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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職保安創業8年想發“環境財”,非法傾倒工業廢水獲刑
在沒有相關資質的情況下,男子程某假冒其他公司之名承接工業廢水、洗艙水處理業務,隨后多次將污染物變賣或隨意傾倒于綠化帶明渠內,非法獲利數萬元。
2月15日,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記者從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獲悉,該院近日以污染環境罪判處程某拘役5個月,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元。該案系上海浦東法院首例污染環境刑案判決。
據法院介紹,現年32歲的程某來自河南,初中畢業后就沒有再上學,先后輾轉河南、廣東、上海等地務農、打工。在上海外高橋保稅區內做了3年保安之后,他決定創業,并于2007年開辦了一家物流公司,專門承接貨物倉儲物流方面的業務。
經過8年的經營,程某公司的生意漸有起色,還聘用了4名員工。就在這時,他動起了“歪腦筋”,企圖利用國家對污染物排放的嚴格管制發一筆橫財。在無任何廢物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資質的情況下,他假冒上海某油脂化工廠名義,與一家石化儲運有限公司簽訂工業廢水和洗艙水委外處理合同,負責處理其產生的工業廢液。而所謂的“處理”措施其實非常簡單,就是將廢液變賣給他人,或者干脆直接傾倒到遠郊的綠化帶內。
為掩人耳目,程某私下購買了一輛二手槽罐車用于廢液運輸,還以每次200元的費用雇用老鄉胡某幫忙,選擇在夜間裝運,以盡可能不被發現。每次胡某把槽罐車開出石化儲運公司的廠區后,程某就示意其迅速離開,然后親自“上陣”小心駕離。
2015年8月18日,程某從石化儲運公司再次裝運出10.42噸廢液,隨即將其中的5噸變賣給他人。8月21日晚,程某駕車行至浦東新區凌海路附近,正向綠化帶明渠內傾倒剩余的廢液時,被警方當場查獲,程某棄車逃跑,后經公安機關通知后到案。經鑒定,涉案車輛內的廢液屬于國家明文規定的危險廢物。
據程某供述,其以“處理”工業廢物為名從石化儲運公司處獲利逾7萬元,并多次以每車1000元左右的價格向他人變賣,獲利數千元。庭審過程中,程某對其破壞環境的行為深表懺悔,愿意對自己行為造成的社會危害盡其所能進行賠償。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程某違反國家規定,傾倒危險廢物,嚴重污染環境,其行為已構成污染環境罪,其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系坦白,可依法從輕處罰。據此,浦東法院依法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石油化工企業產生的含油廢水是重要的工業污染源之一,其中所含的大量油類、懸浮物、重金屬等物質對土壤、水生生物、人體健康和農作物生長危害很大,程某貪圖小利,不僅讓自己的創業之路戛然而止,也已經給環境造成了不可逆轉的破壞。
法官表示,新修訂的《環境保護法》已經實施一年有余,這部法律大大降低了環境污染犯罪的入刑標準,充分體現了國家治理環境污染、打擊違法犯罪行為的巨大決心。以法治污必須“零容忍”,那些心存僥幸、鋌而走險大發“環境財”的人,最終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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