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偽造外地臨牌通過微信群及4S店銷售,多名嫌犯在滬被批捕

多名犯罪嫌疑人購買空白臨時行駛車號牌后,使用偽造的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印章,通過二次打印的方式偽造車輛臨牌,并通過微信平臺及汽車4S店對外銷售,超過60家汽車銷售公司的員工參與其中。其中,空白臨牌最初的價格是15元,中間商加價到150-200元賣給上海的汽車銷售中介,到購車者手中時,假臨牌已經漲價到600-800元,最高超過1200元。
2016年5月3日,上海浦東新區檢察院以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對涉案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
二次打印偽造臨牌,以150-200元賣給4S店店員
據檢察機關透露,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間,犯罪嫌疑人程某從他人處以15元的價格購買大量假汽車臨牌,這些假臨牌均以皖A、皖R開頭,并以每副30余元的價格,通過郵寄方式轉賣給當時身為安徽池州某汽車4S店銷售人員的犯罪嫌疑人吳某。
程某還郵寄給吳某二枚偽造印章,印文為“安徽省合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安徽省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后吳某利用其汽車銷售的身份便利,通過二次打印臨牌,銷售給購車客戶進行獲利,至案發時尚剩余已蓋有偽造國家機關印章的空白臨牌多達220張。
與此同時,時任安徽池州某汽車4S店經理的犯罪嫌疑人楊某在獲悉吳某能購買皖A、皖R開頭假臨牌后,通過吳某進行購買皖A、皖R開頭假臨牌150余張,其伙同妻子何某成立“中國好臨牌”微信群,從群內獲取買家信息及需求后,通過二次打印的方式偽造臨牌,并以每副150-200元不等的價格對外銷售牟利。犯罪嫌疑人駱某(安徽蕪湖某汽車4S店工作人員)、犯罪嫌疑人翟某(上海青浦某汽車銷售公司工作人員)等人利用其汽車銷售人員的身份便利,明知從楊某處購買的臨時車輛行駛號牌是偽造的,仍將其銷售給店內的購車顧客。到購車者手中時,假臨牌已經漲價到600-800元,最高超過1200元。
夫妻倆經營“中國好臨牌”微信群,自產自銷
在本案中,許多買家的需求都是通過“中國好臨牌”微信群中介傳播,再而進行假臨牌的交易。
據記者了解,經營該微信群的何某在證言中透露,是老公楊某為其配置了“中國好臨牌”的微信號,讓其經營。下家需要臨牌了,會把信息發送到這個微信號上,何某會問清楚他們需要能聯網查詢到的臨牌還是不能聯網的臨牌。“隨著管控越來越嚴格,能聯網的臨牌越來越難弄到。偶然的聊天中,我知道我老公能打印假臨牌。”何某說,楊某買來的空白假臨牌和真臨牌的大小樣式都一樣,不過里面的車輛信息、有效期等內容都是空白的,需要根據客戶的需求自己將信息打印上去。“打印的時候,只要根據電腦里的模板,把信息填上去,然后打印出來就可以了。”
楊某在接受檢查機關詢問時也承認,2016年車管所對臨牌把關很嚴格,臨牌很難申請到。“我的4S店如果要調配新車也要臨牌,如果沒有臨牌的話就只能托運,會影響店內利潤,所以在車管所嚴格把關臨牌發放后,我就動了自己打印假臨牌的想法。”
檢察機關認為,犯罪嫌疑人程某、吳某、楊某共同實施了偽造臨時行駛車號牌的行為,楊某將偽造的臨時行駛車號牌出售牟利,三人的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其中程某、吳某涉嫌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罪,楊某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三人均有逮捕必要。另外,犯罪嫌疑人翟某、駱某明知何某銷售的系偽造臨時行駛車號牌,仍從何某處購買并銷售牟利,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有逮捕必要。2016年5月3日,浦東新區檢察院對涉案的多名犯罪嫌疑人批準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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