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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德州撲克大賽涉賭案開審:報名費換籌碼等算不算賭博性質

6月1日,南京“德州撲克涉賭案”繼續在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控辯雙方繼續就爭議焦點“涉賭行為是否構成賭博罪”展開辯論。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記者旁聽了此案。
檢方認為,每人3000元的報名費、被淘汰選手可以重新購買門票入局、禁止旁人觀摩等情況,都涉嫌具有賭博性質。
辯護人則回應說,沒有依據表明3000元的入場費過高,被淘汰選手想重新入局也有限制條款,比賽沒有“靠砸錢拼數量”的賭博性質,選手也無法用籌碼去換錢,籌碼只是計算分數的一種工具。
本次庭審采用了“大合議制”審理方式,也就是由3名審判員和4名人民陪審員組成大合議庭(通常庭審只需要1名審判員獨任,或者1名審判員和兩名陪審員組成)。
庭審結束后,法院表示將擇日宣判,或擇日再開庭審理。
檢方:比賽變成了賭場
據公開報道,2015年4月18日,南京市五臺山體育館,已進行了兩天的2015年中國(江蘇)德州撲克智力大賽突然被警方緊急叫停,理由是該大賽涉嫌賭博。
當年5月底,南京市鼓樓區檢察院決定對南京“德州撲克大賽”賽事主辦方負責人楊建、蘇莉以涉嫌開設賭場罪批準逮捕。
檢方起訴書顯示,2015年9月和11月,南京市鼓樓區檢察院兩次將本案退回鼓樓區公安局補充偵查,鼓樓區公安局于同年10月和12月兩次將本案重新移交審查起訴。
今年5月31日,該案在南京市鼓樓區人民法院一審開庭。
檢方指控稱,被告人楊建、蘇莉于2014年10月,以北京和司成體育文化傳播有限公司名義,和江蘇省棋類運動協會簽訂體育賽事協議,合作舉辦“中國(江蘇)撲克錦標賽暨GSPT德州撲克智力大賽”,并進行相關賽事宣傳。
檢方稱,2015年4月14-16日,楊建、蘇莉以舉辦上述比賽之名,實際舉辦了帶有賭博性質的APPT(亞太撲克巡回賽)。
檢方指控稱,賽事舉辦期間,現場擺放了40余張德州撲克賭桌,組織上千人,采用收取高額報名費換取籌碼、重復報名參賽等手段,以德州撲克的方式進行賭博活動,從中抽頭漁利,涉案賭資達600多萬元。

雙方激辯是否賭博
庭審兩天,控辯雙方爭論的最大焦點在于,涉案賽事是否如檢方所稱帶有賭博性質?
檢方認為,每人3000元的報名費過高。同時,比賽設置了“re-entry”環節,也就是被淘汰的選手可以重新購買門票入局,往里砸錢,這是比賽被認定有賭博性質的重要細節。
被告人的辯護人稱,沒有依據表明3000元的入場費過高。每個玩家的起始籌碼數量均相等,如果被淘汰了,想“re-entry”,必須在4小時8個級別之內重新入場,這樣的限制條款證明比賽沒有“靠砸錢拼數量”的賭博性質;而選手無法用籌碼去換錢,籌碼只是計算分數的一種工具。
據被告人的辯護人介紹,德州撲克大賽形式有現金局和比賽局兩種。在現金局中,籌碼和現金之間可以雙向兌換,參賽者根據報名費的大小決定起始籌碼,形成籌碼優勢;而在涉案賽事中,選手的最初籌碼相同,僅僅作為積分工具決定排名,所以性質是比賽型的,沒有賭博性質。
檢方提出,涉案賽事禁止旁人觀摩,具備賭博活動的隱蔽性特點。
被告辯護人表示,德州撲克選手在比賽時,旁邊有人近距離觀摩會影響選手的發揮和賽事秩序。同時,比賽經過了體育主管部門的層層審批,還邀請了名人到場助陣、媒體宣傳報道,何來隱蔽之說?
而對于賽事的審批,檢方多次表示,實際進行的賽事叫做“2015中國(江蘇)撲克錦標賽暨APPTCHINA南京站”,和報批賽事名稱不符,所以和報批的比賽不是同一個。檢方認為,被告用欺騙的手法換來了賽事的審批,因此,被告此前向江蘇體育主管部門報批的文件全部無效,不予承認。
被告辯護人認為,實際舉辦的賽事和報批賽事的性質并沒有發生改變。除了名稱不同,檢方沒有拿出任何證據表明報批賽事和實際舉辦的賽事不是同一個。
而且,被告在大賽前曾拿著印有實際舉辦賽事名稱的證書等拿到體育主管部門蓋章,相關領導早已知曉實際舉辦賽事的名字,但并沒有提出異議。
辯護人表示,被告人已在北京連續多年舉辦德州撲克賽事,活動方法和規則和涉案賽事一模一樣,但在北京并沒有被認定為賭博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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