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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電子監管碼之爭升級:多家藥企稱對違規者沒用,還增成本
藥企狀告國家食藥監總局后,藥品電子監管碼的存廢博弈愈發激烈。
澎湃新聞(www.usamodel.cn)注意到,截至2月3日,又有山東、河北、廣東等地數十家大型連鎖藥店企業通過公開渠道發聲明,加入到“討伐”藥品電子監管碼的陣營,其聲明內容與此前三家上市藥企聲明內容基本一致。
1月29日,老百姓(603883,SH)、一心堂(002727,SZ)、益豐藥房(603939,SH)三家藥品零售連鎖上市公司聯合發聲明,稱支持藥品監管電子化、互聯化,但反對實行現行“不合理、不合法、不公平”的電子監管碼。
在推行電子監管碼的管理者看來,電子監管碼能夠實時監控賦碼藥品的流向,供企業或消費者查詢;但在反對者看來,現行藥品電子監管碼管不住違規企業,“讓劣幣驅逐良幣”。
澎湃新聞近日走訪陜西、四川、河北等地多家藥店得知,部分藥店已安裝藥品電子監管碼的掃碼軟件,未安裝的藥店也被要求安裝,電子監管碼的推行腳步未因此次風波而停滯。
爭議中,有藥企又給出一個新提議,將藥品電子監管碼和條形碼、批號實現三合一。
一心堂總裁趙飈告訴澎湃新聞,如果三碼合一,不但不用新增工作時間和成本,還可以降低原來批號管理的時間和成本,這樣企業就有能力把藥品的價格降下來,讓利于民。
就藥企起訴一事,以及電子監管碼相關爭議問題,澎湃新聞曾致函國家食藥監總局希望進一步采訪,但截至發稿未獲回復。

澎湃新聞此前報道,1月25日,湖南養天和大藥房企業集團有限公司(下稱養天和)因不滿國家食藥監總局強推藥品電子監管碼,將其告上法院。
養天和訴稱,藥品電子監管碼并不能防范假藥和劣藥,屬于勞民傷財的重復建設,增加企業負擔。
藥品電子監管碼到底是怎樣一套體系?
公開資料顯示,2005年,國務院頒布了《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管理條例》,要求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建立監控信息網絡,對定點生產企業、定點批發和使用單位的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實施監控,并與公安機關做到信息共享。
按此條例,食藥監總局從2006年開始,啟動特殊藥品(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的電子監管工作。此后數年,藥品電子監管范圍不斷擴大。
當前,中國的藥品電子監管是通過在藥品外包裝上賦碼來實現。
2012年3月,原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信息辦主任、局信息中心主任兼黨委書記,現國家食藥監總局副局長孫咸澤做客人民網談推進藥品電子監管時,定義藥品電子監管是運用信息技術、網絡技術和編碼技術,給藥品最小包裝上賦一個電子監管碼,等于是給了藥品一個合格的身份證,納入電子監管系統。賦碼藥品進入電子監管系統后,企業通過向電子監管網上傳監管碼信息,實時監控賦碼藥品的流向。
通過電子監管碼,監管者可以掌握藥品從出廠到物流運輸,進庫出庫再到零售給消費者的整個流通過程。在流通中,每個環節掃碼錄入的藥品信息被記錄至藥品電子監管網平臺,還可供企業或消費者查詢。
2012年,國務院頒布了《國家藥品安全“十二五”規劃》,要求國家食藥監局牽頭,推進國家藥品電子監管系統建設,完善覆蓋全品種、全過程以及可追溯的藥品電子監管體系。
2016年1月1日起,電子監管藥品種類從特殊藥品、基礎藥品擴展至所有藥品,監管范圍從生產企業擴展至藥品零售企業,并將此列入新修訂的《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且要求凡是未達到新《規范》的藥品經營企業,一律停止藥品經營活動。
正是這一要求引發了藥品零售企業的不滿,并導致了此次風波。
值得一提的是,占藥品銷售終端80%份額的醫院,目前還未納入電子監管范圍。

軟硬件投入和人力成本增加,是藥企反對推行藥品電子監管碼的重要原因之一。
截至2月3日,澎湃新聞走訪了陜西、四川、河北等地多家已安裝電子監管碼系統的藥店獲悉,實行電子監管碼之后,藥店在出售藥品結賬時,需要掃兩個碼,一個是原來的條碼,一個是新增的電子監管碼。
“先掃條碼錄價格,然后電腦再切換到電子監管網的平臺,掃一下電子監管碼,錄入信息。”2月1日,陜西西安市一家藥店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增加了電子監管碼后,藥品進購入庫時要一盒一盒地掃碼錄入,銷售時要掃兩個碼,工作量較以前增加不少。
1月29日,老百姓(603883)、一心堂(002727)、益豐藥房(603939)三家藥品零售連鎖上市公司聯合發聲明,表示他們“積極支持藥品監管電子化、互聯化……我們僅僅是反對藥品電子監管碼這一個不合法、不合理、不公平的亂政”。
2月3日,一心堂總裁趙飈向澎湃新聞表示:“我們不反對藥品監管,也不反對藥品電子監管,反對的只是現有的藥品電子監管系統,反對現在的藥品電子監管系統運維者。”
“藥品電子監管碼傷害的是規范企業,讓劣幣驅逐良幣。”趙飈說,一旦現行電子監管碼最終推行,不管有沒有人來檢查,規范企業一定會按國家的要求去做,但那些違規的企業未必就會按國家要求去使用電子監管碼,食藥監部門也不可能知道哪些企業違規了。這樣一來,規范企業的經營管理成本就將大幅上升。這就是規范企業出來反對電子監管碼最重要的原因之一。
養天和負責人李能曾向澎湃新聞介紹,其公司在湖南有540家藥店,如全部推行藥品電子監管碼,僅一次性支付軟硬件投入費用就達300多萬元;另因入庫、出庫、銷售掃碼,上傳、復核等工作增加的人員,將帶來960萬元的人力成本。

孫咸澤曾總結藥品電子監管碼主要有三個方面作用:打擊假冒偽劣藥品;及時有效對問題藥品實現追溯和召回;幫助食藥監部門進行實時監控,比如預警即將過期藥品,向藥企及時發出提醒等。
老百姓大藥房董事長謝子龍認為,“現行藥品電子監管碼屬于多此一舉”。
2月3日,謝子龍向澎湃新聞表示,查處假藥、劣藥的關鍵在源頭,靠的是質量檢驗和食藥監人員勤政,藥品電子監管碼并不能解決問題。此外,藥品電子監管碼的溯源功能,利用批號管理、商品條形碼等現有方式,結合信息化的手段,嚴格執行好對藥品從廠家到終端的每個流通環節的監管,就能起到溯源作用。
藥品電子監管碼制度,能防控偽劣藥品嗎?
養天和起訴國家食藥監總局次日,國家食藥監總局在官網發出一份通報,披露了7家藥企購銷非法回購藥品的違法行為,并稱是通過“電子監管流向數據顯示”發現此案。
雖然國家食藥監總局相關人員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上述通報與食藥監總局被訴在時間上只是巧合,但亦有媒體解讀稱,此通報是國家食藥監總局對自己被訴一事的“間接回應”,以證明推行電子監管碼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長期關注食品、藥品監管問題的國家行政學院副教授胡穎廉接受澎湃新聞采訪時分析,電子監管碼對于純粹的假藥“基本上沒有監管作用”,但在追溯過期藥品、回收藥品上,作用明顯。
胡穎廉認為,現在電子監管碼僅運用到生產企業和經營企業,占藥品終端80%的醫療機構還沒有使用。“就是說,現在大家之所以說電子監管碼作用不大,主要是因為還沒有全覆蓋”。
但一心堂總裁趙飈認為,如果能將藥品的條形碼、批號、電子監管碼三合一,這樣,企業不但不會因為藥品電子監管碼耗費大量的人力物力,還能因此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效率。“藥品包裝上打出來的是一個同時包括了電子監管碼與批號的標簽,而數據信息對條形碼、批號及電子監管碼做了集成。”
趙飈告訴澎湃新聞,如果三個信息合而為一,不但不用增加工作時間和成本,還可以降低原來批號管理的時間和成本。效率提升了,也就降低了藥品流通與零售環節的營運成本,這樣企業就有能力把藥品的價格降下來,讓利于民。
“三碼合一”的建議是否可行?
2月4日,南開大學供應鏈管理博士魏燦生告訴澎湃新聞,從技術和實踐的角度來說,要做到“三碼合一”是可行的。“目前整個煙草系統的追溯體系就是這么建立的,它將一維條碼賦在煙草外包裝上,然后通過后臺非常強大的數據處理系統,實現整個煙草產業鏈每個環節的跟蹤和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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