛盾和疑點,又沒有其他合法有效證據相印證等因素,云南省檢察院向云南省高院提出再審建議,認為此案事實不清,證據不足,原判可能存在錯誤,建議重新審理該案。
2015年12月,云南省高院作出再審判決,以錢仁風犯投放危險物質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由,宣判錢仁風無罪。
錢仁風獲釋后,已經開始了新的生活,2016年7月8日,云南省高院舉行的“錢仁風申請國家賠償”聽證會上,云南省高院副院長田成有當場向她鞠躬致歉。
至今未破的5次離奇失火案

就在錢仁風和律師正與云南高院協商賠償時,波瀾又起。
7月13日,朱明華家人打電話給錢仁風現在的代理律師楊柱,稱7月12日晚,朱明華在返家時,遭遇當年警方未追查的嫌疑人糾集七八人一起站在他家附近的斜坡下,這讓他們感到一種威脅。
楊柱則稱,他當時正在云南省高院協商錢仁風國家賠償一事,收到消息后,他當庭寫下報案情況交給云南省高院,云南省高院表示盡快交政法委。
楊柱向云南高院遞交報案情況的當晚,巧家縣公安局向朱明華發出詢問通知書,通知書稱:我局正在辦理星蕊寶寶園投毒案,為查明案件事實,通知朱明華接受詢問。
朱明華稱,他接到通知書后去了巧家縣公安局,“詢問大概半個多小時,大部分是在問7月12日晚的事?!?/p>
楊柱稱,詢問通知書意味著警方已對當年的投毒案重新立案偵查。但目前進展如何不得而知,澎湃新聞多次就此聯系云南警方,未得答復。
朱明華還說,多年來,他家遭遇了一系列的離奇火災。

2002年2月初,朱家第一次無名失火,摩托車被燒毀,當月22日,幼兒園投毒案案發,錢仁風入獄后至2010年,朱家又四次莫名著火。
律師楊柱亦稱,朱家最后一次著火,發生在2010年其和助手到巧家調查錢仁風案之后幾天。那之后,朱家沒有再修繕房屋,房間和樓遞間過火后的痕跡還保留至今。
朱明華稱,他發現朱家五次著火的原因相同,家里的摩托車油箱被點燃,他認為這是人為縱火,五次著火都報了案,但警方只是出警勘查了現場便再無下文。
澎湃新聞向巧家縣公安局求證此事,對方以需經上級公安批準為由拒絕接受采訪。
朱明華始終認為,朱家接連遭遇投毒和縱火并非偶然,都是疑似真兇的報復行為,兩案應該并案偵查。
投毒案受害者父親:真兇呢?要給我一個說法

律師楊柱說,在錢仁風獲得平反前,他多次和媒體記者到巧家縣調查,查看朱家的火災現場等,但朱明華都不配合。
“以前一方面擔心報復,另一方面一個家庭遭受了這么多災難,沒有心氣兒了。”朱明華說,現在他不怕了。
而如今,朱梅已結婚生子,仍生活在恐懼之中。“她受到的威脅比我多得多?!敝烀魅A稱。
錢仁風的平反似乎讓朱明華看到了希望,他配合著一撥又一撥采訪的記者,希望警方能將縱火案和投毒案并案偵查,“真兇一定會浮出水面,兩案一定能完美偵破,讓犯罪分子伏法,還社會一個公道,賠償我們的財產損失和精神損害”。
侯建陸十多年來一直在菜市場賣肉,看到云南省高院副院長向錢仁風鞠躬道歉的新聞,他心里感到不平衡:“我現在心里煩得很,說不出來的滋味,你們辦錯了案,錢仁風坐了13年牢,你們跟錢仁風道歉,就不能給我一個道歉?我們要求并不高。你們辦錯了案,也是傷害我們受害者一家?!?/p>
侯建陸要求公安局緝拿真兇,給他們一個交代,還他死去的女兒一個公道。他現在已經生育了兩個男孩,大的已有十二三歲?!昂蘖耸嗄甑娜酸尫帕耍钦鎯茨?,也沒給我一個說法”。
侯建陸至今仍怪罪朱明華一家:“娃娃交給了他們,他們打電話給我們時娃娃已經不行了。沒有責任心,有責任心的話應該搶救過來的,送晚了。”
“傷痛是不能平復的,換做任何人也是這樣,好好的一個小娃娃。”侯建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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