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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張某反映公安機關對其報警不予立案,申請檢察機關立案監督一事,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朝陽區人民檢察院收到張某(女,24歲)提交的立案監督申請,反映公安機關對其遭受強奸的報警作出不予立案決定問題,請求檢察機關依法監督。朝陽區人民檢察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113條之規定,于2021年8月5日受理此案,現正在依法調查核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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