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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警方稱快車司機見死不救涉駕車逃逸,滴滴辯解被交警反駁

3月29日,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報道“深圳兩女子預約快車被專車撞傷快車司機駛離,警方稱其見死不救”。滴滴公司隨后通過官方微博回應:肇事逃逸司機注冊過滴滴平臺,但發(fā)生事故時其不在平臺服務狀態(tài),完全是個人肇事逃逸行為,和滴滴平臺無關;快車司機則在事發(fā)后第一時間撥打了120。深圳交警隨后反駁說,實為傷者首先打的120,“見死不救”司機或將承擔法律責任。
3月26日,深圳濱河大道兩名女子在等候網約快車接送服務時,被另一輛專車撞傷,肇事車逃逸。預約的快車司機隨后取消了約車訂單,未下車施救,選擇直接駛離現(xiàn)場。目前,肇事逃逸的專車司機已被警方刑拘。“見死不救”的快車司機隨后也被深圳交警調查。
據(jù)接近傷者的人士告訴澎湃新聞,被撞傷的兩女子,系其朋友的妹妹蔡某和另一女子葉某,事發(fā)后,其中一人因傷情較重送入醫(yī)院ICU病房。截至29日,“見死不救”的快車司機尚未到醫(yī)院看望傷者。
另據(jù)深圳交警通報稱,3月26日晚22時30分許,在濱河大道輔道東往西方向行駛至金田立交路段,一車輛將沿道路右側步行的2人碰撞后直接逃逸,2人受傷。據(jù)初步調查,事發(fā)當晚傷者蔡某、葉某通過滴滴軟件向司機李某約定快車服務,在事發(fā)路段候車時,卻被同方向行駛的一輛別克商務車撞上。警方調查發(fā)現(xiàn),肇事司機翁某系滴滴專車司機,撞人后當場駕車逃逸,其在落網前,還到深圳羅湖交警大隊報案,涉嫌騙保修車。
通報還稱,另一快車司機李某在到達事故現(xiàn)場后,發(fā)現(xiàn)傷者未下車施救,而是取消手機約車訂單,駕車離開現(xiàn)場,見死不救,交警正對李某做進一步調查。

事發(fā)后,針對專車司機肇事逃逸以及快車司機“見死不救”的指責,滴滴公司通過@滴滴出行 分別作出回應:據(jù)調查,翁某雖注冊過滴滴平臺,但發(fā)生事故時,翁某并不在平臺服務狀態(tài),完全是個人肇事逃逸行為,和滴滴平臺無關;司機李某在事故發(fā)生后,也第一時間撥打了120電話,滴滴已向深圳警方說明了相關情況,并為警方調查提供幫助。
對于“快車司機第一時間撥打120”的說法,深圳交警隨后也通過官方微博@深圳交警 回應:初步了解,事發(fā)后傷勢較輕的葉小姐撥打120電話,但對深圳道路不熟悉,當即尋找已呼叫并到達現(xiàn)場等待的滴滴快車司機李某尋求幫助,李某用其電話向120反映具體地點后離開現(xiàn)場。途經此處的路人陳先生撥打了第一個報警電話,當事人葉小姐到達福田人民醫(yī)院后于23時06分再次撥打了報警電話。
對于網友質問李某是擔負道德責任還是法律責任時,@深圳交警 回應:可能承擔法律責任。“兩位傷者已和李某約車且在快速干道上車過程中被撞,李某明知被撞而沒有報警,就駕車離開現(xiàn)場,因此涉嫌駕車逃逸。”
另據(jù)《南方都市報》報道:經調查,在該事故過程中,李某通過滴滴打車軟件與乘客約定在濱河大道,但參照高速公路規(guī)則,城市快速路禁止上下客。交警認定,李某的行為涉嫌交通違法,與事故存在一定因果關系,目前正對李某做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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