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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安劍:被盤查時忘帶身份證有替代方案,遇不規范警員找督察
【編者按】
最近,深圳兩名女孩逛街被警察查驗身份證,后被依法強制傳喚的事,刷爆朋友圈??隙ㄓ行』锇殛P心:如果換作我,遇到警察查驗時該如何應對?難道我出門逛街、買菜,都攜帶身份證嗎?如果沒帶,豈不要被警察“抓走”了?
6月11日,政法微信公號“長安劍”給小伙伴總結一下,遇到警察查驗身份時的“正確姿勢”——

A:《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規定:為維護社會治安秩序,公安機關的人民警察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經出示相應證件,可以當場盤問、檢查;經盤問、檢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經該公安機關批準,對其繼續盤問:
(一)被指控有犯罪行為的;
(二)有現場作案嫌疑的;
(三)有作案嫌疑身份不明的;
(四)攜帶的物品有可能是贓物的。
長安君:“有違法犯罪嫌疑”是關鍵詞!但辨別“是否有嫌疑”的執法自由度比較寬泛,主要來自警察的專業判斷。比如,至少要有具體“形跡可疑”的情形,像神色慌張la、身上帶血跡la、有人指證la……隨便出門買個菜就被盤查?概率真心不高。
Q:什么情形下,警察可以查驗公民的身份證?
A:《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規定: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出示執法證件,可以查驗居民身份證:
(一)對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需要查明身份的;
(二)依法實施現場管制時,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的;
(三)發生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時,需要查明現場有關人員身份的;
(四)法律規定需要查明身份的其他情形。
長安君:鐺鐺鐺,趁機給小伙伴普個法:新的《居民身份證法》明確,在火車站、長途汽車站、港口、碼頭、機場或者在重大活動期間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規定的場所,需要查明有關人員身份。
一句話:在人流密集的公共場所,你被查身份證的可能性會增加!比如,長安君在地鐵里、高鐵站,就被查過身份證。這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你的義務,但總的目的,還是維護每一個人的安全。翻翻媒體報道就知道,很多逃犯,都是警察在火車站看神色后檢察身份證查出來滴!
Q:遇到警察查驗時,沒帶身份證怎么辦?
A:最好隨身攜帶。如果沒帶,報出正確的身份信息,一般也可以。
除了身份證外,還可以出示駕駛證、護照、工作證、居住證等相關證件,證明身份。
還有警察溫馨提示:“一些情形下,如果實在什么證件都沒帶,能說出自己的身份證號碼,或者說出自己的詳細信息也是可以的?!币驗橛械木煸诓轵炆矸輹r,會使用“警務通”,公民信息可以隨時查驗,說出正確的名字、工作單位甚至戶籍等信息都可以查出身份。
長安君:稍微放心些了吧?如果真的一時疏忽沒有帶身份證,也無需慌張,“替代方案”很多。只要不是自己“違法在先”或者警察“有意刁難”(兩種情況都不多見),都可以解決!最重要的是記住一點——現場配合警察執法,有不滿可事后申訴救濟。
Q:如果拒絕配合警察查驗身份,會被“抓走”嗎?
A:拒絕接受查證將面臨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拒絕人民警察查驗居民身份證的,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分別不同情形,采取措施予以處理。情形包括:
(1)對于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如暴力抗拒人民警察依法查驗居民身份證的,可以妨礙公務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對于構成治安處罰的,依法給予治安處罰;
(3)對于有違法犯罪嫌疑而身份仍然不明的,可以將其帶至公安機關,對其繼續盤問(時間:24小時);
(4)對于在管制現場的人員,可以強行帶離現場等。
長安君:可見,警察把當事人帶到派出所盤問,是附有條件的!必須是出于辦案需要、要有作案嫌疑,而不能隨意逮一個人去派出所盤問。盡管如此,如果你神色慌張又拒絕配合查證,警察會加深對你的“合理懷疑”……吧?遇此情形,盡量配合一下,其實是最合理省力的了。
Q:查驗身份時,難道警察就沒有義務?
A:有。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盤查規范》規定:民警執行盤查任務時,應當始終堅持理性、平和、文明、規范,因情施策,確保安全。
還規定:民警執行盤查任務時,應當著制式服裝;未著制式服裝的,應當出示人民警察證;應當向被盤查人敬禮并告知:“我是×××(單位)民警,現依法對你進行檢查,請你配合。”經盤查排除違法犯罪嫌疑的,民警應當向被盤查人敬禮,并說“謝謝你的合作”,禮貌讓其離開。
長安君:警察查驗公民身份證,應符合上述法律規定的情形。不規范執法的,民警將受到教育(實際工作中,在人流密集場所查身份證,工作量很大,沒辦法挨個敬禮,這個小伙伴們也理解);而情形外的查驗,特別是在警察拒絕出示執法證件(即警官證)的情況下,小伙伴有權暫予拒絕,可以撥打110核實或“驗明身份”后,再予配合。
Q:遇到警察執法不規范,我應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
A:公安機關內部是有一種警務督察制度。公民在遭遇警察執法不規范時,可以致電公安機關,要求警務督察到場,對涉事民警執法行為的合法性進行監督審查;若發現警察執法行為不合法,應當場予以糾正。
此外,這兩個電話也很實用:(1)撥打110投訴;(2)撥打12389對民警違法違紀進行舉報。
長安君:公安執法規范化,任重道遠。每天那么多次處警,那么多人執法,遇上不規范行為的概率再低也不會是零。但只要一支隊伍有救濟機制、有自凈能力,就可以期待和信賴。遇到警察不規范執法?勇敢地拿起電話,維護自己的權益吧!

最近,“警民”關系不太和諧的事件挺多?!吧钲趦膳⒈粡娭苽鲉尽笔录皇堑谝黄?,想必也不會是最后一起。一些小伙伴出于逆反心理或其他原因,故意不配合警察正當執法。但不知你發現沒有?越是反抗,警察的強制措施就越“隨之升級”。這不僅是法律規定的,也是全球處警的通行規則。警民互信,是整個社會獲益;反之,警民撕裂,最終成本仍由你我埋單。而長安君一向認為,互信的基礎,是規則。套用一個近期熱詞,就是“公安執法規范化”。
5月21日,公安部部長郭聲琨主持召開部黨委會議時強調,堅決整治、著力解決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公正、不文明等突出問題,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項執法活動、每一起案件辦理中都能感受到社會公平正義。
“規范化”是什么?它意味著警民雙方,都掌握并踐行著一套細致的、穩定的、可預期的執法規則。警察執法的每一個步驟及依據,咱們知曉;咱們要怎么應對警方是合法適當的,也心中有數。這個“度”在哪兒?其實考驗著每一個人。而規則,是必須先確立的東西。否則,警民雙方都很難免于恐懼。
期待規則早日內化為習慣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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