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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日報評“地鐵鳳爪門”:女乘客已找到,該上海地鐵執法了

【編者按】
上海“地鐵鳳爪門”一事又有了新進展。視頻中的女乘客堅稱“沒有亂扔,沒有妨礙他人,沒有影響公共環境”。
今天(1月6日)出版的檢察日報以《“地鐵鳳爪門”,該上海地鐵執法了》為題刊文指出,在當事女乘客已經找到的情況下,上海地鐵管理部門就應該給一個說法,為這件事情畫上一個句號。否則的話,在輿論層面的口水戰,不僅于事無補,還會誤導公眾,讓一些人誤以為在地鐵上吃東西沒事。那樣的話,網友最初的曝光也就失去了意義。而類似這種面對不文明行為,網友曝光,當事人分辯,然后不了了之,最后只能陷入一種惡性循環。
全文如下:
上?!暗罔F鳳爪門”一事又有了新進展。4日,記者聯系到視頻中的女乘客。她承認自己就是網傳的小提琴老師王若揚,但堅稱“沒有亂扔,沒有妨礙他人,沒有影響公共環境”。對于網上流傳的致歉信,王若揚說自己尚未在微博上發表與此事相關的任何言論(1月5日《北京青年報》)。
必須感慨網絡“人肉”功能之強大,讓當事人站在了公眾面前。遺憾的是,面對輿論幾乎一邊倒的批評,她竟然絲毫認識不到自己的錯誤。
按照《上海市軌道交通乘客守則》,地鐵上不允許吃東西。明文規定,可這位“鳳爪女”堅稱沒問題。要說她不懂法吧,她又對記者信誓旦旦說,網絡曝光侵犯她的個人隱私,還是挺有法律意識的??善@個法律意識,就像手電筒一樣只照別人不照自己。
既然面對批評不認錯,那么就需要上海地鐵管理方出面了。上海地鐵是禁止吃東西的,按照《上海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可以處以最低五十元、最高五百元罰款。那么就請上海地鐵管理方站出來執法。
這是對公眾的一個交代,畢竟輿論關注這個事兒,也希望有個結果;也是對當事人的一個交代,通過制度懲罰明確告訴她這是錯誤的;還是對相關法律制度的一個交代,制度規定只有執行了才有權威,制度不會自動起作用,關鍵在于執行。
至于網絡曝光對她工作生活的影響,按照她的說法收到了一些騷擾電話和短信,但并沒有像網友說的那樣丟掉工作。這些騷擾,也包括之前的曝光,也的確存在一些問題。不過,我們必須要反思為什么會出現這種情況?我認為很大一個原因,就是相關制度沒有跟進,網友在譴責無用的情況下,進而表現出不理性。相反,假如制度能得到切實執行,違規必受罰,公眾的不理性就會減少。
所以,在當事女乘客已經找到的情況下,上海地鐵管理部門就應該給一個說法,為這件事情畫上一個句號。否則的話,在輿論層面的口水戰,不僅于事無補,還會誤導公眾,讓一些人誤以為在地鐵上吃東西沒事。那樣的話,網友最初的曝光也就失去了意義。而類似這種面對不文明行為,網友曝光,當事人分辯,然后不了了之,最后只能陷入一種惡性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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