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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霧霾里的民意

12月1日前半夜,5級西北風抵達北京,連續五天籠罩在京城上空的重度霧霾向東南方向移去,北京城終于重見藍天。
自2012年采用PM2.5標準測量空氣質量以來,霧霾與春季的沙塵暴一起,成為困擾中國中東部地區長江流域以北民眾日常生活的重要問題,為此展開的研究,開具的“藥方”,大到產業轉型升級、立法修法,小到改進炊事工具,不勝枚舉,但面對霧霾,政府部門和公眾似乎還是束手無策,希望仍在“刮風”。
從英美法日等發達國家經驗看,治理霧霾等環境污染,絕非一朝一夕能夠見效,也絕不是政府、企業、公眾單方面的努力所能成功,而是多方協力,多種手段共同作用的結果,這其中,公眾對霧霾的容忍度,很大程度上決定了霧霾治理成效。這個道理并不復雜,代議制下,政府的重大公共決策代表著廣泛的民意,如果民意游移,那么盡管政府公共決策高瞻遠矚,執行過程中也會嫌麻煩而大打折扣;如果民意并不堅決,那么面對任意排放污染物的公司企業,就會睜眼閉眼,放縱其為非作歹;面對霧霾,民眾對自己的生活方式生活習慣,也未必愿意做出一些力所能及的改變。
在這次長時間的霧霾事件中,受害地的交通一如既往,早晚高峰時段,很多路段被小汽車堵得水泄不通。有多少自駕司機因霧霾而自覺改乘公交地鐵以減緩廢氣排放?一個可悲的現象是,至少相當部分公眾對霧霾的態度,僅限于文字調侃和咒罵,而并不愿意為減少霧霾出點力。受害者心甘情愿在扮演加害者角色。
不可否認,文字調侃和咒罵表達了對霧霾的厭惡之情,施以政策和法律引導,他們會成為治理霧霾的同路人甚至主力。
還有那些在重度霧霾里和著《小蘋果》旋律翩翩起舞的人士,他們用肢體語言向世人說明:我們不在乎霧霾。治了,當然好;不治,也無所謂。
讓人感到不可思議的是一種“護短”心態,電影導演賈樟柯在新浪微博上講述他的遭遇:去年拍環保廣告,胡同里突然沖出幾個大媽大爺,高聲嚷嚷:“他們在拍咱們的霧霾,快把攝像機扣下來。”這種護短心態雖然不多見,但其背后不讓旁人揭示和聚焦問題,根本上不愿意解決問題的心態,卻并不罕見。
發達國家豐富的治霾經驗、國內產業轉型升級的契機、已經重新修訂并即將于2016年1月1日實施的《大氣污染防治法》,這些可貴資源為治理霧霾提供了可能性。而有著民意對霧霾無動于衷、不在乎甚至刻意袒護,則是一種不良反動,它不僅使相關政府部門在執法時會因壓力不足而存在“懶政”,對公司企業這種污染源的監督也易流于形式,而且自己也會心安理得放縱霧霾在身邊產生,那么所謂治理霧霾,弄不好真就是個玩笑。
空氣作為一種特殊的公共物品,只有當所有人都有清醒的保護意識,空氣質量的提升才有指望,現在看,無論是行動還是意識,仍有較大提升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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