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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日報刊文:紀委談話函詢是駛向黨員干部的“關愛小船”
光明日報4月22日消息,4月15日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要聞專欄發布:在用好“第一種形態”上狠下功夫——山西加強反映領導干部問題線索談話函詢工作實錄,及湖南省衡陽市蒸湘區紀委書記對一名有問題線索干部談話提醒的典型案例,并于同一時段介紹了貴州省六盤水市商務和糧食局副局長萬昌思被約談拒不交代問題,“不珍惜組織給予的機會,一錯再錯”,最終被嚴肅查處的經過,以及公布了廣東一季度4.48萬名黨員干部被談話提醒的情況。這樣“集束式”發布談話函詢案例,并就此展開訪談,無疑有著特別重要的意義,值得我們深入思考。
當前,“談話函詢”已經成為一個有特定內涵的用語,是紀檢監察機關掌握了黨員干部問題線索后與其進行的專門談話,是貫徹落實中央紀委關于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的工作要求。王岐山同志多次強調:要防止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階下囚”。這是從國情、黨情及反腐敗斗爭的實情出發作出的正確判斷。我們黨是由8700多萬名黨員構成的處于執政地位的大黨,黨要始終擁有“執政資格”,必須始終保持純潔性和廉潔性,這也是我們黨區別于其他政黨所面臨的特別重大的任務、巨大的壓力和現實考驗。故而,在“四個全面”協調發展布局中,全面從嚴治黨處于核心地位,而全面從嚴治黨則必須挺紀在前,既抓“關鍵少數”,也要抓廣大黨員干部這個“大多數”,從而使更多的黨員干部少犯或不犯錯。由此,必須找到防止“好同志”變為“階下囚”的“橋”和“船”。實踐證明,“談話函詢”抓早抓小、咬耳扯袖、紅臉出汗,是防止黨員干部由小錯釀成大錯“落水濕身”的行之有效的方式,也是駛向有問題黨員干部最好的“救渡之舟”。
這種“形態”的運用已經寫進了十八屆中央紀委六次全會報告,上下正形成共識,并付諸實施。但也有一些認識上的誤區需要進一步澄清。一個省“一個季度”就有4.48萬名黨員干部被談話提醒,一個廳就有“47人在談話中承認違規收受禮金問題,另有30人主動向組織交代問題”,如此大密度、高強度的“談話函詢”,是不是搞人人過關?會不會“擴大化”?“難道洪洞縣里無好人”?出現這種疑問,其實是對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特別是對“第一種形態”進行時還沒有真正厘清?!罢勗捄儭睆谋举|上講是提醒拉袖,是根據黨員干部問題線索而進行的“必須談話”,是對人對事的有的放矢。因此,既不能“人為地湊數”,也不能“人為地掩蓋”。中央紀委對領導干部問題線索處置調整后去掉了“留存”,從而避免把線索“養大了”再辦,進一步說,正是通過當前的問題“大起底”,輔以“約談函詢”方式加以解決,使更多的“好人”不至于發展成為“罪人”,才能有效地減少案件存量,遏制增量,使人民群眾從身邊黨員干部群體性的變化中看到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的新成效,增強更多的“獲得感”。
當然,面對紀委“談話函詢來了”,一些黨員干部似乎還“沒有準備好”,還要進一步克服心理障礙。如有的有抵觸情緒,“不領情、不思過、不改正”,認為“談話函詢”是組織跟自己過不去。也有的聽到是紀委來的電話就心里“發毛”,擔心會不會被“雙規”,有的甚至出現極端行為。筆者認為正確的態度應該是:認清大勢,相信組織,依靠組織,有問題就要如實向組織說清楚,“認錯,認賬,認組織處理”,即便沒有大的問題,或被反映的問題與事實有出入、不完全屬實,但事出有因,也要實事求是地向組織作說明,做到“有則改之,無則加勉”。事實上,紀委在“嚴紀律”的同時,一樣“講人性、講幫助、講愛護”,而挽救一個同志就是最大的關愛。很多同志經過談話,“說清了問題”,而組織通過談話也幫助不少同志“澄清了問題”,使他們卸掉包袱、輕裝上陣,以新的熱情和姿態投入了工作。
“談話函詢”是駛向黨員干部的“關愛小船”,接受組織提醒就是接受組織“救自己”。當組織“關愛小船”駛向了你,就勇敢地登上去,“別猶豫、別彷徨、別糾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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