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中醫藥法草案首審:中醫服務人員考核合格即可獲得醫師資格
澎湃新聞記者 邢丙銀
字號
12月21日,首次提請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審議的《中醫藥法(草案)》規定,中醫服務人員由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根據中醫藥技術方法的安全風險組織開展分類考核,考核合格即獲得醫師資格,并可以以個人開業的方式從事醫療活動。
同時,考慮到中醫診所主要是醫師坐堂望聞問切,服務簡便,不像西醫醫療機構需要配備相應的儀器設備,草案將中醫診所由現行的許可管理改為備案管理。
國家衛計委副主任、中醫藥管理局局長王國強作關于草案的說明時指出,上述規定是根據中醫服務人員存在師承、家傳等培養方式的實際,在充分考慮醫療安全風險的基礎上,對師承方式學習中醫和經過多年實踐醫術確有專長的人員,開辟通過實踐技能及效果考核即可獲得中醫醫師資格的途徑。
現行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涵蓋了對中醫服務的監管,草案對個別制度作了調整完善,補充規定:以考核方式取得醫師資格的,只可在考核、注冊的執業范圍內從事中醫醫療活動;中醫診所只能開展備案的診療范圍內的醫療活動,并將診療范圍等相關信息在診所的明顯位置公示;主管部門應當加強日常監管,并將超范圍執業作為監管重點。
早在1983年就有對中醫藥進行立法的提議,因對中醫藥地位和優勢的認識不完全一致,中醫藥立法一直未提上日程。草案獲得表決通過后,我國將迎來首部關于中醫藥的國家法律。
澎湃新聞報料:021-962866
澎湃新聞,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1
收藏
我要舉報





查看更多
澎湃矩陣
新聞報料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
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