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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刊文評天路收費夭折:不能在“不明不白”中落幕

5月23日,備受關注的河北省張家口市張北縣“草原天路”正式取消50元收費,這一政策只持續了20天即告夭折。5月24日,張北縣旅游局局長楊亮接受采訪透露,“草原天路”20天共售出15578張門票,總收入額為756850元,此款項已存入縣財政局專款賬戶,將全部用于“草原天路”的維護建設與管理。
“草原天路”收費的消息一經發布,即引來社會各界質疑,本報為此連續刊發三篇評論和一篇重頭報道。張北縣以及河北省有關部門則通過媒體作出解釋,稱收費“合法合規不越權”,部分學者也持此觀點。在雙方“勢均力敵”的情況下,張北縣突然宣布停止收費,出乎部分人的意料,包括我。
對于停止收費,社會多給予正面評價。的確,和那些明顯做錯了還死扛著不改的地方相比,張北縣回應社會關切停止收費,值得贊賞。不過,作為收費的質疑者之一,我除了欣慰,也有不安:如果收費沒有問題,而是真的有利于保護生態,停止收費只是當地在輿論重壓下作出的無奈選擇,那么,我的質疑算不算“好心辦了壞事”?
收費,打的牌是“保護生態、加強管理”;停止收費,說的是“回應社會關切,方便游客來‘草原天路’風景名勝區旅游”。對一些地方、部門來說,無論怎么做,都可以找到充足理由。這是又一個讓我不安之處。
“草原天路”“繞開”公路法收費,合法嗎?河北省物價部門將景區定價權“下放”給張北縣,有法律依據嗎?到目前為止,相關部門對此未作說明,而隨著停止收費,它們可能也將不再被人提及。我們來看看,如果這一事件就這樣“不明不白”結束,會有哪些不利后果?
首先是公民的權益可能受到損害而無從救濟。如果收費合法合規,20天內收的75萬元,就沒有問題;那一時段去的游客,只能怨自己“去的不是時候”。然而,如果收費在實體和程序上經不起法律推敲,那么,收費就是在非法狀態下進行的。對游客來說,他們交了不該交的錢;對當地來說,這是一筆不當得利。此時,這75萬多元的“歸宿”,就不是存入縣財政局專款賬戶,而是返還給游客。
其次,“不明不白”難以阻止其他地方收費的沖動。這樣一條路,能收費嗎?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收就是了;如果收費站不住腳,其他有收費沖動的地方,也盡早斷了念想。唯獨這樣“不明不白”,讓人無所適從。
“停止收費,相當于承認錯誤了。人家要點面子不明確表態,可以理解”,這種想法有一定代表性,而追問是非反而有鞭打快牛之嫌。但是,是非分明是法治特色,是非不分則是法治的大敵。20天收費到底合不合法?75萬該進當地財政賬戶嗎?如果這結論仍沒人做,我挺期待有交了費的游客為此打個官司,讓法院作個裁斷。別以為我是“看熱鬧不嫌事兒大”,我擔心,是非不分的事兒多了,人們慢慢也就懶得問是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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