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日本參議院特別委員會通過安保相關法案,被批無視違憲質疑

據日本媒體報道,當地時間9月17日下午,在日本參議院安保法特別委員會上,日本執政聯盟憑借人數優勢通過了安保相關法案。
據共同社報道,日本參院和平安全法制特別委員會以執政黨等的多數票贊成表決通過了解禁集體自衛權的安保相關法案。
依照《和平憲法》,日本歷屆政府至今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執政黨最快將于當天在參院全體會議上使法案獲得通過。而希望安保法案成為廢案的在野黨強烈反對結束審議,計劃通過提交內閣不信任決議案等方式進行抵抗。
共同社稱,圍繞安保問題,日本國會迎來緊要關頭。
據報道,安保法案由兩個部分組成,一是《自衛隊法》、《武力攻擊事態法》等10部法律的修正案綜合而成的“和平安全法制完善法案”,二是使隨時為他國軍隊提供后方支援成為可能的新法“國際和平支援法案”。
如果美國等“關系密切的他國”遭受武力攻擊的情況被認定為“存亡危機事態”,就可行使集體自衛權。后方支援及基于聯合國維和行動(PKO)的任務和活動范圍也將隨之擴大。
盡管憲法學者、前內閣法制局長官等指出安保法案“違憲”,但政府以安全環境發生變化為由堅持認為法案“合憲”。
參院特別委16日在橫濱市召開地方聽證會后,當天晚間起朝野政黨圍繞法案的表決展開激烈交鋒。特別委員會委員長鴻池祥肇力壓民主和共產兩黨等的反對意見,最終在9月17日表決通過。
另一方面,執政黨同次世代黨、日本元氣會、新黨改革這3個在野黨就自衛隊派遣的制約措施達成協議,同意通過內閣決議保證加強國會的參與度。
共同社分析稱,日本國會內外紛紛指責法案存在“違反憲法”的根本性問題,執政黨的這一做法不得不說是對日益擴大的違憲論的輕視。集體自衛權行使條件尚存模糊之處,在行使方面設想的事例仍然令人抱有疑問。這些都將為今后的安保政策種下禍根。
安倍晉三政府去年7月修改了歷屆政府所堅持的禁止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憲法解釋。安保法案規定,如果認定為“存亡危機事態”,就可以在有限范圍內行使集體自衛權。
報道稱,執政黨把1959年最高法院做出的砂川判決以及1972年的政府見解作為允許行使集體自衛權的根據,引發了對損害法律穩定性的強烈擔憂。眾多憲法學者、前最高法院院長及前內閣法制局長官都對安保法案提出了批評。
圍繞集體自衛權行使條件的“存亡危機事態”,其認定時機和自衛隊將動用何種武力等問題最終也沒能得到明確。關于朝鮮半島“有事”時防護美軍艦船的問題,安倍首相當初解釋稱將在美艦船遭受攻擊時加以認定。然而,在被追問“那樣將無法提供防護”后,安倍改口稱是“存在明顯危險”及“有可能(遭受攻擊)的情況”,把做出判斷的時間提前了。
此外,安倍在安保法案表決前夕的9月14日承認中東霍爾木茲海峽掃雷活動“并非具體設想內容”。雖然這一發言在很大程度上否定了制定安保法案的必要性,但政府和執政黨并未予以顧忌。





- 報料熱線: 021-962866
- 報料郵箱: news@thepaper.cn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證:31120170006
增值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滬B2-2017116
? 2014-2025 上海東方報業有限公司