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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家之眼︱林則徐究竟是不是“睜眼看世界的第一人”?
【編者按】
提到林則徐,今人總會想到他是近代中國“睜眼看世界的第一人”,但是近些年一些學者以現實政治價值觀來評價林則徐,認為這一美稱名過于實,并指責他不懂“國際法”,所謂的“睜眼看世界”的深度和廣度更是有限。同時,也有一批學者提出了不同的看法,認為林則徐所處的時代背景,所面臨的阻力、困難之強度是后來者無法比擬和想象的,他適應時代變化的一系列努力,需要給予重新的認定和評估。值林則徐誕辰230周年之際,以下幾篇相關論文,或許有助于讀者對林則徐“睜眼看世界”之舉有深入的了解。

禁煙運動“切斷”了內地沿海貿易?
楊國禎:《禁煙運動中的粵海關與沿海貿易——英國收藏的豫堃致林則徐咨文考釋》,載《中國社會經濟史研究》2007年第4期。
眾所周知,粵海關在1839年禁煙運動抵制外國商船夾帶走私鴉片、維護正常國際貿易中,曾起過重要作用,而它在管理、維護廣州與內地沿海貿易中所起的作用,卻因史料散軼而鮮為人知。而且,禁煙運動后不久,即爆發鴉片戰爭,這吸引了時人以及后世太多的注意力,也就忽略了對粵海關保護內地沿海貿易的事實,以及禁煙與內地沿海貿易關系問題。
近年來,廈門大學楊國禎教授在英國國家檔案局探尋到了十件“粵海關監督豫堃致欽差大臣林則徐咨文”原件,這些殘存的史料填補了國內現存各種官私文書中有關粵海關管理外省和本省商船進出廣州口岸事務的空白。
從當時粵海關監督豫堃致欽差大臣林則徐的十件咨文可看出,道光十九年五月,林則徐宣告銷煙全已銷化后,海外貿易得以正常運行,受禁煙運動影響的廣州與內地沿海貿易也恢復正常。
期間雖因英國領事義律抗拒交出林維喜案兇手,并阻撓英船具結進口,林則徐與鄧廷楨、怡良等人特派水師押送合法出口商船,以防止走私濟敵,保護內地沿海貿易航路之暢通。事后,義律又挑起九龍海戰,導致廣州口外維持貿易商船航行的海域環境不斷惡化,經過與粵海關監督豫堃商討后,林則徐適時調整政策,會同鄧廷楨、怡良出示曉諭,定于十一月初一日(12月6日)封港,奏明遵旨永停英吉利國貿易,但對包括已具結英船“當郎號”在內的各國已遵具結船只,仍準許其通商。同時,面臨朝野張岳崧等人提出嚴禁民船出口以免走私鴉片的不同主張,林則徐、鄧廷楨等人雖加強對禁煙渠道的管理,卻并未封閉廣州與內地沿海的貿易。
以出口往潮州的船只的管理為例,從英國國家檔案局現存宣布永停英吉利國貿易后豫堃致林則徐的其中兩件咨文來看,福潮行商通過查驗清關出口的商船,并由粵海關將移至文南澳鎮飭營巡查的咨文呈給欽差大臣等人。可見,廣東官府雖然用“不禁其出,只得稽其入”之法,加強對問題船只的管理,卻從未改變粵海關開放內地沿海貿易的政策。
總之,從經濟史的角度出發,楊國禎教授指出,廣東禁煙運動目的是為阻止白銀外流以挽救清朝的銀荒危機。打擊鴉片走私,對凈化海洋貿易環境十分有利,而具結進口貿易之措,也是為保護正當國內外商人之利而建立的一種誠信經商的貿易規則。從這個角度來看,當時的林則徐、鄧廷禎、怡良和豫堃,并非只是“開門揖盜”,而是以開放的心態,既善用海關這把利器來守國門,也充分考慮到當時民眾的日常經濟生活需求,保障了商船戶的利益。因此,“粵海關在禁煙與維護正常海內外貿易的作用,是正面的和不可低估的”。

林則徐不懂“國際法”嗎?
陳支平:《林則徐研究的重新思考》,載《東南學術》2011年第5期;
唐立鵬《林則徐對西方國際法的引進及運用》,載《長白學刊》2012年第3期。
上世紀八十年代以來,中國出現了“與國際接軌”的新名詞,主要指中國應當以西方國家為標準接軌對象,國內歷史學研究中也逐漸出現用“國際法”、“國際通行外交禮儀”等名詞來約束中國古人的現象,例如有些學者即苛責林則徐“不懂國際法”。
那么,究竟何為國際法呢?陳支平教授認為,“國際法至少必須具備兩個前提:一是遵循的國家是建立在相互平等尊重的基礎之上;二是國際法必須通過相關國家的協商磨合認可簽署而形成,而不是一方強加于一方的霸權行為。”如此看來,雙方平等、互相認可的國際法并不符合十八、十九世紀西方向東方大力推行的殖民主義行徑。
一百多年前的林則徐,為抵御西方霸權主義侵略,林則徐在秉持中國傳統價值觀的同時,也逐漸沖破了“夷夏之防”的傳統世俗觀念,并在1839年首次將西方國際法引進到中國,并將國際法運用到維護國家主權的外交實踐中,首開近代公法外交之先河。
1839年赴粵禁煙后,林則徐即組織外語人才摘譯《滑達爾各國律例》(簡稱《各國律例》),但因摘譯內容有限且缺乏系統性,成效多流于形式;實際上,林氏系統了解西方國際法規則,既獲益于他主持編譯的《澳門新聞紙》和《洋事雜錄》,也與他閱讀摘譯《廣州記事報》等報刊、詢問榮林、史濟泰等華僑及外國人分不開。譯文中不僅涉及西方人如何以國際法規則評判中國事務,還述及關于“外國人的法律地位”、“外國商船的國籍”、“中立國的權利和義務”、“自由貿易原則”、“領事裁判權”、“訴諸戰爭權”等近代國際法的知識。
在此基礎上,林則徐有意識地援用國際法處理具體事務。以處理具結貿易為例,林則徐依據“但有人買賣違禁之貨物,貨與人正法照辦”,而堅信具結中關于對違反禁令的外國人“貨盡沒官,人即正法”的規定并無不妥之處。當義律以英王的名義為借口拒絕具結時,林則徐又據《各國律例》中提到兩國遇到重大問題,“欲與外國人爭論,先投告對頭之王,或有大權之官”,而且親自給英王寫了照會,照會中強烈譴責英國鴉片販子的“移害”行為,并認為中國的禁煙令完全符合國際法,中國有權根據本國的律例對英國鴉片販子施以嚴懲。
總的來看,林則徐引入的西方國際法內涵極為豐富,所涉法律關系范圍也十分廣泛,雖然不比丁韙良1864年所譯《萬國公法》那么專業、系統,卻大大超出了人們的既往認知, 而且林則徐主動將國際法運用到維護國家主權的外交實踐中,對晚清外交新局面的開創,做出了重要的貢獻。
篳路藍縷中奮力掀起圖強潮
陳支平:《從文化傳承的視野來評價林則徐的偉大歷史貢獻》,載《福建論壇·人文社會科學版》2015年第9期。
從以往的研究成果來看,學界較多從個人品德、愛國情懷、抵御外侮、圖強變革等方面去研究林則徐,廈門大學陳支平教授從回歸歷史場景的角度出發,重視挖掘中華傳統文化中核心價值的延續與傳承,重新審視了林則徐的歷史貢獻及其地位。
林則徐身處清代中后期,當時的清王朝不管是在政治體制、社會經濟,還是在思想文化等領域,都呈現出暮氣沉沉的腐朽沒落狀態。當時的文化意識常態,更是保守僵化與愚昧顢頇并行。面對西方殖民來勢洶涌,大多官僚與一般知識分子要么驚惶無措,要么盲目抗拒。
危難關頭,林則徐受命處理廣州禁煙事務。上任之初,林則徐即著眼于拋開傳統文化成見,放開眼界以適應新的世界格局,在處理與英商的鴉片交涉的同時,注意加強前線防務,同時也積極了解西方世界的基本情況,積極組織人力翻譯、選編《澳門新聞紙》、《廣州紀事報》、《各國地圖集》、《各國律例》、《四洲志》等報刊和西方地理著作。

此外,為抵御西方殖民的武力挑釁,早在1840年二月,林則徐還從美國洋行購買了“吉賽皮克”號商船,這也是中國從國外引進的第一艘現代化軍艦。同時,他還精心搜集《花旗船圖》、《安南國魚船圖》、《車輪船圖》等中外多種戰船資料,并制成不同圖式以便制造。即使是被罷官發配外地后,仍不忘整飭新式軍備,不斷反思與英國殖民者的抗衡過程,并認識到了建設海軍對于出海迎敵的重要性、緊迫性。
林則徐“睜眼看世界”的遠見卓識,也影響了諸多同鄉親友、士人以及后生晚輩。林則徐的女婿沈葆楨積極倡導并踐行中國的維新圖強運動,嚴復也是這一時期主要的維新啟蒙思想家之一,林旭、陳寶箴、林紓等人,也在福建的維新圖強思潮興起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以儒者自許的林則徐、沈葆楨、嚴復等福建士人群體,在中華民族危難之際,卻敢于冷靜對待自己的安身立命之學,積極尋找有助于拯救家國的全新學說。
通過梳理宋代的理學、朱子學,到明代后期的李贄卓吾之學,以至清代后期以福建知識分子群為主要代表的文化思想啟蒙之學的內在發展脈絡,陳教授認為,士人群體在突破傳統、勇于創新進取的文化精神上,是一脈相承的。因此,林則徐雖然“看世界”的深度、廣度與后輩相比不夠完備,但卻敢于率先突破固有文化思維,探索適應新時代變化的圖強之路。其間所遇到的阻力和困難是后來者無法比擬和想象的。總之,在中國傳統文化傳承的重要轉折時期,林則徐作為“睜眼看世界的第一人”,其“篳路藍縷”之功是應該被永久載入史冊為后世敬仰和發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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